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私企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吗?

私企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吗?

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维护你的权利。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私人企业没有劳动合同出现纠纷怎么办

1、收集能够证明你的入职时间及每天工作时间的证据,证据可以通过自己工作中的签字,或者店里的监控图像记录,也可以和股东协商的时候的录音录像,侧面佐证。

2、你入职只有一个月,虽然没有签劳动合同,但不存在双倍工资的赔偿问题,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是在一个月内签合同,但你没有超出一个月。

3、虽然没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但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提出劳动仲裁(前提是你要准备好相关证据证明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资料),如果双方不能确认约定的工资额,仲裁机构会按照你的工种行业工资标准计算。

4、劳动法规定法定工作时间为五天八小时,超出的要按规定计划加班工资,平日一点五倍,周末二倍,法定假三倍,你可以根据你的工种的行业工资标准折算出你应得的工资总额。

5、可以直接到当地人社分局下设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个人劳动合同怎么写

甲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_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_

鉴于甲方业务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 同 期 限

第一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期限 年,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雇佣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受雇方从事的有关工作和业务尚未结束,则合同应顺延至有关工作业务结束。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 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岗位职责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岗位之特别规定。

第四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 天,每天工作 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绩效考核。

第六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劳动保险费用及乙方档案,均由乙方原单位保管缴纳。

第九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条款。

三、劳务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 11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 元/月。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劳务报酬为转正后的80%。 甲方在以下情况有权扣除乙方相应额度的劳务报酬:

1、因乙方的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2、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双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一、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与相关证明,并如实填写《劳务人员登记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甲方有权对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内容对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的工作及责任的,在该项目未结束前,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五、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工作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时,乙方应办理离职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或拒绝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保密协议》;

附件二:《岗位职责书》;

附件三: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及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不管是任何的企业都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双方的合法权益才能受到更好的保护,如果私人的企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的话,那么劳动者就有权力向劳动部门举报,赔偿你的所有损失,这样用人单位就会受到很严重的处罚。



相关内容:

·新版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新版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什么? 工程质量一直是我国比较重视的项目,在我国出现过很多质量出现问题的事件,但是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不仅造成经济的损失还会造成人员的伤亡,这样的结果影响比较大,因此我国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有很严格的管理条例,那新版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怎么书写
    个人与公司构成劳动关系的一个关键性的因素就是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一个法律性的文件。那么如果公司想要和某个个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是和某个合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 概念: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


·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第一个月内我们就需要和企业签订劳动关系
    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第一个月内我们就需要和企业签订劳动关系合同,否则我们都可以对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状告要求赔偿,因为不签订劳动协议合同的话,后续遇到问题处理起来是非常麻烦的,甚至可能出现无法证实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现象存在,所以对劳动关系我们需要有非常明确的认知,对于劳动关系的分类需要有一定的了解,那劳动关系处理分类有哪些呢? 劳动关系处理分类有哪些? 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


·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规定的仲裁过程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规定的仲裁过程是什么? 1、案件受理 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2、调查取证 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


·员工上班时间打架算不算工伤?
    员工上班时间打架算不算工伤? 一、员工上班时间打架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时间打架,除非是履行工作职责才受伤的,否则不能算工伤的,法律依据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


·国家劳动保障协理员是什么岗位?
    我们经常会听到社区事业服务者,但却很少听说过国家劳动保障协理员。其实这两者在性质上是比较类似的,均是基层服务的劳动者。不过国家劳动保障协理员仅负责社区劳动就业、社保相关的具体事务,而社区服务者是从事于行政类的工作,主要是维护社区秩序与制度等相关事宜。今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这个很少见的职位代名词。 一、国家劳动保障协理员是什么岗位? 劳动保障协理员就是在社区协助办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具体事务的人员...


·2023劳务派遣合同签多久?
    劳务派遣合同签多久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这是对用人单位影响较大的变化之一。此外,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二、劳务派遣合同和正式合同有什么不同(一...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行政复议流程 申请人 (1)用人单位; (2)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3)工会组织。 被申请人 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


·内蒙古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随着我国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很多人选择去大城市找工作。但是随之而来就是一些劳动纠纷的案件。我国的各个城市为了避免出现此类的案件和纠纷,相继推出了有关的法律条例。那么我国内蒙古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是怎么样的呢? 一、内蒙古跨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2007年8月20日,A到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2013年1月23日,B以A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劳动关系。...


·试用期被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在试用期期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单位的劳动合同专用章到哪备案?
    一、单位的劳动合同专用章到哪备案? 单位的劳动合同专用章到当地工商局进行备案。劳动合同备案章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劳动合同备案章不需要去劳动局备案,但是要去工商局备案,拿着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公章先去公安局登记备案然后公安局开出证明后要到指定的地点刻章,其实劳动合同备案章一般都用不到的。 二、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 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


·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其实都实际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的。但
    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其实都实际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的。但主体不同,当然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符合的情形不一样,那要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您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如果按解除合同的原因分类,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分为被迫解除和主动解除。其中被迫解除是因为用人单位有法定情形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被迫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而主动解除是指劳动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