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出轨的一方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出轨的一方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1、对方出轨起诉离婚要选择适格的法院管辖:

(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具体的法院管辖:

①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离婚管辖的法院是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③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离婚管辖的法院是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

2、对方出轨起诉离婚,可一并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如果对方出轨,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对方出轨提起离婚诉讼,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具体来说: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2)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4)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6)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7)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对方出轨提起离婚诉讼,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出轨的事实,具体来说:

(1)“保证书”、“道歉书”等,出轨突然被曝光,对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认定对方出轨的关键证据

(2)如果对方嫖娼,通常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笔录可作为证据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抓获有超过普通朋友关系的行为举止(如:拥抱、亲吻等),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6)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来取得证据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在不能协商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诉讼离婚的,但对于有过错的一方提起诉讼离婚,那么就必须要有证据来证明确实双方无法过下去,而且还要赔偿另一方的精神损失费和其它的费用,这也是对于自己做错事而付出的代价。



相关内容:

·一、六十岁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六十岁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


·一、隐瞒婚前精神病离婚赔偿可以申请要吗?
    一、隐瞒婚前精神病离婚赔偿可以申请要吗?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史,导致离婚的,其行为不构成《婚姻法》规定的损害赔偿要求,因此,是不能要求赔偿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赔偿的程序规定 关于离婚赔偿程序,新《婚姻法》无明文...


·结婚证被盗有什么用途?
    结婚证被盗有什么用途?结婚证被盗没什么用,结婚证不同于身份证,并不具备法律证明效力。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二、结婚证的领取要求结婚证是婚...


·一、法律会取消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法律会取消夫妻共同财产吗? 1、现目前法律不会取消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除外 2、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内容,其核心是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3、法律设立夫妻财产制,调整夫妻财产关系,对保护夫妻的合法权利和财产利益...


·在中国抚养到多少岁
    在中国抚养到多少岁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


·离婚协议书到哪里公证
    关于离婚协议书到哪里公证的问题就是比较难的。大部分普通人分不清楚,此时是应该找哪个部门,这就耽误了办理公证的时间。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今天就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到哪里公证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2、子女的户籍证明。3、离婚协议草稿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能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有哪些
    1、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等。2、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3、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


·一、拒付抚养费会被判刑吗,怎么惩罚?
    一、拒付抚养费会被判刑吗,怎么惩罚?拒付抚养费不会被判刑,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者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根据上述的规定可得知,父母一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不会被判刑。但经过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后,如果行为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话,则有可能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


·需要公证分家协议书吗?
    需要公证分家协议书吗? 一、需要公证分家协议书吗? 分家协议书不是必须进行公证的。分家协议属于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一般是父母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分家析产协议只要是当事人意思表示、没有处分他人财产、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的,就自全体协议人签字时起效。公证不是民事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是公证后可以使民事协议的效力更强,经过公证后的协议,将来有纠纷到法院时,法院一般会直接采纳...


·起诉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以及注意事项
    一、起诉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具体来说,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该怎么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一切都由孩子父母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为各自真实意思表示为准,只要不违反不危害孩子健康成长和法律规定就可以了。2、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变更给母、父等。3、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4、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一方孩子如何探视。5...


·当事人如何单方面申请离婚?
    一般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要求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否则就是不允许离婚的。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就可以由一方单方面申请离婚。那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此时当事人该如何单方面申请离婚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如何单方面申请离婚? 由于我国《婚姻法》只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双方对财产、子女抚养权等达成了一致意见,选择去民政局和平分手;另一种是起诉离婚即通过法院判决...


·云南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规定了哪些内容?
    云南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规定了哪些内容? 云南社会抚养费征收条例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违反《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非农业人口夫妻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分别按照省统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