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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辞职后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辞职后单位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公司必须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主要依据如下: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保险法对此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辞职具体有几种类型


第一种是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一般公司会提前30天征询你本人是否续签的意见,员工应当照实答复是否续签。


第二种是员工主动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补偿方案,实现离职。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上海市、宁波市等部分城市规定,只要员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滞留员工,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才可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有的岗位因涉及机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但是员工必须履行提前30天书面辞职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序,否则要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三种是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此外,没有交纳社会保险也可以作为无条件辞职的理由。


办理辞职手续后应当办理离职手续,原单位应当开具离职证明,以便向新单位表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否则可能给新单位造成法律诉讼。


在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在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双方是要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在合同中写明劳动关系的具体期限,如果其中一方提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要求后,用人单位也是需要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当用人单位拒绝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时,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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