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应该怎么防范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应该怎么防范?1、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列入该项目所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要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各种高处作业。2、在楼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加设临时防护栏杆,顶层楼梯口在工程结构完成后安装正式栏杆,如不能及时设置时,暂设临时栏杆。在主通道顶部装设安全防护棚。3、在构件,钢筋、模板、管道,电力材料吊运时,首先确认绑扎牢固后,吊车司机及楼面、地面操作人员应统一作业,相互照应,保证各项作业的安全可靠性。4、钢筋绑扎安装存在高处作业时,都要搭设操作平台和挂安全网。框架梁绑扎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支架脚手板或操作平台上进行。绑扎柱和挡墙的钢筋,不能在钢筋骨架上站立或攀登上下。5、砼浇筑时,浇筑部位离地面高度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等,按需要及时搭设操作架子,作业人员不能站在模板上或支撑杆件上操作。6、门窗安装时,操作人员不得站在樘子或阳台栏板上作业。当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尚未达到其应有强度时,不准手拉门、窗进行攀登。作业时首先系好安全带,将保险钩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牢固的物体上,并设专人监护,防止脱钩事故的发生。7、外墙装饰施工外吊栏周围布好安全网,每个操作人员系好安全带,吊栏每次上荷载前,先要进行试运行,升降时要统一操作,必免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屋面及油毡瓦施工时,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系好安全带,安全帽,现场有关负责人必须做到,随着各工序的施工跟踪检查,保证现场人员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8、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安全帽,安全帽必须系带。9、经常清理网上的落物,保持网工作表面的清洁。二、建筑施工地高空坠物的责任怎么划分?1、《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2、在确定了承担补偿责任的责任主体后,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而连带责任,一是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二是有违公平原则,若要“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则会让真正的加害人逍遥法外,使得正义无法实现;三是连带责任将导致内部之间求偿权的无法实现。3、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时,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第一,“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体的侵权责任人。相较于被害人来说,可能加害人与实际加害人同住一栋建筑物内,对于建筑物的情况较为了解,具有地理优势和人脉优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找出实际加害人来免除自己的责任。第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能加害人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于侵权行为发生时根本不可能在建筑物内或伤人物品不可能归属自己从而在时间上或客观方面免责。第三,不可抗力。《侵权责任法》第29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因此,在发生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由于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物品坠落,即便查明了坠落物的所有人也不用担责。因为现在的建筑工地其实就明确的表示不允许闲杂人等随意进入的,其他工作人员或者是每天就在施工现场的一线工人们,进去检查或者参加工作的时候最重要的就是佩戴好安全帽。另外工地上的这些大型物品要尽量放在安全的地方,施工现场是比较危险的地方,发生了高空坠物的话后果是难以预知的。



相关内容:

·尚在试用期签署劳动合同么
    尚在试用期签署劳动合同么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


·哪些情况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
    哪些情况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因疑似新冠隔离算旷工吗?
    因疑似新冠隔离算旷工吗?依据我国相法律的规定,员工因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被隔离治疗期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不属于旷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


·劳动合同是不是双方都得有?
    劳动合同是不是双方都得有?劳动合同就是必须要双方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关键在于其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是否符合协议双方的意志。劳动者手中没有合同书,不影响合同效力。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


·工控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工控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简单来说商品的买卖与销售就是购销,在实践中签订购销合同可以切实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您是否了解工控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怎样确保合同是否有效。本文为您带来一篇关于工控产品购销合同范本,请您阅读了解。 工控产品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与共同发展的原则...


·法律规定那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那种情况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4、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暴力伤害,也不属于工伤。5、...


·一、夫妻共同财产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可以均等分割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可以均等分割吗?如果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为均等分割,而且,婚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婚后利用个体工商户所取得的这部分收入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


·员工上班路上自己摔倒算不算工伤
    上班路上自己摔倒不算工伤。如果在上班途中因为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自己摔伤的话,属于自己负主要的责任,不属于视同工伤的主要情形,因此,只能由自己对自己摔伤的情形负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工厂倒闭如何处理,赔偿如何计算
    工厂倒闭如何处理,赔偿如何计算 一、工厂倒闭如何处理 基本程序是:一是破产债权的申报,二是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三是法院认为债务人达到破产条件的,应当作出破产宣告,进行破产清算。 二、公司倒闭了员工赔偿怎么计算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


·晚上加班一小时工资怎么样算
    加班一小时工资如下计算: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1小时乘以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1小时乘以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1小时乘以3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


·疫情期间公司是否应该按时发放工资?
    疫情期间公司是否应该按时发放工资?疫情工资规定有哪些? 按照合同支付工资时间确定。 企业在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支付,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即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标准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疫情工资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一、无业人员误工费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无业人员误工费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平时工作我们通常说的误工费是在工作过程中遇到突发状况影响工作所取得的误工费,该误工费是属于正常的范围内。那么,您知道无业人员误工费的认定是怎样的吗?按照相关规定,无业人员并没有工作和相应的收入,若是当事人执意要求赔偿误工费的,应当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比较合理。 对没有收入的无业人员来说,如何计算误工费,在实践中也是有争议的。无业人员,也就不存在相同或者相近行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