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孩子变更抚养权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二、在哪些情况下,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三、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有哪些?(一)协议变更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二)诉讼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的,只需要去法院备案后,就可以变更抚养权了。但是如果对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争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但是,在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后,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况以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收入证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资、奖金、房租收入、股票收入、分红收入等项。收入证明应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工资条加盖财务部门章。 上文就是关于如何变更离婚子女抚养权的简单介绍。变更抚养关系其实也就是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般在离婚之后对于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可能就会一直想着要变更抚养权,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的,不管是获得了抚养权的一方还是没有获得的一方,其实都是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而实际能不能变更成功,就要看提出的利益是否合理。



相关内容:

·一、女方户口迁到男方家了离婚怎么办?
    一、女方户口迁到男方家了离婚怎么办? 女方户口迁到男方家离婚的话其办理方式为: 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3、离婚后孩...


·分居多长时间婚姻解除
    解除婚姻关系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离婚,协议离婚要求夫妻之间协商一致,而通过法院判决的话,则需要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那么对于分居离婚来讲,一般分居多长时间婚姻解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分居多长时间婚姻解除 夫妻双方因为吵架等家庭琐事的原因,一方从家中搬出满两年的,是否就算自动离婚呢?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一般有三种:1、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


·关于起诉离婚了多久开庭?
    结婚是双方爱情的延续,但是结婚之后,涉及到双方的家庭,并且结婚之后,生活的琐碎,困扰双方,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最后以离婚宣告双方结束。离婚之后,双方起诉,由于涉及到很多财产分割的问题,所以当事人一般比较着急着开庭,处理好财产分配的问题。但是法院在开庭之前,还要做一些开庭准备,比如搜集资料啊,证据啊等等。那么关于起诉离婚了多久开庭? 一、离婚起诉之后多久开庭 起诉离婚后的开庭时间是多久 离婚是...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认定的?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是怎么认定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二、具体情况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


·什么情况下婚姻关系会终止
    婚姻关系终止,其实就是原本的夫妻二人不再具有婚姻关系。现实中,因为一些情况的出现会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的终止,从而产生一系列的后果。那您知道通常在什么情况下婚姻关系会终止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婚姻终止只能因两种法律事实为发生原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离婚。 (一)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 1、自然死亡, 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


·社会抚养费江苏是如何征收的?
    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开放,江苏省也实行了全面二孩政策,允许年轻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可是在一些农村,仍然存在超生现象,对于超生家庭,计生部门会征收一般社会抚养费。具体标准由各个省市自主决定,那么社会抚养费江苏2017年是如何征收的?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吧。 一、社会抚养费江苏是如何征收的? 江苏省规定,不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分别对夫妻双方,按...


·相信大家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
    相信您对于税收并不陌生。我国制定了各种税收各类,在日常生活中也充斥着各种税收,其中房产税是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个税种。房产税是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税费,各地都有各自不同的房产税政策,那南京房产税费政策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南京房产税费政策是怎样的? 目前,南京还暂未开征房产税,最新房产税征收标准可参考其他试点城市。其中,中国房产税试点城市主要为上海及重庆,房产税征收...


·夫妻离婚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
    夫妻离婚后谁是孩子的监护人?就算离婚后父母也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孩子跟谁住在一起并不影响监护权的改变。大部分的家庭都是父母作为监护人的,但是其中也不乏例外情形,父母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再对孩子享有监护权:(一) 死亡。如果父母死亡,不再享有法律上的权利,监护权随之丧失。(二)丧失监护能力。我们说对孩子监护是因为孩子成长不完全,需要父母的督导,前提必须是父母有完全行为能力,足够负担对孩子的监护,否则丧...


·没打结婚证算重婚罪吗?
    一、没打结婚证算重婚罪吗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在具备一定条件时(有配偶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然可以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在第二种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是“明知”,否则不构成此罪。二...


·可以用临时身份证离婚吗
    可以用临时身份证离婚吗 一、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办理离婚手续吗? 临时身份证可以办理出国手续,也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离婚手续不行。 根据婚姻登记法,行政中心也要按规定去执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居民身份证(当然必须是要正式身份证,非临时身份证); (2)户口本(需原件); (3)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也可); (4)离婚协议书。 当然如果两人因为特殊原因,也可以...


·派出所能受理重婚罪吗?
    一、派出所能受理重婚罪吗? 不能的,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自行向法院起诉的。虽然现在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但是刑法上承认的,所以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告他重婚罪是可行的。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所以重婚罪需要当事人直接到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去报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


·贵州省新婚姻法离婚的规定是什么?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我国的社会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法制化程度很高的地步,因此,在生活中的种种问题都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那贵州省离婚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我国关离婚的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