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运输毒品罪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运输毒品罪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现在,好多人都走上违法犯罪的路。运输毒品罪的定罪标准是:只要你参与了毒品的运输,不管你使用的什么样的手段,不管你参与运输的数量有多少,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是都要对其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责任定罪的轻重要根据当事人运输毒品时的情节轻重、是否是找到其他人,让其他人一起运输毒品以及最重要的一点是,当事人是运输毒品中的主要关键人物还是只是参与者等等的情况就行判定。

关于运输毒品罪的量刑标准为:如果运输的毒品数量较大的,例如运输鸦片超过1000g或者是运输海洛因超过50g的;如果运输毒品的人是运输毒品中的主要关键人物;如果犯罪分子是利用武装的东西来遮盖自己运输毒品的以及对公安机关的人以拒绝检查,拒绝拘留的等等情况的;上诉的这些情况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都会判处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有可能是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与此同时,还要没收全部的财产。如果运输的毒品不满1000g或者海洛因不满50g的类似的情况,要对其进行超过7年的有期徒刑,并且要交罚金。如果运输的毒品是少量的,例如运输鸦片小与200g等情况,会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管制等,并要求交罚金。在此条件下情节严重一点的,要判处3年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还要交罚金。若是单位犯罪就要在此基础上交单位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我们为您总结一下,关于运输毒品犯罪,虽然与走私毒品罪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实际运输行为往往只会发生在一国境内,也就是并不会牵扯到运输到国外或者境外的情况。另外,在运输毒品的过程中,可能也会伴随着其他的一些犯罪,包括制造毒品罪、贩卖毒品罪等等,这个时候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看是认定构成一罪还是进行数罪并罚。


当然,在实际认定是否过程运输毒品罪的时候,需要考虑的仅仅是运输的物品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毒品范畴,而不会考虑到运输毒品的具体种类、数量。但是量刑处罚的时候就必须要考虑到这两点才行。


相关内容:

·抽逃注册资金罪是否不再追究
    抽逃注册资金罪会被追究的。抽逃出资是该出资而没有真实出资、没有出资或没有完全出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出后,第一次给予一定比例的罚款,限期归还资金;第二次,就要吊销执照了,有刑事责任的要追究责任。但是,抽逃注册资金罪已过追诉时效的就不能再追究了。《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


·非法集资行为犯罪的认定与处罚是什么?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听到过很多非法集资的案例,有一些是以养殖的方式进行非法集资,有一些是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拟债券的方式非法集资,非法投资的风险很大,给一些投资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这些非法集资也是国家打击的对象。国家对非法集资行为反正的认定与处罚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吧。 一、集资诈骗罪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集资诈骗时,必须准确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罪和此罪与他罪的界限。这既是司法实践中的中心环节,...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什么意思?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什么意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认罪认罚从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武装不对制式服装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规定,行为人具有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等犯罪行为,并且同时又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犯罪行为的,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关于办理妨害武装部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管理秩序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实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的...


·经济诈骗罪羁押请律师可以吗?
    经济诈骗罪羁押请律师可以吗? 一、经济诈骗罪羁押请律师可以吗? 1、经济诈骗罪羁押请律师是可以的,涉案嫌疑人家属尽快委托律师介入进行会见,了解案件详情及相关细节,对保护经济诈骗犯的权益才更有保障。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


·监视居住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办
    一、监视居住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根据公安部《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 (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 (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 (4)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 (5)实施其他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


·销售伪劣农药罪判刑标准细分有哪些?
    销售伪劣农药罪判刑标准细分有哪些?销售伪劣农药罪判刑标准细分为三种情况,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或者失去使用效能农药及其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及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与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单位犯罪的主犯是如何界定的?
    单位犯罪,作为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难以 接触的犯罪刑事,随着社会的发展也日益增多。由于其案件的复杂性,隐蔽性等特性办案机关在办理这类案情时比较难以侦破。那单位犯罪的主犯是如何界定的呢,下面我们就结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为您讲解这一类的犯罪案件的界定条件。刑法关于单位犯罪主犯的界定:作为犯罪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首先应当是犯罪单位中的工作人员,非犯罪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的行为,即使与...


·诈骗罪中的单位犯罪有相关规定吗?
    诈骗罪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犯罪,在社会信息传播飞快的现代,我们的个人信息在不知不觉中可能会泄露出去,这些泄露的个人信息便成了犯罪分子的犯罪工具,所以我们自己要在生活中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接下来让我们告诉您诈骗罪中的单位犯罪有相关规定吗,单位能否构成诈骗罪。 一、诈骗罪中的单位犯罪有相关规定吗? 对于诈骗罪,刑法未规定单位犯罪,单位一般不属于普通诈骗罪的犯罪主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


·刑事案件案卷构成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案卷构成有哪些?刑事案件的案件材料分为两类,一类是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另一类是所有案件材料,这两类是具有包含关系的,之所以这样分,是因为它们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享有不同的权利。在侦查阶段。律师看不到这两类中的任何一类,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的只有涉嫌的罪名和羁押的场所,律师要了解案情,可以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案件情况,然后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二、案卷的查询时期在审...


·刑法双罚制犯罪是怎么规定的?
    在刑法的规定当中,对于每一个罪名的犯罪构成都规定了犯罪的主体,有的罪名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但是有些罪名只能由自然人构成,那么单位就没办法成为犯罪的主体,关于刑法双罚制犯罪是怎么规定的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刑法双罚制犯罪是怎么规定的? 97年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大多情况下实行双罚制。1、对单位的处罚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就一个刑种即罚金。有的国家对单...


·能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能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死刑是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也是世界上最古老、同时最严厉的刑罚之一。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在一些情况下,虽然按照法律的规定会被判死刑,但也有可以免除的情况。那究竟能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能被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从法律角度讲,以下情况可以免除死刑: 1、依据法律规定,不足以判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