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醉酒驾驶教练车的会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教练车的会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如果有一方酒驾驾驶机动车上路,不管是什么车型只要发生交通事故,醉酒驾驶人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而且驾驶证也会被吊销五年的。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综合上面所说的,醉驾是不分是什么车的,只要是喝了酒开车,都是必须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接受处罚,而且醉驾的处罚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夺,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导致人死亡的,还要负刑事责任,所以,喝酒开了车是特别容易出事的,为了避免这些情况,就要遵守交通法来做事。




相关内容:

·开车等红绿灯玩手机会不会扣分?
    开车等红绿灯玩手机会不会扣分?开车等红绿灯玩手机会被扣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公安机关将给予驾驶人警告或记2分并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二、交通违章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般程序的情形是: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作出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


·开车玩手机的警告处罚是什么?
    开车玩手机的警告处罚是什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


·最新交强险条例全文 我国关于交强险条例的规定
    最新交强险条例全文 我国关于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具体包括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和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等内容。接下来,就请您跟随我们一起看看这个条例的详细内容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开车被拍玩手机会不会受到处罚?
    开车被拍玩手机会不会受到处罚?当然会;开车玩手机被拍照会被扣2分,罚款200元,这一处罚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明确规定。主要是车主在驾驶车辆的时候不应该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行为,对于以上行为如果被交警或监控摄像头抓到的情况下将会处以被记2分并处以20-200元不等罚款。如果不被发现的情况,虽然不会被扣分和罚款,但其实也是具有一定危害的,车主千万不要...


·肇事逃逸车辆处理方式是什么?
    肇事逃逸车辆处理方式是什么? ?交通事故对方肇事逃逸的处理程序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2、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商场存车是否成立保管合同
    商场存车是否成立保管合同?在商场存车是成立保管合同的。可以从意思表示与好意施惠和交付行为的认定来判定。商场为客户存车视为已经认可该行为在客户之间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商场设立了存车处实际上是针对不特定的潜在顾客为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百六十五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第三百六十七条 保管合同的成立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交通人伤理赔标准包括哪些项目
    交通人伤理赔标准包括哪些项目交通人伤理赔标准包括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各类复印费等。二、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流程1、出险:发生事故。交通警察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并根据调查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


·汽车划痕险保费多少钱5000
     现在人们出行就是完全机动化的,人均机动车拥有量是属于高速发达,但从大数据来看交通拥堵,出行效率,出行的风险的确实也是给您带来了不少的困扰,其中有一种特别让人心里面不舒服的就是汽车老是被划伤.我们看到有人比较好奇汽车划痕险保费多少钱5000?其实要看您的车是多少钱了,30万元以下的车,保额5000,保费就是610。 一、汽车划痕险保费多少钱5000? 1、30万以下的车 两年以下:保额...


·一、车祸伤者出院后误工费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一、车祸伤者出院后误工费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车祸伤者出院后误工费包含的内容: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住院期间的产生的医疗费用和伙食费用;与单位协商一致可以得到的精神损失费用等等。需要提醒您的是,有一些费用是可以用公式计算,有些则是没有固定要求的,这些就需要双方协商了。 二、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


·一般商品房交易的条件都有哪些
    一般商品房交易的条件都有哪些开发商修建房屋自然是为了通过房屋来换取相应的对价,这样可以为自己带来更多的利益。然而对于开发商修建的房屋,要想上市交易的话,则还要达到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一般商品房交易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商品房交易的条件有哪些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


·交通事故伤残哪里鉴定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机构必须选
    交通事故伤残哪里鉴定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机构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机构。受害人方可以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不过,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时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另外,受害人方可在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对该评定结果,如无特殊情况,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二、能怎么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是在治疗终结后...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中,并没有一个叫做逃逸致人死亡罪的,而要是在交通事故中逃逸致人死亡的话,那么一般就是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因此了解逃逸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其实也就是对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进行了解,下面我们为你介绍。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