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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法院诉讼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一、到法院诉讼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1)《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2)《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1)《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2)《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二、法院确定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综上所述,人身损害赔偿中有误工费这一项,侵权方拒绝赔偿的,受害人可以起诉到法院。按照民诉法规定,原告承担举证责任,除了提交起诉状外,还应该提供尽量齐全的误工收入及时间上面的证明,包括单位出具的工资单、收入状况证明,这些材料都要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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