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再婚对方孩子抚养的义务吗?

一、再婚对方孩子抚养的义务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因此,再婚夫妇的另一方是应当共同抚养孩子。


事实上,带孩子再婚后,对方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孩子的继父或继母,而孩子则成为对方的继子女,因而,对方自然需要共同抚养孩子。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继父母对继子女就有了抚养教育的义务。


而且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不仅仅体现在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更体现在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方面。所以即使继父母未能负担全部或部分费用,只要其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也可以说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产生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二、变更抚养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随着我国的离婚率不断增加,那么社会中的离婚夫妻越来越多,同时也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分配,如果没有争取到抚养权的一方也是拥有探视权的,当离婚的双方再次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如果对方带子女一同生活,继母和继父也是有义务去抚养和养育继子女的。




相关内容:

·离婚财产不动产登记有几种情况,该如何分割?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财产的分割,指的是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也就是说个人财产是不进行分割的。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不动产的分割是大多数人关注的重点。对此,我们需要明确共同财产的范围,接下来我们来说说离婚财产不动产登记有几种情况,该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不动产登记有几种情况,该如何分割?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的离婚房产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


·夫妻婚后财产离婚怎么分
    夫妻婚后财产离婚怎么分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


·男方起诉离婚并且还要抚养费女方该怎么办?
    在离婚案件中,除了财产分割这一方面常常成为争议的问题外,孩子往往也无辜地成为争论点,孩子由哪方抚养,哪方出抚养费,具体每月的抚养费是多少,这些问题在离婚诉讼中十分常见。具体而言,如果是男方起诉离婚并且还要抚养费,女方该怎么办呢?现在我们就来了解下相关法律做出解答。 一、抚养费的概念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


·一、离婚管辖异议的条件?
    一、离婚管辖异议的条件有哪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该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提出异议的主体是本案的当事人;2、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当事人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


·一、前妻离婚时没要财产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一、前妻离婚时没要财产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对于父母离异子女的抚养问题,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


·离婚的现象也就意味着会涉及到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
    离婚的现象也就意味着会涉及到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那么应该对婚前的财产怎么分割呢?根据国家的婚姻法规定,凡是属于婚前夫妻共有的财产都要,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共同财产就包括工资以及相关的酬劳和报酬。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


·离婚财产哪些不分割2023
    离婚财产哪些不分割离婚时,以下几种财产是不能分割的:1、婚前个人财产在新婚姻法实行以前,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比如房屋、大型机械或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但是新法实行以后,除有特殊约定外,所属权不再随时间变化,在离婚时也属个人所有,不能将其平分!2、赔款或补偿这个其实是有区分的,如果是共同的生产生活的赔款或...


·一、离婚财产分割追溯期是否有限制?
    一、离婚财产分割追溯期是否有限制? 离婚财产分割追溯期是有限制的,具体的规定是: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


·怎么就离婚案件申请回避
     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避免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存在某种特殊关系,从而徇私审理案件作出判决的,我国制定了回避制度。但在不同的案件中申请回避的情况不同,那么当事人一般该怎么就离婚案件申请回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如何申请回避 离婚诉讼作为普通的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一般规定的回避制度。为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


·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一般多少钱
    离婚确定小孩抚养权是一方面的,但不能因为一方抚养了小孩,另一方就可以免除自己的抚养义务,这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支付方法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通常夫妻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一般多少钱呢?支付抚养费的期限又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标准一般多少钱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


·哪些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有的人认为自己想要离婚,就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而对方要是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了。其实不然,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哪些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或妻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离婚协议书未履行的怎么办
    很多离婚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可能会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然后就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那么离婚协议书未履行的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协议书未履行的怎么办 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