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放入档案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放入档案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放入档案,这不是强制要求的,一般签合同后,就给你一份劳动合同,不放入档案的,但是转正定级相关资料,会放入档案。

1、保密合同与劳动合同分属不同类别,内容亦不相同,不能以保密合同来代替劳动合同,不过,若是保密合同里有写到劳动合同期限的,则有可能对你不利;

2、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的,公司须向你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而你须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与劳动合同亦关联不大;

3、公司限制你档案调动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二、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

(1)、劳动合同签订

员工入职当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劳动合同,由于特殊原因未签的,员工需在入职的两周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日期为入职报到当天,员工入职后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员工级首次签订合同期限自入职之日起3年,管理层(总监级(含)以上)首次签订合同期限自入职之日起4年。

(3)、劳动合同保管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乙方合同由员工本人持有,并在《劳动合同签领表》上签字确认。

三、劳动合同的续订管理

(1)、劳动合同续订流程

人力资源部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2个月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以书面形式递交至员工本部门领导,逐级审批同意后,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以书面形式发送至员工,员工本人在收到意向书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续签,双方相关续签意向需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完成。如员工本人提出不再续签合同,也需在本意向书中表达明确意向。

(2)、劳动合同续订期限

员工级首次续订合同期限自续订之日起4年,管理层(总监级(含)以上)首次续订合同期限自续订之日起5年。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公司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的保管

劳动合同续签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及续订的劳动合同存放至员工人事档案中保管。

(4)、续订劳动合同的反馈

各业务集团人力资源应及时(提前1个半月)将因公司原因未及时办理续订或决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反馈至集团人力资源部,并提前1个月将公司相关不予续签的意向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员工。

综合上述对于合同签约 问题的讨论和相关 劳动法 的详细解析,从上面我们整理的 合同规范 内容中,可以清楚的知道对于合同的管理也有着相关的规定的,对于签订的一般劳务合同,只有转正定级的资料才会放入档案。当然你也可以申请将合同放入档案,用人单位是不能限制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安徽省劳动保障新规定的内容
    劳动保障法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它在一段劳动关系中可以很好的对企业的行为起到很好的监督与管理作用,企业违反相关规定,应予以一定的处罚。下面,我们为您提供安徽省劳动保障新规定的内容,希望可以对您了解相关的内容有所帮助。 一、劳动保障新规: 新规对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标准进行了细化。如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新规按照扣押人数进行了细化:扣押不足5名劳动者档...


·索要工资提供哪些证据
    在单位拖欠工作或克扣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通过一些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进行索要的。但要想获得工资,那么就必须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行。现实中,究竟劳动者索要工资提供哪些证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索要工资提供哪些证据 (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 (2)关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起诉方裁决书送达日期的证明; (3)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关于雇佣关系的证明; (4)工作起止日...


·职工个人升报工伤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建筑工程领域,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职工遇到事故,造成伤亡的,要及时的进行工伤鉴定。单位没有给办理工伤鉴定的,职工个人要自行申请,这里需要注意,为了更够尽快的拿到工伤鉴定书,职工应该确保提交的资料齐全。那么职工个人升报工伤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和您谈一谈。 一、职工个人升报工伤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


·一个员工与公司之间建立的关系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之上的
    一个员工与公司之间建立的关系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之上的,这就是说劳动合同是必须要签的,那么上市公司聘用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行为吗?根据合同法规定,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并写,公司与员工一定要签劳动合同才能够有一定的关系。具体看下文。上市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合同是违法的!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


·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者因工受伤之后应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结果会决定工伤劳动者最终可以获得多少伤赔偿,所以工伤鉴定程序对于劳动者来说十分重要。许多劳动者由于对工作鉴定的流程不熟悉,不了解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劳动能力鉴定需去当地工伤认定部门申请,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


·公司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孕妇怎么赔偿
    公司强制性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孕妇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到期,单位不得终止合同,而是应当续延原合同至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单位单方面辞退处于孕期的你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你赔偿金,按照你满三年不满三年半的工龄支付你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7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一)预告性辞退预告性...


·建筑工程用工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用工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用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劳务用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部: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地点: (四)劳务施工内容: (五)工期 用工开始日期    年   月   日,用工结束日期    年   月   日。 (六)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


·五险一金问题一直都是人们热议的话题,尤其是对于工作的人们,五
    五险一金问题一直都是人们热议的话题,尤其是对于工作的人们,五险一金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对于很多找工作的人们,都会提到这个问题,而且不同的地方缴纳的比例是不同的,那么辽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根据这个问题,我们为您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一、辽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辽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表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


·一般工伤
    一般工伤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


·离职后工伤赔偿怎么办 ?
    离职后工伤赔偿怎么办 ?一、离职后工伤赔偿怎么办 离职后依然可以请求工伤赔偿,工伤伤残的,可以请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前一补助金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要求支付的,后二项赔偿是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支付的。 二、工伤保险的原则有哪些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哪几部分?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哪几部分? 建筑工程因为其独特的重要性以及事故的严重性,因此国家有一套专门的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用来规范施工过程以及工程质量,当最终施工完成后需要按规进行验收,验收合规方能正式使用,因此需要了解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哪几部分。 一、单位工程的划分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


·患有职业禁忌症算不算工伤
    患有职业禁忌症算不算工伤 一、患有职业禁忌症算不算工伤? 符合法定条件的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