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醉驾出现交通事故判刑多少年?

一、醉驾出现交通事故判刑多少年?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如果有逃逸致人死亡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四大构成要件

(一)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其中,本罪的主体可分为两大类:

1、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不仅仅包括在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上的驾驶人员,而且还应当包括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包括:

(1)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

(2)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

(3)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会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2、非交通运输人员,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此外,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上述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犯罪客体。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

交通运输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连,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其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犯罪的主观方面。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而言。

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有可能是明知的,如酒后开车、超载、超速等,但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遇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四)犯罪的客观方面 。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其中上述表现可分为四个不可分割的部分:

1、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交通运输的过程中。

这是交通肇事罪的空间范围。如果事故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以外的空间内,比如仓库、车间、洗车房等地方正在进行的装卸、修理、洗车等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则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交通肇事罪虽然在客观危害结果上可表现为人员伤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但是交通肇事最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客体是危害社会的公共安全,而交通肇事行为要实际地危害公共安全,则它必须是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或与正在进行的交通运输活动存在着关联,否则,作为肇事行为则无法危害公共安全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2、行为人必须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这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基础。所谓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是指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进行和交通运输安全的规章制度,例如《机动车管理办法》、《城市交通规则》等,具体可表现为无证驾驶、酒后开车、航空驾驶人员故意不与地面联系等作为和不作为的行为。

3、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这也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行为人虽然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但是没有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的也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4、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和造成的严重后果之间必须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如果违章行为和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交通是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交通安全是我们都非常重视的问题,是政府所关注的民生问题。维护交通安全是身为每个公民所应做的,这是社会责任心的体现,更是对生命的尊重。关注交通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社会、安全交通,我们要义不容辞,抵制不良行为,从身边做起。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醉酒开车撞死人应该如何判刑?
    酒驾撞死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


·起诉交通事故要哪些材料
    随着我国机动车数量的增多,每年都会发生大量的机动车事故纠纷。而随着法律意识的觉醒,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都选择去法院解决交通事故纠纷,但是因为国人的法律知识还不够充足,很多人都不知道起诉交通事故要哪些材料,下面我们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起诉交通事故要哪些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


·一、被车给撞了有没有误工费?
    一、被车给撞了有没有误工费? 被车给撞了只要受伤了一般都会有误工费的。因为误工费属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间接损失,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天数乘以日均收入。因为车辆的赔偿而受伤不能继续原来可以获得薪酬的工作就是一种损失,所以作为撞伤公民的责任司机就应该在医药费用之外还应该给耽误工作的各种费用数额,除非被撞的已经不能证明自己平时有工作。 根据《最高人民...


·控股股东停止关联交易是强制性的吗
    控股股东停止关联交易是强制性的吗 一、控股股东停止关联交易是强制性的吗? 控股股东停止关联交易是强制性的,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关联交易是一种经济行为。正常的关联交易,可以稳定公司业务,分散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但实务中常有控制公司利用与从属公司的...


·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会怎样
    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会怎样对于现实中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要是符合其他条件的话,则一般是允许当事人之间自行私了解决的。但为了避免因事故处理造成交通堵塞,一般会要求当事人先将车辆挪到别处。那要是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会怎样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发生轻微事故不挪车会怎样 发生轻微事故纠缠不挪车,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


·交通肇事逃逸交警认定付全责吗
    交通肇事逃逸交警认定付全责吗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逃逸当事人的责任可以有以下几种认定结果:1、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场合,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2、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也要由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3、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和肇事者私了的协议书怎么写?
    发生交通事故和肇事者私了的协议书怎么写?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年 月 日 时 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 的车行驶至 附近时,不慎与甲方发生交通事故,致 死亡。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 万元(小写: 元)整。2、甲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乙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乙方进...


·湖北省孝感交通违章在哪进行处理?
    湖北省孝感交通违章在哪进行处理?湖北省孝感交通违章首先去车管所、交警大队或通过手机app等方式查询一下有无违章,查询后在车年审前到违章处理大厅处理。具体违章处理流程如下:1、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违章处理大厅办理2、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处罚决定书一旦打印完毕,必须在15日内交罚款,超过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3、打单交完罚款后,把票据保留好...


·一、交通事故轴索损伤评级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轴索损伤评级标准是什么?一般可以定为九伤残,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有些人认为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


·哺乳假期间社保怎么交
    1、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女职工产假期间,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继续维持原交存社会保险,且职工本人也应当继续缴存社会保险,产假期间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代收上交至社保机构。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中的连带责任情形有哪些?
    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中的连带责任情形有哪些?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 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3、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


·车祸伤残十级误工时间咋算?
    车祸伤残十级误工时间咋算?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