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

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当事人就专利侵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除了要找准管辖法院、书写起诉状外,还要了解清楚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这里的材料不仅包括证据材料,还包括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材料。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
一、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
1、专利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专利权人为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民的,其授权委托书需在中国公证处进行公证或在其所属国、所属地区进行公证后,再在中国进行认证。2、民事诉讼状;3、如果专利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侵权证据进行诉前证据保全,需提交证据保全申请;4。如果专利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财产进行保全,需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缴纳相应担保金;5、专利权人的权利证明,主要包括:专利权证书,包括授权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该专利权如经历无效或撤销程序,且对专利文件进行了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行政审查决定。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则需要提供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证明该实用新型具有专利性的检索报告;专利仍在有效期的证明,如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权人与专利权人作为共同原告一同提交侵权诉讼的,还应当提交独占实施许可合同。6、被告实施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证据,主要包括:侵权人生产、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即侵权行为的直接证据;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被控侵权产品,则可以先提供诸如被告在报刊上刊登的销售其产品的广告,与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等间接证据,再以其他方式获得侵权的直接证据;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和使用者明知该产品是侵权产品而仍然进行销售和使用的证据;原告就被控侵权产品与权利人专利权利要求书进行的对比,说明其技术特征如何落入了权利人专利的保护范围,从而构成对权利人专利权的侵犯。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包括: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如果侵权人是法人,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
二、专利侵权诉讼举证的技巧

1、侵权的证明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证据的完备极为重要。原告需要证明:被侵权的产品或方法被专利权利要求所覆盖;被告侵权行为属于法定侵权行为。这方面也有一些反面的例子,由于告错了对象,导致诉讼中的被动。如美国一家知名的日用化工企业,其专利是洗涤液包装瓶的外观设计,被告辩称包装瓶是外购的,而被告销售的是瓶中的洗涤液,不应作为侵权的主体。据此,法院认为被告不存在法定的侵权行为,原告被迫与被告和解。
2、专家意见
在专利诉讼中,北京法院和外地法院对专家意见的依赖程度有明显的差别。在涉外专利侵权诉讼中,外地法院一般要指定专家鉴定机构,对涉案专利进行比对、鉴别;而北京法院更重视当事人的自述,如果当事人能把技术说清楚,通常不需要专家提供意见,更接近当事人主义。
3、诉前禁令
几乎所有的专利权人都非常关心诉前禁令的问题,因为诉前禁令的效力非常强,几乎所有的专利权人都希望通过诉前禁令的方式使侵权人诉前停止侵权行为。要申请诉前禁令,必须具备两个条件。首先,侵权的证据必须是确凿的,清楚的;关于侵权的判定也必须是明显和有说服力的。另外还要有证据证明,如果不采取诉前禁令,会有无法弥补的损失。多数案件难以满足后一条件。法院审理专利纠纷案件时,以法律为依据,事实为准绳。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纠纷当事人只要坐等法院的判决就好。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提交证据材料的时机,都会影响到法院的判决结果。至于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上文已经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方式是什么?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方式是什么?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原则为: ?1、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 ?2、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其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


·注册商标自什么起计算
    注册商标自发布注册公告起计算。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


·专利许可合同一定要备案吗?
    专利所有人在申请授予了专利之后,就会变为专利权人,虽然是同一个人,但实际的身份已经不同了,而对于自己的专利也可以受到法律更多的保护。而对于自己的专利在被授权之后也是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只不过此时双方需要签订合同,即专利许可合同,那这个专利许可合同一定要备案吗?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确定专利许可的话,需要依法办一定的手续。在办手续的时候,有些人为了让专利许可合同能够受到保护,就会去有关机关那备...


·保护知识产权专利措施有哪些?
    保护知识产权专利措施有哪些?1、仔细实施专利权维护的法令法规,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专利权维护的各种法令法规,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加大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惩办力度,使侵权人害怕法令,侵权行为才干有效地遭到遏止,体现出法令法规对专利权维护的效果。2、增强专利权法令维护的意识、加大专利权维护的国内和世界法令法规的普及和宣扬力度。使专利权人该熟知与其专利权相关的法令法规,进步专利权人自我维护的知道,执行从申...


·专利法第二条第3款内容是什么?
    专利法第二条第3款内容是什么?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一个技术方案包含三要素:1、解决了技术问题;2、利用了自然规律;3、是技术特征的...


·根据规定未续展商标多久过期?
    根据规定未续展商标多久过期? 一、根据规定未续展商标多久过期? 根据规定未续展商标十年就会过期,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是十年,十年后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需要办理商标续展手续。按照《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如果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申请的,商标主管部门就可以注销其注册商标。 不过,为了合理保护注册商标...


·商标委托设计合同怎么写?
    商标委托设计合同怎么写? 每个公司的商标都是经过精心且独一无二的设计才能突显出公司的特色,但商标往往都不是公司内部自行设计而是公司通过委托的形式交给其他的专门设计公司进行的,委托就需要通过签订合同来规定委托者和设计公司的责任。下面一起来看看商标委托设计合同怎么写? 商标委托设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商标局商标续展的申请步骤是怎么样的?
    商标局商标续展的申请步骤是怎么样的? 一、商标局商标续展的申请步骤是怎么样的?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注册证复印件 (5)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


·侵犯商标权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现如今,国人对于知识产权的意识逐渐增强,不仅知识产权的地位日益凸显,商标权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对于商标权的侵权行为,会受到哪些处罚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一、什么是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部门依据法规授予对商标提出保护申请的专有权利。申请了商标权,其他人使用即是非法行为。只有商标权利人才有此商标的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和续展权,以及禁止其他人侵权的权利。商标一般是由图形、文字、数字、字母、不同颜...


·我国抢注的商标值多少钱?
    我国抢注的商标值多少钱 一、我国抢注的商标值多少钱 抢注的商标没有价值可论,如果非法抢注将会无效。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 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 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以如果您是抢注的商标,最好先看一下对方的商标在市场上的影响力. 二、如果在中国抢注商标能卖钱吗? 不能。《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规定,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风险防范方法有哪些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风险防范方法有哪些? 一、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风险防范: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转让的是申请专利的技术,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在受让人申请专利被驳回时,受让人应自负责任。当事人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申请被驳回的责任分担,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一种方式。 二、专利权转让合同的风险防范: 关于专利权转让合同,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要经过专利局登记、公告才能生效。而...


·商标侵权处罚听证标准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处罚听证标准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处罚听证标准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