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夫妻离婚时婚后按揭房产怎么分割?

一、夫妻离婚时婚后按揭房产怎么分割?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婚姻编》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二、夫妻离婚房贷没有还完怎么办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依法进行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2、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合法的认定和清算,法律上明确规定可以通过举证的方式来进行,而结婚后按揭买房的房产,显然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属于共同财产。



相关内容:

·父母去世房子继承协议书是否有效?
    父母去世房子继承协议书是否有效?父母去世房子继承协议书是有效,属于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处分个人的财产即可有效。具体内容如下所述。(一)第一部分为抬头:房屋继承协议书(二)第二部分是当事人基本情况:有甲方遗赠人和乙方受赠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三)第三部分是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内容。协议主要内容需要注意的事项有:1、明确现有财...


·如果离婚房产证怎么办理手续
    如果离婚房产证怎么办理手续 现如今很多人在结婚的时候为了买一套房子,会想尽各种办法。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结婚以后,房子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了。但是现实有时候比较残酷,婚姻生活不像您想的那样完美,大多数人在离婚以后,对房产的争夺,是夫妻双方及两方家庭比较关注的一部分。那么如果离婚房产证怎么办理手续呢? 一、如果离婚房产证怎么办理手续? (一)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


·签了租房合同不想租了怎么办
    签了租房合同不想租了怎么办 1、如果合同中规定了租赁期限,同时没有对提前退租问题作出特别规定的话,承租人提前退租就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提前退租,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以前通知出租人,以便出租人能找到新的房客。合理期限是多长,法律上没有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的约定来定,通常是一个月。 2、对于出租人能否扣留保证金和预付的房租问题,保证金就是为了保证承租人履行合同,所以,承租人违...


·南京二手房交易个税政策
    

(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

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额(以评估价为准)-房屋原值-相关税费-合理费用
(1)、 房屋原值如何确认?应准备什么审核资料?
答:原值里的相关税费按购入时应缴纳的税费计算,须提供正式发票但不含物业维修基金。
商品房:购房《发票》、购房《契税完税证》



·养殖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标准是什么?
    养殖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标准是什么?每天全国很多地方都出于各种原因进行着城镇化建设,建设过程中征用用的土地涉及到各种了类型,有住宅、门市、企业、农业用地等等,政府部门都会按照相应的拆迁补偿政策给予补偿的。那么对于养殖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为您解答。一、养殖厂占用的土地占用的土地往往都是自家的承包经营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使用权而不是一种所有权。使用权在拆迁中必须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区片综合地价进行补...


·多大岁数买房不能贷款
    多大岁数买房不能贷款 只要年满18周岁就可以申请银行贷款. 周岁年龄超过60周岁,银行就不给贷款.不过,有部分银行最高可以放宽到65周岁。 二、按揭买房如何办理贷款 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


·一、男方不给抚养费且有房子可以申请强制吗?
    一、男方不给抚养费且有房子可以申请强制吗?男方有房子的情况下,不给抚养费的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强制执行,迫使对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


·若购买的是二手房,那此时也是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书面的二手房买
    若购买的是二手房,那此时也是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书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后才能办理登记备案,完成房产过户手续。但在签二手房合同时,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那究竟签二手房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在交易时产权无法确定。所以,在购买二手房时,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而且购买者要到当地的房产管理...


·没有死亡证明怎么样继承房产?
    没有死亡证明怎么样继承房产?没有死亡证明需要补办死亡证明才能够继承房产,现在没有死亡证明就要去补办死亡证明,等拿到了死亡证明之后再继承遗产。因为人死亡后是应当具有死亡证明的,如果没有这个证明就无法证明这个人已经死去,因此死亡者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以通过一些途径获取死亡证明,这些途径如下:1、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2、未入医院在居住地正常死亡或病故的由居委会、村委会出具死亡证明;3、非正常死亡...


·一、对于二手房应该如何查房产产权?
    一、对于二手房应该如何查房产产权?(一)仔细查看卖房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您都知道买房时要看卖方的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以及其他证件。但是,某些情况下卖房者还应该具有一些其他资料,例如出卖共有房屋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屋的书面意见;房屋已签订出租协议的应由房屋出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房屋没有抵押权的,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其转让该房地产的书面意见。(二)主动去房产管理部门查询二手...


·在我国离婚房产竞价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婚姻生活幸福,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些人在婚后因为一系列原因需要离婚,这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事实上,许多人并不是非常清楚在我国离婚房产竞价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在我国离婚房产竞价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目前,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在双方在价值与所有权均有争执...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还有用吗?
    房屋他项权证过期还有用吗?1、他项权证过期有效,可以对抗第三人,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2、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担保有效期最长为主合同期满三年内有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他项权利证到期应重新签订主合同或延长主合同到期时间,方能使他项权继续有效。否则就必须在他项权利有效期内提起诉讼,不然就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