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二手车交易合同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

二手车交易合同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现在买二手车的人很多。他们会和卖车方签订交易合同,以此作为买车和卖车的证明。但是很多买车方都很疑惑一个问题,二手车交易合同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如果不公证的话会不会不算正规的办理程序和流程?一、二手车交易合同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就你与买受方的达成的二手车买卖合同效力而言,若合同条款合法,当事人之间已经按过手印了,这个合同在法律上就已经成立生效。但是合同生效不代表机
动车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于买受方名下。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02条的区分原则,合同生效只意味着买受方有权依照合同要求出卖方协助转移机动车的所有权,否则出
卖方依法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汽车所有权的转移,还需要汽车现实的交付行为。汽车属于法律上的特殊动产,根据《民法典》规定该类动产的所有权移
转规则遵循“登记对抗”主义。也即是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当出卖人将特殊动产交付于买受人时,买受人获得该特殊动产的所有权。因此,若此时原车
主已经将汽车交接于你,你已经控制了该机动车,如已经置于自己的车库,已经拿到钥匙。法律上这个机动车的所有权已经转移于你。
登记对抗主义的意义在于:实质上机动车所有权已经转移,但是由于机动车作为一种价值高昂的动产,行政机关对机动车采取了登记的管理制度,若买受人在交付完
成后不进行登记的变更,可能面临着法律上一些不确定的风险。如原所有人依据其原来的登记记录将已经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又在此转让给善意的第三人。此时,由于
没收放没有进行登记的变更,法律是会保护善意的第三人的利益而将机动车所有权判给善意的第三人的。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二、二手车交易不到公证处公证合法吗1、合同有效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车已经不是登记为转移所有权了,车辆不登记只是不得对抗第三人,而不影响他的归属.所以是受法律保护的3、但根据国家的登记公示制度,还是建议你去办理过户手续,假如该车发生事故或者造成意外,涉及赔偿则热的时候会比较麻烦.4、你们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有效,你现在享有该车的所有权。其次,有一定的风险,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车辆买卖是办理过户登记才具有对抗效力,就是说
家人卖车人将来负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将来查到该车在交通登记部门的产权人是卖车人,可以对你的车辆采取执行措施,那样该车就不是你的了。建议你尽快
办理车辆过户手续。现在二手车的交易越来越火热。人们在选择买车的同时,也在精打细算。二手车交易合同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各位车主也会重点关注。当然,买二手车还是建议走正规合法的流程和程序,避免那些不必要的麻烦产生。
相关内容:

·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包括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误工费、其中丧葬费、死亡补偿费金为主要部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


·同向刮蹭的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机动车之间刮蹭是很常见的,其中多数属于反向刮蹭,但现实中也出现过同向刮蹭的情况,此时对事故的处理虽然与反向刮蹭差不多,但在细节上面还是有不同之处。那实践中,对于同向刮蹭的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理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同向刮蹭的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剐蹭多指事故中机动车间互相擦伤,但语气重量比碰撞要轻,无严重后果。同向刮蹭交通事故的处理如下: (一)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


·交通肇事逃逸赔偿能否缓刑?
    交通肇事逃逸赔偿能否缓刑? 一、交通肇事逃逸赔偿能否缓刑? 能,但是必须有受害人的谅解,以及具有相应的自首情节。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能否判缓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肇事后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有自首情节,并取得受害人谅解,是可以判缓刑的基础,但是还需要争取。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暂缓量刑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


·怎么举报公司不交公积金
    如果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举报。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


·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撞车了怎么办
    首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无证驾驶,由公安局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是被认定是无证驾驶加事故全责,不但要被罚款,还要赔偿给对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多少级
    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多少级 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伤残十级。工伤十级赔偿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


·60岁车祸有误工费吗?
    60岁车祸有误工费吗? 一、60岁车祸有误工费吗? 没有法律规定,60岁以上没有误工费。一般认为60周岁已退休,领退休费,不存在误工损失问题,如果60周岁仍在工作台,确实存在误工损失的话,是可以要求支付误工费的 二、交通事故赔偿费用: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


·被车撞了怎么赔偿 (一)怎么赔偿
    被车撞了怎么赔偿 (一)怎么赔偿 1、受伤未致残的 如果因交通事故受伤但还未达到致残的程度,那么伤者可以索赔的项目有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 因交通事故致残,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索要以下赔偿项目(6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伤是否合理?
    一、道路交通事故人伤是否合理?道路交通事故人伤垫付是不合理的,因为费用的确定必须等到交警确定责任之后才能够计算出来的。1.首先不管当时情况如何,迅速报警并寻找目击证人(或留下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然后向交警准确简洁的描述下事发经过,能很明确指出对方的违章行为就及时指出,不能指出的就让交警判断,切勿话多,描述含糊。2、无论对方伤有多重,120没来前不要动伤者或试图去搀扶,简单询问几句即可,放松心情对...


·一、交通事故赔偿费用核报有争议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费用核报有争议怎么办?通事故赔偿费用核报有争议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


·交通责任划分完毕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交通责任划分完毕后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交警会给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做和解工作,如果和解成功,双方就签订和解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功,则伤者一方可就交通事故起诉侵权一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补,套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补,套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车牌丢失、被盗处理步骤 步骤1:车牌丢失后第一件事记得先打电话报警,然后去辖区派出所立案。防止车牌被不法分子当作套牌使用,将违章嫁祸到车主身上。 步骤2:准备好补办车牌所需资料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机动车牌证申请表》(车管所现场领取) 4、如果是单位的车辆车牌被盗,还要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 步骤3:拆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