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年限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同,经济补偿金年限计算不同:


1、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辞职。从08年后直算。且仅仅社保缴费基数有误时,不支持经济补偿金(按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内部文件);


2、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且损害劳动者权益”为由辞职的。从08年后起算;


3、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合同无效理由辞职的。从08年后起算


4、以“拖欠工资”或“拖欠加班工资”为由提出辞职的。从08年前起算。


5、以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劳动条件辞职的,从08年前起算


6、以用人单位有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为由辞职的,从08年前起算。


即前三种理由只从08年后起算,后三种理由从08年前起算。法律依据是什么呢?08年后当然是《劳动合同法》,08年前则是2001年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也就是说,上述“4、5、6”的情况下,08年前与08年后的法律均支持经济补偿金,而上述“1、2、3”的情况下,只有《劳动合同法》支持经济补偿金,因而只能从08年后起算。


另外,如果劳动者在辞职信中未写明上述理由,那么即使用人单位确实存在上述违法情形,一般劳动争议仲裁委也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但在拖欠工资、强迫劳动等恶劣情形下,法院有可能支持。


(二)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吗?


1、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现行的规定是:当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而对于劳动者提出协商解除合同并没有是否给予经济补偿的明确规定,一般以双方协商的结果为准。


2、过失性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合同的解除是由劳动者的过失行为所致,故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辞退的三种解除属于法定特例,除了必须按服务1年给予1个月的经济补偿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外,各有特殊规定。“不能胜任工作”类的,必须经过培训或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时,才能解除合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新安排的工作”才能解除合同,还必须支付不少于本人6个月的工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来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又不能就更改合同达成一致”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这种情况的经济补偿不以12个月的工资为限。


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存在违法的行为,那么很可能解除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进行赔偿,如果是合同到期了,一般都会有续签的可能,所以公司没有要求续签的也要承担赔偿责任,还有一个就是提前通知的问题,涉及到代通知金。




相关内容:

·辞退员工协商不成能退工吗?
    辞退员工协商不成能退工吗? 一、辞退员工协商不成能退工吗? 可以强行辞退,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


·建筑工程质量资料管理的要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资料管理的要点有哪些?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工期长、施工环节复杂,这中间会涉及到很多包括建筑图纸在内的资料,加强对这些资料管理非常有必要。而工程质量资料是诸多资料中比较重要的一个,需要专门人员收集整理,并妥善保管。那么建筑工程质量资料管理的要点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建筑工程质量资料管理的要点有哪些? 1、工程档案资料应该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


·一、工伤认定没有工作证明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没有工作证明怎么办? 工伤认定没有工作证明,也能申请工伤鉴定,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虽然职工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


·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家庭在每个人心目中都具有最重要的地位,在通俗意义上讲,我们的住宅就是家庭的所在,所以我们对于住宅的装修装饰是十分注重的。家庭装饰工程的质量问题,影响着住宅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西安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一、设计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要符合什么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此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处于试用期内。如果不符合这个前提条件,那么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工资贷款如何办理,有些什么条件
    工资贷款如何办理,有些什么条件 一、个人工资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正规企业职工 2、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借款人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及债务。 4、合作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工资贷款条件 1、工资贷款借款人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蓝印户口原件及其复印件; 2、工资贷款借款人工作单位与借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 3、工资贷款借...


·只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吗
    只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吗社会保险必须要办理。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


·一、工伤十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工伤十级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1、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二、其他赔偿项目 (一) 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住院伙食...


·工伤认定以后住院费用什么时候可以去报销?
    工伤认定以后住院费用什么时候可以去报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如后期还需要进行治疗,请到劳动能力鉴定部门申请后续医疗期。需要说明一点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时申请拨付对象为单位的,工伤保险核销后的医疗费用是拨付给单位的。 二、工伤费用报销条件有哪些 1、工伤人员必须为省财政全部定额补助单位,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 2、必须...


·怀孕女员工公司合同到期不给续签怎么办?
    当今社会高速发展,劳动关系普遍存在,就业者和企业方都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合同就是维权的一个重要形式。而在实际情况中,存在着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实际问题,这在《劳动法》中有详细的解决办法。而怀孕女员工公司合同到期不给续签怎么办?下面,听听我们的看法。一、劳动合同签订与续签的有关问题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


·哪些机构能保管员工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企业人事档案一般是托管在“劳动人事托管中心”,可...


·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
    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 ?只要我们是在劳动关系中出现个人人身伤亡情况的话,是可以对雇佣我们的企业单位要求赔偿的,工伤补偿问题国家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中频频提到,这是因为当前这种情况比较容易出现,而且会出现难以得到补偿的情况,其实是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这些事情才会导致纠纷出现。那么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呢? 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 一、进行工伤治疗; 二、委托律师全程代理; 三、申请工伤认定; 四...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