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诉讼费由谁支付1、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2、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3、我国《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4、保险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在诉前有拒绝理赔或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二、交通事故诉讼费怎么计算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或行政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2、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用外,还应当交纳下列费用:1)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2)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3)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4)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3、当事人依法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支付令的,或者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诉讼费一般都是由保险公司支付的,这是为了保障第三者的权益也是《保险法》和《保险条款》做出的规定,当事人交纳保险就是为了保障自己在事故发生之后能够由保险公司提供保障,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交通诉讼的费用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相关内容:

·如果买房子交了首付可以退房不
    如果买房子交了首付可以退房不 这个要和开发商商讨,因为通常交了首付后,购房合同或认购合同上写的很清楚,如果单方面退房的话赔偿对方购房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 1、如果开发商同意的话就可以退; 2、如果不同意的话你就只能和开发商协商,你把房子转给别人,让别人买你这个房子, 3、如果只是单纯的退款的话,估计开发商一般都不会退。 二、买的新房还没交房可以退房吗 买的新房还没交房可以退房,但是...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


·脚蹬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吗?
    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的驾驶行为,交警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一定的处罚。在进行处罚时往往需要根据不同的车辆类型进行处罚判定。对于机动车来说有着专门的处罚标准。关于脚蹬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吗该问题在下文中就给出了相关的分析说明。脚蹬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


·敲诈勒索罪赔偿后还要交罚金吗
    敲诈勒索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钱财,是财产侵犯罪的一种。财产侵犯罪一共有十三个,包括大家耳熟能详的诈骗罪、抢劫、诈骗罪、侵占罪等,大致可以分成非法占有型、损毁财物型和非法挪用型。敲诈勒索罪就属于非法占有型,法律上对敲诈勒索罪的定义是以威胁等不当方法强行索要财物的行为。与其他财产侵犯罪一样,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分子所得的非法财物会被依法没收,并且被侵犯财产所有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不少人有疑惑了,犯罪分...


·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一般来说,只有在工作中造成的伤害才属于工伤,但是进行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造成的伤害也可能属于工伤,那么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答案是肯定的。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


·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谁来赔偿
    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谁来赔偿 一、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谁来赔偿 在通常情况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对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法律对此作出了特殊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中明确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


·一、交通事故赔偿与事业工伤可以索要双份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与事业工伤可以索要双份赔偿吗?交通事故赔偿与事业工伤理论上是可以索要双份赔偿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负次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取得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双重赔偿,但司法实践中各地掌握政策、操作不一,所以二者兼得仅是一种法律上的可能性。在司法实务中,对于当...


·交通司法鉴定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人员伤亡的情况发生,就会涉及到对受害者的赔偿。在实践中有许多诉讼是由于对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有争议引起的,在这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要求进行交通司法鉴定以确定赔偿金额。那交通司法鉴定申请程序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


·一、浙江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一、浙江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浙江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适用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适用标准 一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二)、头面部损伤致: 1、双侧眼球缺失; 2、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三)、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


·酒后骑电动车算酒驾吗
    酒后骑电动车算酒驾。酒驾非机动车照样属于违法行为,首先要看电瓶车是否属于超标电动车,如果属于超标电动机,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规定进行处罚。如果不不属于机动车那么现今法律没有对酒后驾驶非机动进行处罚的规定。也就是说骑电动车属于酒驾,但是一般不会按照机动车一样给予罚款和扣分,通常是给予批评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