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南京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南京出租车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出租车误工费的标准应由当地出租车管理主管部门统管办出具证明,天数根据停留在维修站的时间,费用大概是:一天的份钱 当地平均工资(平均到天)=1天的误工费民事官司一般是3个月的开庭期 6个月的审判期,也就是9个月的时间(最长了)。交通肇事案件,当事人可以要求连带保险公司责任。二、出租车的误工费一定要赔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因此,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不是一概不予赔偿,而是有条件的予以赔偿。如果仅仅谈到出租司机收入的减少,可能很多人还能够理解,因为这是出租司机的纯利。实践中,我们可以基本准确的确定出租司机每天的纯利。在正常情况下,出租车的利益是必然的、确定的,具有客观必然性。而交通事故则是偶然发生的,不能因为偶然发生的事故而否定出租司机必然可得利益,所以司机的纯利应该得到赔偿。可是出租车的份钱却不是这样,这实质上是一种运管费用。如果这种费用是出租车司机已实际支出或必须支出的费用,而且这种支出属于可以通过运输回收的成本的范围,那显然亦属停运损失,应计算为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按实际天数计算,应改予以赔偿。其实,与此性质相同的还有养路费、保险费、工商管理费用等必然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在停运期间的损失,也应该得到赔偿。但是,如果这个份钱损失可能不会发生,比如出租车公司可以不收取车辆停运期间份钱,那么我认为无损失就无赔偿,肇事方就不需要对份钱进行赔偿。考虑到保险理赔的一些现实的问题,肇事方、出租司机方最好还是通过诉讼方式,由法院做出一个判决好一些,理赔也方便一些。总之,南京出租车误工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相关医疗部门出具人身损害证明后,侵害人需要根据误工时长,结合司机的收入水平给予误工费,若司机本身未受损害,仅为车辆损害,则应根据车辆停运维修时长结合车辆运营是日均收入计算误工费。



相关内容:

·正常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坐牢吗?
    正常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坐牢吗 不会坐牢。开车撞死人判刑的条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相反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正常开车的情况下撞死人的,是不会被判刑的。所以关于开车撞死人会不会被判刑的关键在于,机动车驾驶员是否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比如交通肇事。 二、交通事故判刑的情况有哪些 (一)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手车交易合同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
    二手车交易合同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现在买二手车的人很多。他们会和卖车方签订交易合同,以此作为买车和卖车的证明。但是很多买车方都很疑惑一个问题,二手车交易合同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如果不公证的话会不会不算正规的办理程序和流程?一、二手车交易合同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吗就你与买受方的达成的二手车买卖合同效力而言,若合同条款合法,当事人之间已经按过手印了,这个合同在法律上就已经成立生效。但是合同生效不代表机 动...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我国本身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即危险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我国本身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即危险驾驶罪。而要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导致了人员死亡的话,则就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实践中不管是构成哪一种犯罪都是需要作出判刑处罚的,那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撞死人判几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属于交通肇事,酒后驾车撞死人更要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1、违反...


·如果校车超载规定是什么?
    如果校车超载规定是什么?对于大多数父母来说,孩子的学业是教育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很多父母都很重视孩子的学习,而学习也总是与学校挂钩,父母除了学习,也很担心孩子的安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校车不顾孩子的安全,违规超载,那么,校车超载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校车超载的规定是什么? 校车超载处罚规则如下: 按照相关规定,校车中巴车超载50%,司机扣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根据《...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怎样规定?
    江西省内的交通事故的人身伤害赔偿的计算不是随意制定的,需要根据江西省相关部门出台的标准为依据,当在江西省内发生了此类事故时,出现了伤亡就需要根据最新的标准来计算赔偿的问题,那么2016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有哪些呢?今天,的我们便为您做具体地介绍,为各位提供2016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详情见下文: 2016年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标准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6、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7、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8、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9、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10、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


·交通事故 应诉 注意
    随着车辆的增多,现在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给成千上万的家庭带来了悲剧,如果出了交通事故,一定要先打电话报警和保护车祸现场,涉及到需要打官司的时候,相关材料一定要准备齐全,下面我们主要为您总结的是交通事故应诉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助到。 ? ?交通事故 应诉 注意 ? ?一、交通事故应诉需要内容:   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如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


·交通强制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通强制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交通强制险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交强险的赔偿项目,是以《民法通则》作为原则,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人身损害解释)作为具体审理的尺度,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通常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上述费用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视其是否在...


·网购火车票退票时间有限制吗
    网购火车票退票时间有限制吗现如今,购买火车票的方式也变得多了许多,除了传统的火车站直接售票之外,我们还可以通过网购的方式来购买火车票,当然,当行程发生变化时,我们也可以相应的办理退票。那么网购火车票退票时间有限制吗?如何办理退票?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网购火车票退票时间有限制吗?必须要在开车前才能办理退票,一般最晚不晚于开车前30分钟。开车前8天(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票面乘车...


·一、交通事故逃逸致人十级伤残的可以获得误工费的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逃逸致人十级伤残的可以获得误工费的赔偿吗? 交通事故逃逸致人十级伤残的可以获得误工费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


·汽车三者险赔偿比例是什么
    汽车三者险赔偿比例是什么保险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人根据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所负事故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或保险车辆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保险车辆方负全部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100%;保险车辆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不超过70%;保险车辆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


·交通事故的无责方也是要也是有法律责任的,无责方要配合定损。在
    交通事故的无责方也是要也是有法律责任的,无责方要配合定损。在处理过程当中,会有不能联系上对方的情况发生。那么到底交通事故处理联系不上无责电动车应该怎么办?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详细解答疑惑。 一、交通事故处理联系不上无责方 你请求交警部门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或物价认证中心对损坏车辆进行评估,保险公司自行定损有侵权之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其结论在法庭上没有法律效力,就像裁判和球员都是他一样的道理。你可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