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写离婚起诉书要注意什么

写离婚起诉书要注意什么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以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就可以了。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以及不文明的言语。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二、离婚诉讼书怎么写(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离婚诉讼书准确来说应该是离婚起诉状,一般在诉讼离婚中就需要用到这样的法律文书,当然这个文书往往都是由原告来书写的,因为此时是原告一方要启动离婚诉讼程序,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当然在法院立案受理了之后,其实不一定最终就必然会解除婚姻关系哦。



相关内容:

·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一、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是否有效对于双方离婚之后签订的协议,其实是改变了离婚协议的内容。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互相履行权利义务。但是,实际生活中也会出现双方想改变协议内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签署协议,改变原来离婚协议的内容。但是,这种改变是有一定条件的:1、符合法律的规定;2、有关解除夫妻关系的内容不能改变;3、必须双方协商一致。二、离婚和好协议有什么效力和好...


·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法官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若准予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唯一的标准就是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了。实践中,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是比较多的,那究竟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对方提出离婚的。 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


·离婚后男方不肯支付抚养费能起诉他吗?
    离婚后男方不肯支付抚养费能起诉他吗 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


·婚前财产结婚后夫妻能共有吗?
    婚前财产结婚后夫妻能共有吗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合...


·夫妻分居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社会的快节奏发展,让我们的生活节奏也加快,在这其中也发生了许多问题,离婚率的持续走高就是其中一个恶果,而且夫妻离婚并不仅仅只是两个人关系的分离,还涉及双方家庭、财产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那么我国法律对夫妻分居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具体规定呢?分居,又称为别居,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终止夫妻共同生活。它由两个要素构成:一是在客观上夫妻共同生活的废止,夫妻双方完全分开生活;二是夫妻一方或双方...


·打离婚官司律师费多少钱?
    很多人会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但此时需要注意,一个是要找好的离婚律师帮助打官司,再一个就是要事先协商确定律师费用才行。那现实中,究竟打离婚官司律师费多少钱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打离婚官司律师费多少钱 目前,各地律师接手离婚案件收费不一。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律师收费起价一般500元到1000元;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律师收费相对高一些。如在北京,...


·一、当事人告重婚罪要钱吗?
    一、当事人告重婚罪要钱吗? 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


·与服刑人员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婚后配偶因为犯罪而在监狱里面服刑的,这会导致夫妻长时间的分居两地,对双方的感情影响也是很大的,因此就会出现与服刑人员离婚的情况。但此时服刑人员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自然不太可能协议离婚,就只好诉讼离婚。因此说到与服刑人员离婚的程序,其实也就是指诉讼离婚的程序,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


·代孕所生的子女怎么认定
    有的夫妻可能一方不具有生育能力,在很想要一个自己孩子的情形,多数就会选择让其他人进行代孕。在这种情况下,代孕所生下的子女,很多人认为与自己亲生的还是有些不同。那么代孕所生的子女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代孕所生的子女怎么认定 (一)基因父母 “基因父母”,即提供精子和卵子的男女,也就是代孕下一代的基因提供人。 (二)孕育母亲 孕育母亲,即为代孕子女提供孕育条件的妇女。 ...


·我国结婚条件都有哪些 夫妻结婚有什么条件
    如果男女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到结婚证,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这样属于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种关系。而在申请结婚的时候,也需要满足相应条件才行,那具体我国结婚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我国结婚条件都有哪些 根据的规定必须要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年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原则。 结婚条件有两种,一是必须具备的条件,二是禁止结婚的条件。 必须具备的条件为: 1、...


·婚前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一、婚前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婚前抚养权协议是有效的,但所协商的条款必须是合法的。婚前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不能违反法律原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的约定,在离婚时才能确定其是否有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1、在协议离婚中,婚前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不能违反法律原则,对...


·协议离婚财产按照什么分配?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时候,就需要考虑离婚的问题了,对于离婚的话,获得您关注度最高的问题便是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和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一般来说在离婚的时候,夫妻财产是需要根据相应的原则来进行分割的,那么协议离婚财产按照什么分配呢?我们为您解答。具体说来,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如下:(一) 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二) 男女平等;(三)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四) 照顾无过错方;(五) 照顾付出较多方...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