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什么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其实也就是进行工伤的鉴定。通常是先经过了工伤认定之后,才会进行到这一步。而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那到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什么材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什么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认定决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受伤或者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是否符合工伤的基本条件的书面决定。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是指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到工伤保险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过程中,由医院记载的有关工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据此审查工伤职工的伤情是否处于稳定状态,能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
(一)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三)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四)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五)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相信您此时已经比较清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什么材料了吧。实践中,往往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来确定该在哪个等级对工伤职工作出赔偿。需要注意的是,鉴定一年以后,相关人员可以申请复查鉴定。至于最后的工伤赔偿数额该如何计算,
相关内容:

·按照劳动法36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什么?
    按照劳动法36条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了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 本条是关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制度中最关切双方利益的行为,目前,劳动合同方面发生的大量争议,大多是由于解除合同而引起的。有的企业片面强调其用人“自主权”,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不少劳动者误解“择业自由”,任意跳槽,甚至不辞而别,影响了企业劳动力的正常流动。因此,...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几种在线咨询 > 一、有哪些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几种 一、有哪些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 (1)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能够成功,这将是最佳的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当事人双方都可以很方便快捷的解决掉自己的问题,也比较符合中国人熟人社会的特征,但是这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学习劳动法,了解劳动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2)向单位的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很多大企业工会比较健全,劳动仲裁调解委员会也比较值得信任,劳动者就完全可以依靠工会...


·噪声职业禁忌症不属于工伤吗
    噪声职业禁忌症不属于工伤吗 一、噪声职业禁忌症不属于工伤吗 单纯的噪声职业禁忌症不能判断是不是工伤,需要看所造成的噪声职业禁忌症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所具备的条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


·年终奖迟发合法吗 迟发工资是否合法
    很多单位对给员工发放年终奖,但有不少单位发放年终奖的时间不是年终,甚至可能拖到来年的六月左右。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年终奖迟发合法吗?如果单位迟发年终奖的行为是合法的,那么单位迟发工资是否合法呢?请跟随小标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年终奖迟发合法吗 对于年终奖的发放时间问题,要区分情况对待。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的工资、奖金的发放标准,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或者拖延发放的,因为此时的年终奖属于工资的...


·在销售不畅的情况下,由于施工进度延缓和资金链压力等诸多问题导
    在销售不畅的情况下,由于施工进度延缓和资金链压力等诸多问题导致的“开发商延期交房”现象逐渐增多。那么,在开发商延期交房、不按时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应该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购房者的合同解除权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


·一、劳动合同终止不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吗?
    一、劳动合同终止不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吗? 劳动合同终止不包括劳动合同解除,但是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是存在差异的,具体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2、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3、适用的条件不同 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企业倒闭工人如何补偿
    企业倒闭工人如何补偿 一、公司破产员工补偿怎么算 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


·一、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的内容是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河南省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是我国人口大省,劳动力资源丰富,由于一些小企业管理不善,工人受伤的情况时有发生。按照规定,工人遭遇工伤后,应该由企业在一个月内提出工伤认定。通过工伤认定的结果来确定赔偿金额,那么河南省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 一、河南省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级:器官严重缺...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如果施工单位管理不善、施工人员违规操作的话,很容易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后,监理工程师会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并对事故进行评级,以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那么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依据是什么?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


·法律上没有工作怎么算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
    法律上没有工作怎么算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夫妻离婚时,即便达成协议,约定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但这并不妨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必要...


·一、企业员工劳动合同需要备案吗?
    一、企业员工劳动合同需要备案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管理部门要求要进行备案,但是这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就生效的后果。法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二、签署劳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