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农村土地使用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农村土地使用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 ,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 。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至 年。每年租金为 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3、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在农村来说,有一部分的集体成员是普遍缺乏合同意识的。特别是土地租赁如果是发生在同村的集体成员之中的,可能因为觉得平时的关系特别好,所以根本就忽略了土地租赁合同,也有些是租赁合同当中缺少部分重要的条款,如果可以的话,当土地租赁关系形成的情况下,由村委会介入来拟定合同比较妥善一些。




相关内容:

·国家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
    国家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中国虽说疆域辽阔拥有大片土地,但由于中国人口众多,这导致在国内土地变成稀有资源,少量的土地需要供给众多的人去使用。说到土地离不开的就是土地的征收问题,很多人都拥有祖上留下或者分配到的土地,但由于土地的国有,往往很多人都会遇到土地的征收问题,那国家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呢?相关的政策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一、国家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


·通皋大道征地补偿款标准
    通皋大道征地补偿款标准土地征收在很多城市都会遇到,国家为了社会的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需要依法征收土地,征收土地会给予一定的补偿的,通皋大道征地补偿款是根据当地的补偿标准来确定,确保被征收土地的人利益不受损。同时也在确保征地工作顺利进行。具体的补偿标准可以到本文详细了解。一、通皋大道征地补偿款标准(一)被拆迁住宅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平方米的,按被拆迁住宅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与产权调...


·土地承包政策补助规定
    土地承包政策补助规定 一、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补助相关规定 (一)粮食(水稻)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 1、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水稻直补每亩补贴20元;农资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计税面积81.5元。 2、水稻直补对象为核定计划种植的水稻面积;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以水稻、玉米、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 3、继续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原则上谁种地谁享受补贴,但对承包地转包或租用给他人的按承包或...


·征地补偿果树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果树标准是什么? 一、征地补偿果树标准是什么?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2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45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18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 2、梨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45-12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150-300元; 盛果期(9...


·宅基地上的房屋能不能继承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
    宅基地上的房屋能不能继承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不能继承宅基地。如果你已经居住在城市,但是还是农村户口的话,在本村还是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比方说你父母在农村宅基地上修了一栋房子,当他的父母百年离去的时候,只能继承那栋房子,而不能继承宅基地。原因很简单,依据我国法律,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使用权是房屋所有人的,也就是说。我们所说的宅基地继承,实际上说的都是宅基...


·湖南省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湖南省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全国各地的发展不可能是只注重于省会的经济面貌建设的,省财政收入都是建立在由本省直接管辖的其他各个城市,包括乡镇的发展都是齐头并进的才是正常的状况。因此湖南省的永州市最近几年来在公共交通,还有一些大型的公共工程的建设上的发展都是比较快速的。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的了解一下湖南省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湖南省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第一条 为做...


·一、村委会不分配宅基地行政不作为怎么办?
    一、村委会不分配宅基地行政不作为怎么办?可以申诉或者直接到法院诉讼来解决,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所谓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 定职责,而行...


·河南省项城市政府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省项城市政府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利民工程的建设是需要使用到土地的,如果在规划的土地中土地已经有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话,政府一般就会采取征地的方式对土地进行回收,之后再把建筑拆除后重新使用建设工程,不过对于征地补偿的标准其实很多人都不大了解,那河南省项城市政府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河南省项城市政府修路征地补偿标准 关于政府征地与补偿的标准具体如下: (一) 征地与补偿的标准 ...


·按照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补偿款如何发放
    按照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款如何发放 按照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农民们如何获取赔偿金,怎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权益,政府赔偿金怎么发放,怎么分配,农民如何获更多的征地补偿款呢? 一、江西省农村征地补偿款如何发放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政策规定,咱们通常说的征地补偿款,其实有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这里面,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只有土地补偿费是经由村...


·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 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


·征地拆迁案中,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哪些?
    征地拆迁案中,政府信息公开包括哪些?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其中,国务院批准的城市用地还应公开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文件;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用地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批准情况与申报情况相比发生变化的,转发文件中应明确表述变化后情况);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4、市、县政府用地报批时拟定的“一...


·办理房地产股权质押需要多长时间
    办理房地产股权质押需要多长时间 一、何为房地产/股权质押: (一)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