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工伤赔偿有哪些?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工伤赔偿有哪些?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 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 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 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 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三)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 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 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 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 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四)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 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 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 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 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六)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丧葬费的赔偿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 年龄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一问题时,不再有任何差异,都适用同一标准予以确定。

综上所述,交通肇事逃逸中的工伤赔偿标准和普通赔偿标准大同小异。我们认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立刻报警,并且保护好现场,等待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争取在法律中得到谅解,如果逃逸,面临的则是更严重的制裁,甚至入狱。


相关内容:

·经销商迟迟不给汽车合格证的后果具体是什么
     经销商迟迟不给汽车合格证会造成什么后果 首先,车辆无法落户、上牌,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上牌必须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否则无法挂牌上路。换言之,车主辛辛苦苦攒钱买的车只能像废铁一样闲置;即使“想方设法”上路了,不说被扣车、罚款的风险,不小心碰了撞了,还无法获得赔偿,因为没有车辆合格证很多汽车保险也买不了。 毫无疑问,经销商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依照《合同法》以及《消费...


·新婚姻法关于车辆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关于车辆分割是怎么规定的?对汽车财产分割,没有变化,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应当分割。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


·一、交通事故有啥办法避免误工费赔偿?
    一、交通事故有啥办法避免误工费赔偿?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交警怎么定责?
    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交警怎么定责? (一)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 1、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l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双方在场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管部门对事故后果进行审查、判定后,所做出的书面纪录。它作为技术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双方在场吗,相信这是许多人所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做解答。 交通事故大体上可分为三种,机动车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事故、人车事故,这三种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很多相同之处,但也有较大的差异。 一、机动车事故的处理办法 1、现场私了。根据情形而定,没有人员...


·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有哪些?
    股东变更要交哪些税有哪些? 一、股东变更要交的税 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购买股权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2、出售股权的人B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数额...


·现在交通便利
    现在交通便利,出行也不再是一件麻烦的事情,但是相应的肯定也会出现一些问题。交通事故在生活中频繁的出现,使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一定的威胁,不过人们都会缴纳保险来以防万一,那么如果出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限是多久?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


·高速交通事故处理技巧,如何进行赔偿
    根据调查,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是很大的,而由于高速公路上可能造成二次伤害,所有在处理的时候一定要掌握一些技巧,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那么高速交通事故处理技巧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高速交通事故处理技巧是什么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拨打报警电话,清楚表述案发时间、方位、后果等,并协助交通警察调查。有死伤人员的交通事故,应先救人,并立即拨...


·中山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中山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指什么
    过失引起火车、汽车、电车等遭受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涉嫌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当然,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法规定,则不能构成本罪。也就是说,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区分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那么,本罪所称的“严重后果”是什么意思?这要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指什么,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怎么判讲起。请看下文。 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指什么 (一)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的概念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是...


·我们从小被教育不要开车喝酒,但是现在还是有人在开车的时候喝酒
    我们从小被教育不要开车喝酒,但是现在还是有人在开车的时候喝酒。教育是一方面,当人们因醉驾被抓获的时候,要有悔过之心,这也是做人的基本道理。当事人醉驾被查获之后,有的民警会把醉酒驾驶车辆扣留起来。那么,醉酒驾驶车辆扣留多久,醉驾处罚有哪些?请看下文。 一、醉酒驾驶车辆扣留多久 单纯酒后驾驶,一般扣10日,最长15日。驾驶员缴纳罚款,车主就可以领回车辆。如果驾驶员和车主一致。只能等拘留后取回车辆。依据...


·连环追尾交强险无责任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在交强险条例当中就明确规定,交通事故当中不管所在人员是否负有责任,保险公司都会在规定的限额之内对当事人进行赔偿的,因此在连环追尾造成的交通事故当中交强险是能够体现很大的社会意义的。对于那些不幸遇到连环追尾的司机来说,肯定也特别关注连环追尾交强险无责任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一、连环追尾交强险无责任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2...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