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放入档案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放入档案

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放入档案,这不是强制要求的,一般签合同后,就给你一份劳动合同,不放入档案的,但是转正定级相关资料,会放入档案。

1、保密合同与劳动合同分属不同类别,内容亦不相同,不能以保密合同来代替劳动合同,不过,若是保密合同里有写到劳动合同期限的,则有可能对你不利;

2、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的,公司须向你支付竞业限制补偿,而你须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与劳动合同亦关联不大;

3、公司限制你档案调动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二、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

(1)、劳动合同签订

员工入职当日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签订劳动合同,由于特殊原因未签的,员工需在入职的两周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起始日期为入职报到当天,员工入职后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员工级首次签订合同期限自入职之日起3年,管理层(总监级(含)以上)首次签订合同期限自入职之日起4年。

(3)、劳动合同保管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合同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乙方合同由员工本人持有,并在《劳动合同签领表》上签字确认。

三、劳动合同的续订管理

(1)、劳动合同续订流程

人力资源部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2个月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以书面形式递交至员工本部门领导,逐级审批同意后,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以书面形式发送至员工,员工本人在收到意向书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续签,双方相关续签意向需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完成。如员工本人提出不再续签合同,也需在本意向书中表达明确意向。

(2)、劳动合同续订期限

员工级首次续订合同期限自续订之日起4年,管理层(总监级(含)以上)首次续订合同期限自续订之日起5年。有下列情形之一,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的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公司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可以被公司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的保管

劳动合同续签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将《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及续订的劳动合同存放至员工人事档案中保管。

(4)、续订劳动合同的反馈

各业务集团人力资源应及时(提前1个半月)将因公司原因未及时办理续订或决定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反馈至集团人力资源部,并提前1个月将公司相关不予续签的意向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员工。

综合上述对于合同签约 问题的讨论和相关 劳动法 的详细解析,从上面我们整理的 合同规范 内容中,可以清楚的知道对于合同的管理也有着相关的规定的,对于签订的一般劳务合同,只有转正定级的资料才会放入档案。当然你也可以申请将合同放入档案,用人单位是不能限制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不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然后续签劳动合同,而要是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则就有可能涉及到补偿的问题,而不是赔偿。那么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具体补偿多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没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吗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


·代通知金标准含考核工资?
    代通知金标准含考核工资? 是包含的; 在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不是30天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法,则其法律后果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被撤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包括津贴、奖金及绩效工资等。 支付经济补偿...


·建筑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建筑工程承包模式,一般分为5类,每一类有自己的特点和注意事项。那么,您对建筑工程承包模式了解多少呢?其实,只要弄明白他们的概念,是很容易对他们区分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建筑工程承包模式有哪些?工程承发包是一种商业行为,交易双方为项目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承包商为业主完成工程项目的全部或部分项目建设任务,并从项目业...


·可以在劳动合同内辞职吗?
    可以在劳动合同内辞职吗? 一、可以在劳动合同内辞职吗? 合同时间的长短,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法律没有约定,但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内也可以辞职。 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是什么 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作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 二、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流程 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通过仲裁庭开庭对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进行审理。具体过程如下: 1、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


·用人单位扣工资合法吗?
    用人单位扣工资合法吗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行使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扣减工资必须有正当理由,否则将构成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 二、用人单位能扣工资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总结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为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正当理由:(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


·企业职工辞退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企业职工辞退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企业职工辞退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贪污、盗...


·一般工伤鉴定多长时间2023
    一般工伤鉴定多长时间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即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后最长需九十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


·劳动法合同到期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当下社会中,不少劳动者会被劳动合同中复杂的条条款款所困扰,尤其涉及到劳动法合同到期员工补偿标准时候更是一头雾水,用人单位是否应该赔偿?具体赔偿多少?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进行详细的回答,相信您看完过后就会对劳动合同到期赔偿这一问题有了清晰的认识。 一、新劳动法合同到期补偿问题: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是劳动合同法的突破规定,原来的...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试用期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试用期员工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


·事实劳动关系举证责任是有哪一方承担?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劳动关系的确立的时候,有一种情况是事实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需要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时候都是因为发生了争议。那么,事实劳动关系举证责任是由哪一方承担?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事实劳动关系举证责任是由哪一方承担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


·江苏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江苏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