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动迁安置房能贷款吗?

在征地拆迁之后,依法会做好被拆迁户的安置工作,所以政府会修建一部分房屋用于安置被征地或者拆迁的大众,这就是拆迁安置房。一般的商品房是可以贷款的,那么,动迁安置房能贷款吗?如果能,那贷款办理条件及相关流程又是怎样的呢?详情请见我们为您整理的下文。

一、动迁安置房可以贷款吗?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不能贷款,有房屋产权证可以贷款,但是贷款人要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

所以,动迁安置房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贷款的。

二、动迁安置房贷款办理条件

对于动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不同的地区,其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可以参考以下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动迁安置房贷款申报需提交的材料

凡办理动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未婚证明);

4、收入证明;

5、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流水;

6、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7、拆迁安置协议;

8、首期付款凭据、银行对账单;

9、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意:上述所有材料都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3份。

四、动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流程

1、符合贷款条件者可向柜台申领相关贷款表格或上网下载;

2、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地和购房所在地房管所开具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3、未婚者需到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

4、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单位开具收入证明(表格网络下载或柜台领取);

5、带齐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到柜台申请贷款受理;

6、中心审批贷款,借款人与承办银行签订合同;

7、借款人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8、承办银行审批、发放贷款。

我们在上文中为您解答了“动迁安置房能贷款吗”这一问题,还为您整理了动迁安置房贷款的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总的来说,动迁安置房如果拥有产权证,且申请人的资信和收入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的,就可以申请动迁安置房贷款。
相关内容:

·买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买房子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您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按 照新颁布的《民法典》(2021.1....


·房产他项权利是什么意思?
    房产他项权利 ,他项权利是指在房屋产权证基础上的典权,租赁,抵押,继承权利,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典当给他人,从而获得利益,典当期限一般是3-10年,抵押权是指将房屋抵押给别人,从中获得利益,合同到期,如果不能按照约定事项履行,抵押权人有权处置房产。房产他项权利是什么意思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典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等权利。所谓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


·夫妻离婚房产公证详细解释有哪些
    对于每一个想要安居乐业的人来说购房无疑是必定要经过的道路,但要将这一志向变为实际,您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要完成买、卖的各项步骤和手续,这中间您会碰到许多法律难题,需要您打点好与各方面的关系,在这过程中,公证能够提供必需的法律服务。那么针对夫妻离婚房产公证吗?离婚后房产怎样公证这个问题该如何解决呢?我们将会为您解答。一、离婚后房产是否需要公证如果在离婚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过分割的,离婚后可以另行...


·房子卖掉后还有责任吗?
    房子卖掉后还有责任吗?房子卖掉后还有责任,如果房屋有质量方面问题所造成的损害,还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商品房买卖违约情况有:1、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在以特定物为标的物的合同中,如房屋,该特定物毁损灭失,构成不能履行。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前者可构成合同无效;后者是违约的类型。2、 延迟履行。又称债务...


·新婚姻法房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二...


·购买商品房的陷阱会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陷阱会有哪些 一、购买商品房的陷阱会有哪些 一是“五证”不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消费者购买后则有可能拿不到,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二是签“老式”合同。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选择建设部与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购买合同示范文本》,并尽可能到工商部门咨询或请律师参加合同...


·购房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
    购房违约金一般百分之多少?购房违约金一般为十级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包括哪些
    其实不管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即使当事人之间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的,也是有可能退房的。而想要退房,同时又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的话,则就需要满足规定的退房条件。那现实中,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按揭房可以退房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按揭房能否退房的问题,回答是肯定的,而且有法律依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


·卖家如果一房多卖产权归谁
    一房多卖产权归谁《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要房子,根据相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应该按照以下顺序处理:如果卖家给一方办理了过户,另一方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屋归先办理过户...


·离婚时哪些房产不能分
    夫妻在有房产的情况下,要是不幸离婚的话,那么大多数夫妻都会争夺、分割房产,但他们不知道有些房屋是不能分割的。那么,夫妻在离婚时哪些房产不能分呢?离婚时房产分割有什么原则?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时哪些房产不能分 (一)用他人身份购房。 物权法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所以,以他人身份购房虽然当时可能获得了一些利益,但是在离婚纠纷时...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太低了该怎么办?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太低了该怎么办?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


·婚后买房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吗
    如今不少未婚男女都商量着在结婚之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产,而在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放贷。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夫妻婚后买房的是否一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要是属于,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分割。接下来,我们告诉您婚后买房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吗 答案是不一定的,应该根据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来具体判断: 1、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