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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通过对酒驾和醉驾长时间的高压严管以后,目前各地的公安部门已经非常有效的遏制住了这种违法行为多发的迅猛势头。但是所谓的传统酒桌文化还是在有些人心目当中作怪,所以彻底根治还是有一定难度的。但是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区别也比较明显,主要就是在于测量标准和相对付出的法律代价不一样。

一、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的区别在于鉴别标准不同、处罚方式也不同。

一)鉴定标准

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后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二)法律后果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将被降级,暂扣机动车6个月,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A1照5年后领取增驾,A2、B1照3年后领取增驾。

2、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领取驾驶证,10年内不得增驾A、B照;

3、饮酒驾驶营运车的: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领取,10年内不得增驾A、B照。

4、饮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禁驾;饮酒驾车一次记12分将降 级,失去原最高准驾车型资格,重新学习、考试。一旦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均不得增驾A、B照。

5、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领取驾驶证;

6、醉酒驾驶营运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不得领取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二、醉驾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

由此来看,酒驾是按照血液里面的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的标准但是小于80毫克,也就是超出了80毫克以上的一律为醉驾。并且醉驾要服刑,但是酒驾的法律后果是治安拘留,如果酒驾和醉驾都比较万幸的没有发生交通事故,酒驾只是暂扣驾驶证,醉驾最低也要五年以后才能重新考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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