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延伸补充: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综上所述,关于离婚小孩抚养费计算的办法上文已经详细说明,若您是离婚父母可以阅读以上内容,希望能够有帮助。在抚养费的给予方式中,当事人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进行支付,同时若是支付方的经济能力不足的应当根据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支付。




相关内容:

·婚内分居协议范本
    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一般都是出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此时签订的分居协议,又可以叫做婚内分居协议。但对于很多人来讲,他们并不是很清楚这个婚内分居协议是怎么写的,包括了哪些内容。接下来,我们带来婚内分居协议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婚内分居协议范本 协议人: (以下简称女方),女, 年 月 日生,汉族, 住址: 协议人: (以下简称男方),男, 年 月 日生,汉族, 住址: 协议双方于...


·一、离婚财产弱者被会优先考虑吗?
    一、离婚财产弱者被会优先考虑吗?是会被优先考虑的;如果双方离婚,在分割两人婚内财产时,应该优先考虑补偿弱者的生活所需。且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二、根据现行法律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如下原则:(一)约定优先原则。契约自由是财产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完善夫妻财产制应进一步体现的精神。约定财产制正是这一精神的具体体现。...


·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属于离婚理由
    现如今由于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都没有进行过婚检,导致在婚后出现很多问题。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在婚后发现配偶有生理缺陷,此时木已成舟双方已经是夫妻了,要是实在无法忍受这种缺陷的话,是否可以提出离婚呢?换言之,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属于离婚理由?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配偶有生理缺陷是否属于离婚理由 《婚姻法》没有规定生理有缺陷的人不准结婚的条款,但夫妻共同生活的内容是各方面的,性生活是其中一部分的内容。...


·抑郁症严重疾病抚养权会受到影响吗?
    离婚案件种孩子抚养权的争取,一般都是双方当事人除了财产问题之外第二重要的关注点,如果两人有两个孩子的,一般一人一个是比较公平的做法,如果只有一个孩子的,两方当事人对于孩子和谁生活的分歧往往很大。那么,抑郁症严重疾病抚养权会受到影响吗?详情参考下文。抑郁症不一定影响孩子抚养权的取得,但如果抑郁症严重到不能自理,本身也没有经济来源的,法院肯定不会判给严重抑郁症患者的。关于孩子由谁抚养双方可以协商,协商...


·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几次?
    俗话说,家和万事兴,家庭和谐一直是我们每个人所希望的,但在实际生活中,总还是有夫妻因感情破裂等因素而选择起诉离婚,甚至出现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现象。很多当事人就会想要了解,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几次?那么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出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几次 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自第一次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起诉,一般开庭一次即会判决离婚,但某些特殊情况还是要根...


·分居两年一次判离婚吗
    分居两年一次判离婚吗?其实是指夫妻分居满两年,诉讼离婚,法院会直接判决离婚吗?在家庭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时,夫妻双方一般会选择分居来缓和家庭的矛盾。当分居满两年,双方的矛盾依然无法缓解,感情破裂,则可能出现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分居达到两年诉讼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夫妻双方,分居达到两年,如果还是没能缓解双方的矛盾,确认夫妻间的感情破裂,法院会先进行调节...


·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
    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 一、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吗 一般来说,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确定归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的。但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是可以变更的,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


·2023陪嫁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陪嫁算夫妻共同财产么陪嫁钱在民间属于常见的婚前赠礼行为,由传统习俗而来,这里我对陪嫁钱在法律上的认定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女方亲属陪送嫁妆的行为认定为是赠与行为。陪嫁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要看该赠与行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在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由女方所有。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规定,在婚前赠与的财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


·一、南昌乡下抚养费支付标准是多少?
    一、南昌乡下抚养费支付标准是多少?南昌居民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


·刑法如何认定事实婚姻?
    刑法如何认定事实婚姻?我国刑法对事实婚姻关系是没有作出规定的,但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对事实婚姻关系作出了规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按非婚同居关系处理。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


·法院在哪些情况不判离婚?
    法律规定了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但没有不判离婚相关规定。但是在实际中还是存在这样的问题,那么法院在哪些情况不判离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院在哪些情况不判离婚? 第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离婚。要想知道法院不准离婚咋办,就要先分析一下法院怎么才能判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既然如此那么法院不判离婚的依据...


·结婚后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
    现实中,有的夫妻可能会在结婚后因为一些原因而分居,就包括工作、学习,当然也有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情况。相信您都在知道夫妻可以通过分居的方式离婚,那么此时结婚后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结婚后分居两年可以离婚吗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这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