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医疗纠纷的事件越来越多,有一部分是因为医院的失误所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患者和医者之间的矛盾逐渐加深。患者认为医疗机构对他们造成了侵权的行为。那么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需要承担哪些呢?一、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需要承担哪些呢构成医疗侵权责任,还要求医疗机构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主观上存在过错。否则,即使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损害,医疗机构也不承担侵权责任。医疗过程中的主观过错表现为行为人在医疗行为中的过失,这种过失包括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而没有预见,也包括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而导致损
害结果的发生这两种心理状态。当然,故意也是一种过错形式,因医务人员故意侵害患者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医疗机构也要承担责任,但这是另外一种性质
的责任,并非我们此处讨论的医疗过错。在医疗过错认定问题上也实行过错推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8)项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
构就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只要患者因医疗行为发生损害,就可以推定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存在主观过错。医疗机构认为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过
错,应当自己加以证明。证明的标准就是其医疗行为完全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二、医疗机构的赔偿的原则所谓赔偿原则是在处理医疗损害赔偿问题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般有以下三个原则,即全部赔偿原则、合理赔偿原则和财产赔偿原则。全部赔偿原则是指医疗机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大小,应当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大小为依据,全部予以赔偿。也就是说,赔偿数额应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
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7]如前所述,医疗损害既包括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或者身体权受到侵害,也包括因上述权利受侵害所造成的财产利益损失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还包括受害人及其亲属精神利益的损失以及患者医疗机会的丧失。在这些损害中,有些是有形的,如医疗费损失,有些则是无形的,如精
神损害。不管哪种形式的损害,只要是医疗行为造成的,都必须全部予以赔偿。合理赔偿原则是指在确定受害人的损失数额时应当合理计算,对受害人不合理的支出不予赔偿。此处所指的合理与否是一个相对的、尚未确定的概念,应以不违
反现行法律规定以及符合社会政策为标准加以判断,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优先适用法律的规定。例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了与一般民事赔偿标准
不尽相同的赔偿标准,这是基于医疗行为的局限性和高度风险性等特点对赔偿标准所作的限制。如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规定计算至16周岁,而不是18周岁,对残
疾生活补助费和精神损害赔偿也进行了限制,这种限制很难说不合理。根据合理赔偿原则,对于基于现行法律规定以及社会政策所确定的受害患者不合理的支出,不
应由医疗机构进行赔偿,以维护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财产赔偿原则,顾名思义就是指通过财产赔偿的方式来弥补受害人损失的原则。医疗侵权行为侵害的是患者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以及财产利益。对于财产
损失,当然应当用财产来补偿。而对于人的生命、身体与健康等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的利益,由于不能以复仇方法获得补偿,因而只能通过医疗机构支付一定数额金钱
的方法进行赔偿。财产赔偿方式是医疗侵权损害赔偿中唯一能适用的赔偿方法,无论患者有形的损害,还是无形的精神痛苦等,都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财产赔偿。医疗事故而产生的纠纷需要患者和医者双方通过协调解决,而不是逐渐演变为一场闹剧。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当然要承担。并且按照法律的流程和程序,医院会依赔偿的原则给予患者相应的赔偿。合理的解决医疗纠纷。
相关内容:

·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流程
    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流程一、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流程 1、申办范围 患者及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均可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提交材料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提交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和身份证明,以及鉴定过程中所需的其它材料。 3、申办程序 (1)患者及家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


·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对象有什么规定
    说到城镇居民医保办理,就不得不提一下办理的程序,其实,只要掌握一定的方法,办理起来还是不难的。那么,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对象有哪些呢?城镇居民医保的办理程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城镇居民医保办理的对象 凡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统筹医疗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市区城镇户籍居民应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具体对象包括: (1)...


·医疗事故诉讼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医疗事故诉讼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医疗事故纠纷肯定需要专业的律师来为当事人争取合法的利益。虽然说医院的一些治疗方法和用药等问题的专业要求是很高的,但是真的发生了什么事的话,当代人的维权意识也是比较强的,医疗纠纷官司肯定是少不了的。在下文中,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医疗事故诉讼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医疗事故诉讼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律师收费标准(单位:人民币)1、咨询: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


·医患纠纷处理合同应该怎么写
    医患纠纷处理合同应该怎么写 一、医疗纠纷处理合同 医疗纠纷处理合同是合同双方就双方产生的医疗纠纷达成的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什么是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医疗过失行为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2)医疗过失行为导致3名以上(含3人)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 (3)卫生部或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于这些情况引发的医疗事故争议影响大...


·2023年医患纠纷怎么防范?
     虽然病人都需要仰仗医生的治疗才能够脱离疾病的折磨,但是现实中却总是发生患者不满医生的某种行为而与其发生了极为激烈的争吵,甚至还出现了殴打医生或者其他医院工作人员的现行,这样的医患纠纷并不在少数。那么,医患纠纷怎么防范? 一、年医患纠纷怎么防范? (一)防范:总的来讲医方在平时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1、强化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2、提高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增强业务素质;3、健全技术规范...


·哪些情况不认定为医疗事故
    哪些情况不认定为医疗事故以下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者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


·医疗诈骗行为如何认定
    医疗诈骗行为如何认定 ?一、医疗诈骗行为如何认定 对于客观行为方面,即否属于虚构或夸大病情、过度医疗等行为的问题,需要结合所在医院的医疗水平和能力来考虑,在实践中发生医疗诊断不一致,患者怀疑院方医疗欺诈时,可以采取类似于司法鉴定的形式,双方共同选择向有资质的医疗单位申请医疗鉴定,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通过类似于摇号形式随机选择鉴定机构。如果纠纷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则按照司法鉴定程序处理。鉴定方向主要包括...


·医疗过失行为找谁申请鉴定,怎么鉴定
    医疗过失行为找谁申请鉴定,怎么鉴定一、医疗过失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盛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盛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省级卫生得政部门可以商请中华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独立进行,任何其他的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干涉。医学会应当依据学科专业...


·不能。农村合作医疗属于社会保险范畴
    不能。农村合作医疗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一般是不报销意外伤害的。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可以报销医疗费。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内容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内容 随着我们国家科技的不断发展我们国家的医疗技术也是再不断的进步,对于医院来说较好的医疗器械是对病人的一种负责。那么我们在选择医疗器械时,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怎么写吗?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份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 医疗器械购销合同模板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医护人员上班期间感染算工伤吗?
    医护人员上班期间感染算工伤吗?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二、工伤认定材料提交⑴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⑵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