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

计算经济补偿中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08年算起,共四年。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长期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前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原有关国家规定计算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二、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延续了我国以往的做法。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的授权,劳动部颁布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了计算经济补偿时,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实际运用中,这些条例的使用对于当事人来所不仅是自己的经济权益得到维护更重要的是对于自己工作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于今后工作的进行有着积极的作用,进而增强自己的责任感。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申请工伤认定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如果从事的是危险工作很容易遭受到工伤,劳动者在面对工伤事故时,应当积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通过正当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获得赔偿。那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申请工伤认定赔偿的程序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私企劳动合同范本
    企业聘请员工,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对劳动关系双方都有保障作用,在发生纠纷时,双方都可以依据该合同解决双方的纠纷。员工在私企工作同样也要签订劳动合同,下面我们为您带来私企劳动合同范本,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私企员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


·派遣工工伤责任应该谁承担?
     一、派遣工工伤责任应该谁承担?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


·职工工伤鉴定时限的规定是什么?
    任何人在工作期间都十分注重生命安全问题,而从事很多危险性职业的劳动者时刻处在危险之中,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给劳动者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给劳动者带来巨大的损失,而在工作时受伤属于工伤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那职工工伤鉴定时限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期限 劳动者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


·工路工程质量是什么?
    工路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如何避免质量缺陷? 质量是工程永恒的生命,好的质量是元管理者设立相关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然后由各单位共同协作所干出来的。在工程完工时相关技术人员会对质量进军检测,只有达到标准后才能竣工。近年来我国颁布了各项保养公路政策,但不少朋友依旧不知道工路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那么接下来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什么是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就是指产品建成后的好坏,看它是否按设计规...


·工程质量检测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检测什么意思? 一、工程质量检测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对工程实体的一个或多个特性进行的诸如测量、检查、试验或度量,并将结果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特性的合格情况而进行的活动。工程质量检测就是经过“测、比、判”活动,从而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做出处理,对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做出安排。 二、质量检测的目的 质量检测的目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决定工程产品(或原材料)的质量特性...


·什么情况下公司要辞退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


·一、培训就业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是什么?
    一、培训就业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是什么?1、内容不同在毕业生就业协议当中,毕业生的义务是向用人单位如实地介绍自己的情况,并按时到用人单位进行报到。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如实向毕业生介绍自己的情况,负责办理毕业生有关手续。学校的义务则是负责完成有关的派遣工作,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分配的具体体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主体不同利和义务的合同。2、主体不同就业协议书主体有三方,...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是什么?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是什么 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外界一切因素都可能影响工程的质量。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制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至关重要的。在制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的过程中,我们首先需要分析的是影响工程质量的相关因素问题。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的分析,快来一起看一下吧。 一、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是什么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较多,有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噪...


·工程质保金新规的五大变化
    工程质保金新规的五大变化在大型建设工程项目中,常常发包人与承包人在签约时常常会出现很多分歧,例如到底应在工程款中预留多少资金,用以保证承包人的权利呢?这是双方都应该慎重考虑的问题,这就涉及到质保金的问题,下面一起来了解工程质保金新规的法律常识。工程质量保证金新规五大变化1、首次明确缺陷责任最长不超过2年缺陷责任期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关系承包人切身利益。实践中,发包人经常有意或无意将...


·劳动仲裁裁决后发现新证据可以重新申请吗?
    劳动仲裁裁决后发现新证据可以重新申请吗?可以重新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工程质量检测是哪个单位?
    工程质量检测是哪个单位? 工程质量检测是对建筑工程及其材料从多方面进行依法检测并出据检测结果的活动。在我国,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组织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对于其管理及运作已经形成一套较完备的体系。那么工程质量检测是哪个单位?下面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