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合伙承包农村土地死亡后让谁继承

合伙承包农村土地死亡后让谁继承

合伙承包农村土地死亡后让谁继承?

合伙承办土地死亡后一般都是逝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直接继承,具体的分配可由家庭内部成员商量。

农村承包土地的单位是“家庭”而非“个人”,户主只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承包方和村集体确定承包关系后,如何经营所承包的土地就是这个家庭内部的事情了,也就是说,土地经营权在这个家庭内部如何分配,村集体不会加以干涉。这个家的家长有权决定土地经营权的分配和继承。

在进行土地确权的时候,会遵照家长的意愿更换土地承包权。当然如果承包人无子女,他是不能够把土地让其他人继承的,集体也不会对其确权登记。这几年国家的土地确权工作严格遵循了这项法规。

遗产分配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也是最近几年来您很关注的一个问题,随着农村人口越来越少,大部分农村户口的青年人已经开始向城市涌入,但是户籍没有签出来的情况下,作为村集体成员,是有权利继承以家庭为单位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般对土地的承包权的继承问题很少有人专门立遗嘱,可按照继承法的继承顺序继承。


相关内容:

·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
    司法鉴定在对案件的审理是十分重要的,可以帮助法官对于证据进行判断。那么,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 一、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 是由审理案件的法院出具。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和组织司法...


·老人死后土地归谁继承?
    老人死后土地归谁继承? 一、老人死后土地归谁继承? 老人死亡之后土地不归任何人继承;个人对土地仅拥有使用权,并不拥有所有权,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此老人去世后,宅基地并不是老人的遗产,并不能依法发生继承。但集体经济组织并不收回这一土地使用权,老人原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归本户内余下的人员共同享有权利。 二、法定继承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什么行为?
    土地征收是国家按照法定程序将集体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国家依法征收土地并且会给农民合理地补偿和妥善的安置。只有国家才有权征收土地,如果单位或个人违反规定在国家未批准的情况下征收占用土地,就违背了法律,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什么?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什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二、构...


·新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新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农村征地越来越多,征地补偿是国家对于被征收的土地实行的一项经济补偿措施。被征地的农民最关心得就是关于征地的赔偿了。今天整理了关于新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新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


·农村耕地确权了还能盖房子吗?
    农村耕地确权了还能盖房子吗? 农村耕地确权了不能盖房子。首先,咱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简单来说就是,明确土地的权属关系,确定之后颁发证书,明确了所有权依然归集体所有,你拥有确权范围内土地的使用权,承包权以及经营权。以前,如果有什么关于地的纠纷,也不是很好处理,基本上以协商为主,确权完成以后,你的土地就可以受到明确的法律保护了,毕...


·土地使用期满续期规定是怎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我们作为国家的公民是享有的,但是我们没有办法享有土地的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所有的,我们在使用土地的时候,行使土地所有权时也应该向国家缴纳税费,并且使用时间是有期限的。那么关于土地使用期满续期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土地使用权续期 土地使用权续期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期满前一年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条件 土地使用...


·天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天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庄浪县政府文件《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庄浪县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土地征用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庄政发[2016]56号)文件执行。土地征用按每亩30680元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庄政发[2016]56号文件执行。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拒不领取征地补偿费用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方的...


·土地使用证与不动产登记证的区别
    土地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登记的一部分。不动产登记的范围:1、住宅房产。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包括哪些方式呢?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包括哪些方式呢?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出售、交换和赠与三种方式。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略作发展,将转让的方式规定为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其他合法方式”一般包括: 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


·农村宅基地继承纠纷怎么处理
    解决农村宅基地继承的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去沟通协商,去寻求村里有地位或者村官和法律的帮助。农村的宅基地不是独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在法律上对农村宅基地也没有非常完善的法规。可能对有些人来说,一套宅基地没有多少钱,可是对有些人,特别是农民,在宅基地上建一所房子就是自己一辈子努力的方向。我们通常说的宅基地继承,主要的还是基地上的房子的继承。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房子可以继承,建房子之前首先就是需要宅基地。...


·房地产企业融资案例的内容是怎样的?
    房地产企业融资案例的内容是怎样的?在现代社会,在企业正常的经营过程中,经常因为某一个项目需要大量的资金而进行融资,这是正常的商业手段,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这样的成功案例。那么,房地产企业融资案例的内容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房地产企业融资案例的内容是怎样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 一、案例 A地产公司的企业背景及发展状况A地产公司是我国房地产行业中的一家大型国有企...


·农民被国家征收土地很有钱吗,都有哪些补偿费用?
    农民被国家征收土地很有钱吗,都有哪些补偿费用?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的经济实力也越来越强,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的国家建设也就成为必要。然而,国家建设肯定少不了的就是征用土地,因为需要扩建、需要改造,这也就意味着有可能我们自己的房子也会被征收、被占用,那么农民被国家征收土地很有钱吗,补助会有多少呢?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的行政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