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宅基证和土地使用证区别是什么

宅基证和土地使用证区别是什么

宅基证和土地使用证区别是什么

宅基地允许建房,但建房之前还需要提出申请,经批准以后,才能凭宅基地证和准建证去申请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由于宅基地本身的使用限制和建筑物无法与土地分割的实施,无法像国有土地上的房产一样,可以抵押、出售以获得其实际收益。

宅基地证

宅基地允许建房,但建房之前还需要提出申请,经批准以后,才能凭宅基地证和准建证去申请办理房产证。

宅基地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的确权问题,虽然《物权法》已有相关规定,可以办理房产证,但是,由于宅基地本身的使用限制和建筑物无法与土地分割的实施,造成宅基地相对应的房产证没有实际用途--无法像国有土地上的房产一样,可以抵押、出售以获得其实际收益。

宅基地证,即“集体土地使用证”,但集体土地使用证具有更为广泛的定义,既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还包括其他集体或集体内部成员所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如:村办学校、办公室、村办企业等等。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对应的,区别在于使用权的权限:集体土地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售,使用权人只能是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而国有建设用地就没有上述相关的规定。相对而言,宅基地的使用有更为严格的要求:一户一宅、年满18周岁、没有住宅.

如何补办

补办流程

1、 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 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 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 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补办费用

农村房产证补偿的费用不多,分为三个部分:

1、申请遗失登记不收费;

2、补办房产证交纳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档案费10元/份;

3、登报费用。登报费用具体需要咨询报社。

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综合上述对于 宅基证和土地使用证区别 的讨论,可以清楚的知道对于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土地证是一种合法的证件,有着对该范围的土地使用的权利,不需要申请过多的手续,而宅基地只能作为建房子的作用,并且还需要申请。


相关内容:

·问下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问下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最近几年,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十分火爆。对于购房人来说,除了关心商品房价格、区位、周围配套及交通情况外,还应该了解下房子的产权,也就是土地使用年限。因为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期限是有一定限制的,那么问下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下面我们给您普及下相关知识。一、问下楼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子是否可以进行买卖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子是否可以进行买卖 可以!根据《担保法》和《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已经抵押的房地产要出售或者出租,必须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而在已经抵押了的土地开发的商品房,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必须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即银行的同意,房地产管理部门才能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


·山东征地补偿产值标准是多少?
    山东征地补偿产值标准是多少?山东是我国的农业大省,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有不少农村土地被政府征用。下面的各个市县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其中重要的参考依据就是土地产值,因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费等都是在土地产值的基础上计算的。那么山东征地补偿产值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以下标准仅供参考一、山东征地补偿产值标准是多少?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参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


·农村宅基地征收补偿新政:补偿费归谁?
    1.征收宅基地补偿费归谁? 尽管宅基地(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但是并不意味着土地征收补偿就应当归村集体所有并由村委会自主分配使用,依法使用宅基地的被征地农户在宅基地征收时,应当根据征收拆迁时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取得相应的补偿。如果征收方或村委会以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为由,拒不向被征地农民给付这部分补偿,显然是在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权利。 提醒被征地农民,遇到征收方以种种理由告知“这部分补偿没有”的...


·湖南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一、湖南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流程湖南省公安厅4月28宣布,为方便在外务工、求学、经商的湖南居民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省公安厅推出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服务新举措。离开户口所在地的湖南居民,可以到省公安厅设立的受理服务点办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凭居民户口簿(换领身份证也可凭损坏或者有效期满的身份证)或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为了更加合理的利用限有的土地资源,国家对各种用途的土地的使用权都有不同的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其中商业土地的最长使用年限更是只有短短40年,那么许多土地使用权的现拥有者还不了解自己所用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土地使用权到期如何处理方法: 一、 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


·最高院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管辖地是哪里?
    一、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管辖地是哪里?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被告人的户籍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为被...


·土地使用权转让定义的相关内容是?
    土地使用权转让定义的相关内容是? 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日益提高,现在社会上出现一种土地承包的潮流,有的农民把土地承包给农场主,但是,在这一现象的背后,又有许多问题,并不是简单的土地承包,那么,让我们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转让定义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基本规则如下。 1.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管辖。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的管辖相同。 2.申...


·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
    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 一、土地使用权出租未登记可以补办吗? 可以的;土地使用权未登记时,需要进行补办登记,确认登记需要的各种证件材料,以及相关流程,从而保证登记顺利。登记需要缴纳相应的补助土地金额,从而才能确定登记结果的完成。如果当事人不进行登记补办,那么当事人的土地使用属于违法行为。 1、申请 (一)申请人 出租人(土地使用者)和承租人。 (二)申请时限 在租赁合同签订...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土地有四类、五类土地二种: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西南街道、云东海街道、乐平镇。 补偿标准:耕地:59200/亩;园地;45600元/亩;林地:21200元/亩;养殖水面;61467元/亩;未利用地:18200元/亩。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芦苞镇、大塘镇、白坭镇、南山镇、迳口华侨农场。 补偿标准:耕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


·衡水2023征地补偿争议怎么解决
    衡水2023征地补偿争议怎么解决 衡水2018征地补偿争议怎么解决? 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1、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期限法律上怎样规定的?
    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期限法律上怎样规定的? 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起归属权神圣不可侵犯。但是集体土地可以租赁,比如生产承包责任制土地,这样租赁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很多人不知道关于集体土地租赁法律上如何规定的。那么,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期限法律上怎样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集体土地租赁的最高期限 ?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