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房土地使用费是由谁缴纳

交房土地使用费是由谁缴纳

交房土地使用费是由谁缴纳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费的缴纳人。

(一)以土地投资入股与他方兴办合资、合作或联营企业的,合资、合作或联营企业为缴费人,但经批准的合营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办理;土地权属没有转移的,提供土地的一方为缴费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缴费人;

(二)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人为缴费人;

(三)经营土地开发的,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前,经营开发单位为缴费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缴费人;

(四)农村工商用地和宅基地,以工商企业、宅基地使用人为缴费人;

(五)共有的土地,以《房地产证》登记的权利人为缴费人。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土地征收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我国土地征收的前提是为公共利益。

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作了规定:

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收回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您都知道,个人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土地所有权只有国家享有。但是我们有土地使用权,要使用土地,在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的金额一般是根据个人或者单位使用的土地面积的大小进行确定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


相关内容:

·私企五险一金怎么交的?
    随着我国法律知识的不断推广与普及,现在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都已经知道,用人单位是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那么,当这个用人单位变为私人企业的时候,私企五险一金怎么交的呢?它的缴费标准又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私企五险一金怎么交的 “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因此极易被伪装和夸大从而造成精神损害赔偿的肆意扩张,因此与一般生理健康受损所导致的损害赔偿相比,对这类健康权受损所导致的损害赔偿的限制要严格得多。要求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条件是什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行为侵害了他人的精神利益,而精神利益作为权利主体生存必备条件之一,已成为法律上的完整人格的一部分,是受法律所保护...


·一、人伤交通事故修车费报销吗?
    一、人伤交通事故修车费报销吗? 人伤交通事故修车费可以报销,交通事故,人伤和维修车辆费用能分开理赔。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二、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流程 1、出险:发生事故。交通警察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并根据调查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


·交通肇事被判拘役缓刑是否有可能
    交通肇事被判拘役缓刑是否有可能 一、交通肇事被判拘役缓刑是否有可能? 有可能缓期执行,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


·不服交警行政复议答复该如何申请?
    不服交警行政复议答复该如何申请? 有些时候,在驾驶自己的爱车出行的时候,虽然现实的道路情况很复杂,但只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就可以避免被交警开罚单。但很多人表示,自己明明在守规的前提下却还是收到了交警罚单,对此表示十分冤枉。当不服交警行政复议答复该如何申请呢?下面来看看我们的看法。 一、什么是交通违章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


·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如果马路上的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其中可能是意外事故,也可能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如轻微刮蹭、致人轻伤等,但是有一种情况很值得思考: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就是刑法上规定的交通肇事罪。那么具体来说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


·临时工工伤应该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临时工工伤应该提交的材料是什么 一、临时工工伤应该提交的材料 1、临时工如果发生工伤,所享受的待遇和正式职工是一样的,并且现在劳动法里也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因此你可以向工伤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


·校车超载如何处罚规定是什么?
    校车超载如何处罚规定是什么校车的出现,为上学的小朋友们提供了交通上的便利。现在在各大城市我们几乎都可以见到校车的身影,穿梭于接送小朋友的各大街道上。但是有关校园超载的情况我们也听说过,而且引发的一系列严重的交通事故,往往令受害者家属不可承受。对于校园超载,国家是有惩罚的。以下是对校园超载如何处罚规定是什么的相关介绍。 一、校车超载如何处罚规定是什么? 对于校车超员,一般是按照客车超员的规定进行处理...


·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么样的?
    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么样的? 很多在道路上行驶的驾驶行为人,因为违章违规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人会担心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害怕要赔偿,所以撞了人就逃逸的现象在生活中经常发生。那么关于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么样的? 一、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范围 虽然逃逸了,但是造成了第三方受伤,保险公司还是应该赔偿。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赔偿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


·认定非法销售车船票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非法销售车船票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一、认定非法销售车船票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构成要件是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车票、船票...


·一、误工费交强险赔偿吗?
    一、误工费交强险赔偿吗?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在不涉及到死亡和伤残的案件中,交强险条款中关于医疗费用的赔偿有这样的规定,如果在事故中只有人员受伤不构成伤残,赔偿就只有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伙食补助费、合理的必要的后期治疗费、整容费、营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