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使用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使用怎么办?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2、《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
·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1、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
·天津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天津市征地补偿标准年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国家为了加强对征地开发的管理,也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开展,相关部门做出规定目的是让拆迁的相关当事人获得赔偿的标准,以便于做出补偿费的金额。那么天津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
·土地使用地最新政策的三大改动 土地使用地最新政策的三大改动土地一直与农民们的生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现如今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但在土地开发利用的时候,出现了许多问题,在农村这些问题越发明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在2017年国家出台了土地使用地最新政策,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新政策的三大重要改动吧。 1、大量闲置土地可能面临着被回收 近年来,很多农民都开始大批量进城购房或打工,这种现象导致了农村地区...
·土地使用权两年内开发是否会被收回 土地使用权两年内开发是否会被收回拥有土地使用权如果土地两年内未开发,政府有权限收回。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中主要包含: 1、承包土地基本情况登记表 发证机关:为承包方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发包方全称:应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具体填至(镇、街道)、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名称,如经济合作社; 承包方代表姓名:记载承包方代表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姓名; 承包...
·学校土地使用申请书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学校土地使用申请书范文的内容是什么?土地申请使用书申请人: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此致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申请日期: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要怎么补办 在外地身份证丢了要怎么补办异地补办身份证流程1、相片的采集:一是能承担居民身份证照相的照相馆或承担二代证照相的派出所;二是群众本人采集符合二代证技术要求的相片。2、相片的传输。目前我市的相片认证委托深圳市公安局特种证件制中心居民身份证相片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进行认证。群众将符合二代证技术要求的相片通过两种方式传输给认证中心。一是通过与认证中心签订协议许可的采集点(相馆)代为传输相片到认...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再转让可以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再转让可以吗? 一、流转来的土地承包权可以再次转让吗? 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模式有哪几种? 连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第2款规定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主要有七种:转包...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造成土地严重破坏...
·如何提出地域管辖异议?有什么条件? 如何提出地域管辖异议?有什么条件?人民法院在审理受诉人提交的案件时,当事人认为该人民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服该法院管辖意见或主张。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管辖权异议。今天我们就给您讲述一下关于地域管辖异议的解决方案。 一、 提出地域管辖异议应符合的条件 1、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是本案的当事人,且只能是被告。因为,原告不存在提出异议的问题,原告的起诉本身就说明原告认为受诉...
·土地使用权两人签协议管用吗 土地使用权两人签协议管用吗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和个人都更加关心土地问题。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转让自身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国家允许转让,但是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经过相应的程序,那么土地使用权两人签协议管用吗?我们来了解下。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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