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行政拘留有决定书还需要拘留证吗

行政拘留有决定书还需要拘留证吗这是必须的法律规定,应该是行政拘留通知书而不是拘留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1、行政拘留时,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2、行政拘留最长是十五日,合并执行不超过二十日。相关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行政拘留是国家的有关部门进行合理处置,所以对于具体的问题除了依据有关的法律以外,最为关键的就是对于当事人的拘捕需要一定的程序,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对于有关的当事人来说,即使自己的利益维护有着一定的法律保障也要多加注意。



相关内容:

·刑事案件抗诉由谁申请?
    一、刑事案件抗诉由谁申请? 是由当事人或者是由检察院来进行提出; 申诉人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 按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七条 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认为需要调查核实的。 (一)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申诉人提供了新的事实、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的; (三)有其他问题需要调查核实的。 第二十八条 对与案件有关的...


·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一、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条件。这里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四个来源: (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未成年抢劫三次怎么判刑
    未成年抢劫三次怎么判刑未成年人是指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这一阶段属于限制行为能力,要负法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抢劫数额很少,而且未伤人,很有可能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数额比较大,但是有坦白情节,应该会判3-5年,如果抢劫数额特别巨大,且伤人或致人死亡很有可能会判无期或死缓。二、抢劫罪量刑细则1、构成抢劫罪的,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抢劫一次的,可以...


·刑诉法五十二条的解释是怎样的?
    现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地都很迅速,日新月异,我国的法律也日渐完善,然而在执行过程中有不少障碍,如此我国刑诉法在这样的情况下孕育而生,律师、法官、申请人、原告人、被告人、和嫌疑人等都要按照其成文规定而行,比如刑诉法五十二条的规定就很清楚地叙述了他们诉讼的步骤流程。那么其中刑诉法五十二条的解释是什么呢? 一、刑诉法五十二条的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五十二条有写,辩护律师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向证人...


·刑事案件的申诉条件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的申诉条件有哪些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


·法院判监外执行的刑满去那办手续?
    法院判监外执行的刑满去那办手续?法院判监外执行的刑满去监狱或者是看守所办手续,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监狱、看守所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公安机关予以协助。监狱管理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监狱应当立即赴羁押地将罪犯收...


·放高利贷是怎么判刑的?
     一、放高利贷是怎么判刑的? 放高利贷一般不会被判刑,在法律认定上属于民事行为。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


·儿童遗弃多久算遗弃罪?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的父母因为自身的疏忽,没有时间照看或者又是因为没有经济能力承担抚养孩子,也有可能不小心导致怀孕的而家儿童残忍的扔掉。遗弃孩子,不管出于何种理由,父母不尽赡养义务都属于道德的,同时我国法律也对遗弃儿童做了相关规定,那么儿童遗弃多久算遗弃罪呢?下面就要我们为您做介绍。 一、儿童遗弃多久算遗弃罪呢?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


·举报别人犯罪需要证据吗
    需要的,无证据举报他人不犯法,仅仅靠猜测的话,公安机关一般不予受理而已。但如果捏造就可能构成诬陷,诬陷是要受法律责任追究的,事后被举报人是可以以诬陷罪的罪名起诉举报人的,一切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只要是违法犯罪的证据及相关线索都可以作为举报材料。《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假释期间发现漏罪能适用缓刑么?
    一、假释期间发现漏罪能适用缓刑么? 假释期间发现漏罪能适用缓刑,根据我国的《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经被宣告了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在已经开始的缓刑考察期间内,本人又再次犯了新的罪,又或者是警方发现了判决之前的罪名,也就是当初定罪是漏掉的罪,应将前罪和漏罪一起并罚,并且应该立即停止缓刑。但是也要看前期漏罪的严重性和犯罪人员的态度决定是否可以继续缓刑。 二、可以适用缓刑的几种情形 适用缓刑...


·未成年犯罪的年龄范围是多少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率呈不断上升趋势,家长应该加以重视,多跟他们交流沟通,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避免未成年人走上不归路。并且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处罚也是相对较轻的,那么到底未成年犯罪的年龄范围是多少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未成年犯罪的年龄范围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


·浙江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浙江省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属于经济发达地区,但是,也是诈骗高发地区,有些不法分子总是以合法的手段妄想谋取非法的利益,于是各种披着合法外衣的非法事件层出不穷,诈骗就是其中一种,浙江省诈骗罪的数额也不计其数,我们今天要探讨的,就是关于浙江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的话题,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