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恶意抢注册商标如何进行认定?

恶意抢注册商标如何进行认定?“恶意抢注”的认定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商标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现实的问题是,如何认定这一主观要件的成立?我们不可能深入到申请人的内心世界,去了解他们主观愿望是否为了不正当利益而只能通过现象去剖析他的本质。哪些现象可以分析出来呢?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通过这几方面的分析,如果“抢注”申请人注册商标,主要不是自己使用,甚至自己并没有产品,而后高价转让或向被抢注人提出赔偿请求,我们便可以准确认定他的主观目的,就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二) 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这是行为要件 不正当手段,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有关事项,但是对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而言,不可能对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作出审查。因此,认定不正当手段,只可能在异议程序或在以后的被抢注人申请撤销该商标的程序中,由被抢注人提出证据,证明申请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哪些是不正当手段呢?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作为合作者,他们是最清楚被抢注人的商标使用情况的,有的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 上述所列几种不正当手段,共同之处在于他们剽窃他人已经使用但未来得及申请注册的商标,在他们所申请注册的商标上并未凝聚自己的智慧和创意,他们实质上采用了欺骗的手段,用合法的形式掩盖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本质,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三)注册成功,这是客观要件或事实要件 只有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如果在异议程序,被抢注人发现自己的商标被他人申请,即可提出异议,导致其注册不成功,当然就谈不上“恶意抢注”。事实上,在实践中,很大一部分经营者并不知道自己的商标已经被他人申请注册,即使在程序上有三个月的公告期,但这种公告并非所有经营者都能及时看见,往往直到抢注人成功注册后,被抡注人才知道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已被他人抢先注册了。那么要构成这一要件成立,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因素:1、被抢注的是否是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通常情况下,没有任何影响的商标是没有人会去抢注的。“有一定影响”是指在一定地域被一定的人群所认知的区别性标记。事实上,一旦商品或服务项目投放市场,由于广告的作用和交易的过程,商标的影响在公众心目中已经开始产生,其影响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如一定的地域范围和一定的人群范围。怎样认定“有一定影响”呢?笔者认为,可以从该商品的广告投放、商品的销售额、市场占有率、消费者的知悉状态以及地域上的辐射面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2、是否是已经使用并正在使用的商标。被抢注的商标应认为是被抢注人已经使用并正在使用的商标,即强调商标的连续性使用,如果被抢注人曾经使用过的商标而中途停止使用的,他人申请注册,则不应该认定为“抢注”。衡量一件商标是否连续性使用的简单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商品是否连续性地投放市场,当然,商标的使用晚于抢注人的注册,则不存在抢先注册的问题。这一时间点,应以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之日为准。《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是所有的抢注商标都是恶意抢注,恶意抢注需要满足上几个构成要件,而且必须是抢注成功的。商家对于恶意抢注商标事件也是要有一定的应对的方法的,商家可以在商标的三个月公示的时间之内进行申请注册,并且对抢注的个人或者是团体提起诉讼。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注册商标字体不一样算不算侵权
    算侵权,文字商标重要的构成要件就是字体,如果商标已经注册使用,而他人又去注册,尽管字体不同,但是表达意思一致的,还是构成侵权。对于商标侵权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其停止行为并赔偿损失。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任何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举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


·商标近似无效宣告规定是什么?
    商标近似无效宣告规定是什么? 一、商标近似无效宣告规定是什么? 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管以前的事,只对其生效以后的事发生效力。 具体来讲,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于在宣告无效前的下列事项,不具有追溯力: 一是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


·什么情况下算侵专利权2023
    在什么情况下算侵专利权1、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的;2、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3、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二、专利权侵权的特...


·专利为什么要宣判无效?
    专利为什么要宣判无效?专利宣判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专利的主题不是法律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


·小说/剧本版权费用是怎样的?
    小说/剧本版权费用是怎样的? 一、小说/剧本版权费用是怎样的? 办理费用: 软件著作权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加急,加急的时长为3个工作日-30个工作日,加急的费用根据时长不同而有所不同,分为如下: 30个工作日:1200元/件; 21-25个工作日:2100元/件; 16-20个工作日:2600元/件; 11-15个工作日:3200元/件; 6-10个工作日:4200元/件; 5...


·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从用户量往往就直接能反映出一个软件的市场价值,注册登记越多的软件肯定在市场上都是非常的抢手的,因此有些人可能就会把个人研发出来的软件转让给其他机构,这种是属于软件著作权转让的一个交易。所以双方其实也有必要来了解一下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一、软件著作权转让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登记区别是什么?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登记区别是什么 一、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著作权登记区别是什么? 1、目的的不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属于权利上的登记,目的在于确权,为今后追究第三方侵权留下足够的证据; 软件产品登记---目的在于投放市场,确保拥有一个合法的身份。 2、负责管理和登记的部门的不同 负责管理和登记的部门不一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部门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产品登记:国...


·专利许可的分类有哪几种?
     专利许可的分类有哪几种? 专利许可的种类可根据其性质、范围、权限来划分。按许可性质划分,可分为合同许可、计划许可和强制许可。按许可方所授予被许可方的权利和范围大小,可分为: 1、独占许可 是指被许可方不仅取得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实施某项专利技术的权利,而且有权拒绝任何第三者,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一切其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该项技术。 2、排他许可 亦称独家许可,即在一定地域...


·经销商抢注商标是否可以获得法律保护
    经销商抢注商标是否可以获得法律保护依据《商标法》、《商标法》(13年修改版)相关规定,在商标申请注册前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未注册商标(包括驰名商标)被不正当抢注的,可以获得法律保护,具体体现在:1、对不正当抢注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此处的不正当抢注应当是指:在知晓该在先使用人商标已经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情况下,为获取该商标的专用权,恶意注册,而非偶然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一般发生在经销商、代理商、客户、员工...


·销售商标侵权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商标侵权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经商标注册人许可,若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


·法律规定商标抢注会被判刑吗?
     商标抢注会被判刑吗? 一般不会触及刑法。 证实是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他会被撤销的。 造成的损失要另行起诉。 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商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所谓"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就是指恶意抢注他人的知名商标。知名商标是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但有一定影响的在用商标,比如老...


·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哪
    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哪商标恶意注册与商标抢注区别在“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注册成功,才会最终形成“恶意抢注”。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