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

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当事人就专利侵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除了要找准管辖法院、书写起诉状外,还要了解清楚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这里的材料不仅包括证据材料,还包括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材料。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
一、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
1、专利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专利权人为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民的,其授权委托书需在中国公证处进行公证或在其所属国、所属地区进行公证后,再在中国进行认证。2、民事诉讼状;3、如果专利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侵权证据进行诉前证据保全,需提交证据保全申请;4。如果专利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财产进行保全,需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缴纳相应担保金;5、专利权人的权利证明,主要包括:专利权证书,包括授权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该专利权如经历无效或撤销程序,且对专利文件进行了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行政审查决定。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则需要提供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证明该实用新型具有专利性的检索报告;专利仍在有效期的证明,如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独占实施许可权人与专利权人作为共同原告一同提交侵权诉讼的,还应当提交独占实施许可合同。6、被告实施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证据,主要包括:侵权人生产、销售的被控侵权产品,即侵权行为的直接证据;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被控侵权产品,则可以先提供诸如被告在报刊上刊登的销售其产品的广告,与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等间接证据,再以其他方式获得侵权的直接证据;被控侵权产品的销售和使用者明知该产品是侵权产品而仍然进行销售和使用的证据;原告就被控侵权产品与权利人专利权利要求书进行的对比,说明其技术特征如何落入了权利人专利的保护范围,从而构成对权利人专利权的侵犯。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包括: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如果侵权人是法人,需要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
二、专利侵权诉讼举证的技巧

1、侵权的证明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证据的完备极为重要。原告需要证明:被侵权的产品或方法被专利权利要求所覆盖;被告侵权行为属于法定侵权行为。这方面也有一些反面的例子,由于告错了对象,导致诉讼中的被动。如美国一家知名的日用化工企业,其专利是洗涤液包装瓶的外观设计,被告辩称包装瓶是外购的,而被告销售的是瓶中的洗涤液,不应作为侵权的主体。据此,法院认为被告不存在法定的侵权行为,原告被迫与被告和解。
2、专家意见
在专利诉讼中,北京法院和外地法院对专家意见的依赖程度有明显的差别。在涉外专利侵权诉讼中,外地法院一般要指定专家鉴定机构,对涉案专利进行比对、鉴别;而北京法院更重视当事人的自述,如果当事人能把技术说清楚,通常不需要专家提供意见,更接近当事人主义。
3、诉前禁令
几乎所有的专利权人都非常关心诉前禁令的问题,因为诉前禁令的效力非常强,几乎所有的专利权人都希望通过诉前禁令的方式使侵权人诉前停止侵权行为。要申请诉前禁令,必须具备两个条件。首先,侵权的证据必须是确凿的,清楚的;关于侵权的判定也必须是明显和有说服力的。另外还要有证据证明,如果不采取诉前禁令,会有无法弥补的损失。多数案件难以满足后一条件。法院审理专利纠纷案件时,以法律为依据,事实为准绳。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纠纷当事人只要坐等法院的判决就好。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提交证据材料的时机,都会影响到法院的判决结果。至于专利侵权诉讼的材料有哪些,上文已经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我国公民在依法给公司注册商标的时候,都是直接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就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也是属于国家管理的行政机构,行政机构作出的决议,当事人如果存在争议的话都是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的,我国新制定的商标法当中也规定了行政复议。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是,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一、商标法行政复议的特点是什么? 商标行政复议具有以下特征: 1、以工商...


·个人著作发表权可以继承吗
    个人著作发表权可以继承吗 一、个人著作发表权可以继承吗 著作权等权利不可被继承。但是因为著作权产生的财产性收益可以被继承。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二、著作权法...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情形?
    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


·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刑一般是多久
    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刑一般是多久(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


·注册商标期限是多少年?
    注册商标期限是多少年? 一、注册商标的期限为几年 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一样,并不是永续性的权利,而只能在一定期间内存在并受到保护。这一期间就是注册商标的期限,也叫商标的有效期,是指注册商标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的期限。 我国《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的期限的起算日期是商标注册之日,也就是商标局将申请的商标按地区、商标注册人...


·软件著作权登记有哪些法律意义?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由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登记办公室颁发的法律文书,是软件著作权人对所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二、证书可以帮助持有者在诉讼中起到减轻举证责任的作用。三、软件著作权人在获准登记后,可以将所登记的源程序、文档或者样品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封存,一旦发生纠纷时,由申请人或者司法机关启封,作为重要证据使用。四、根据国务院颁发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有关规定,证书可以作为软件...


·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
    专利转让的形式是什么?怎样进行专利权转让?转让法定效力是如何? 我国专利转让通常以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 2、专利实施排他许可,是一家企业买断该专利,仅专利权人与这个家企可以使用该项技术,不可以将该专利再次转方给第三方。...


·国内与国外专利优先权规定是什么?
    国内与国外专利优先权规定是什么?国内与国外专利优先权规定是在某种程度当中存在着一定的区别,优先权原则,发源于《巴黎公约》,是《巴黎公约》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为了申请人行使国际专利申请便利而设置的,这也是设置优先权原则的初衷。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知识更新加速,世界上不少国家从保护本国国民利益的角度设置了本国优先权制度。我国于1992年9月修订专利法时也引入了国内优先权制度。区分国内优先权于与国外优先权,...


·专利纠纷案件怎样举证?
    专利纠纷案件怎样举证?一般围绕专利而产生的纠纷我们就称之为专利纠纷,由于专利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在实际处理相关纠纷的时候就是比较麻烦的。此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也就是要进行举证。那实践中,专利纠纷案件怎样举证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原告的举证责任 任何类型的专利侵权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这一总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还是贯穿案件始终的。通常来讲,即使能够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告一般也...


·商标变更续展可以同时进行吗?
    商标变更续展可以同时进行吗? 一、商标变更续展可以同时进行吗? 可以同时办理; 当注册人名义发生变更又未及时办理变更申请的时候,商标已经进入续展期,此时若按照商标注册人新名义申请递交续展申请,会被不予受理则即会被注销。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也常有将商标变更申请和续展申请同时递交的情况,附情况说明,但由于审查时间的因素时常会导致申请时间延长等情况,因此建议当发生变更等情况的时候,申请人应及时办...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久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久 一、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久 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


·怎样才会被认为恶性抢注商标?
     一、相关解读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一) 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 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