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不管是建设土地还是其他利民的工程都是需要用到土地的,所以城市的发展是离不开土地使用的,开发这些项目征用的土地如果有人已经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话是需要给予征地补偿的,一般情况下补偿的价值都不会低于原有土地的价值,那么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呢? 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政策2017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对于民事主体,在土地被征收之后,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款额的,农村生活的村民,一般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是如何规定的,故而无法判断征收单位支付的补偿金额是否正确,所以本站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 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
·农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拆迁补偿是国家规定的一项强制性的政策,各城市在进行规划和修建的时候,如果将公民拥有的房屋拆迁的话,必须按照房屋的性质和价格对公民发放相应的补偿金。相对来说,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可能会比各大省市来说相对要低一点。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农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农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新标准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新标准 您可能都听说过龙游县,龙游县根据龙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新标准,这也是在之前老的征地补偿标准上出台的,确保征地补偿标准更加的符合实际情况,符合老百姓的利益。龙游县的所有征地工作都要根据征地补偿标准来,因此您很有必要到本文先了解一下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 一、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新标准 浙江近日出台征地补偿安置新政,自今年7月1日起,全省征...
·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程序,也是土地使用权合法转让的毕竟途径,只有通过转让程序土地使用权才能进行变更,这也是我国法律对土地使用权的一种保护措施,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为了更好发挥土地的作用,也是我国土地改革的一项重要政策,因此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办理交易鉴证程序 1)交易中心接到交易申请材料后,...
·现实中,因为房地产而产生纠纷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此时当事人如 现实中,因为房地产而产生纠纷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此时当事人如果不能尽快的进行解决的话,那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当然了实际处理房地产纠纷案件也需要进行举证,那房地产纠纷案件该如何举证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合作建房纠纷 1、提供合作建房的书面合同及补充协议等证明材料。 2、出地一方的合作者应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证明材料。 3...
·新蒲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新蒲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
·长沙市征地拆迁半边户审核的程序是什么 长沙市征地拆迁半边户审核的程序是什么 一、半边户的定义 “半边户”是指一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夫妇。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拆迁事务所具体实施征地拆迁货币安置(103号令)的被征地农户。 二、审核程序 (一) 受理 1、岗位责任人:拆迁事务所拆迁科安置员。 2、岗位职责与权限:对申办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安置科进行初审。 3、时限:即时。 (二) 初审 1、岗位责任人:拆...
·土地使用证不见了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不见了怎么办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国家也更加关注对土地的管理。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是需要使用土地,我国法律规定使用土地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但是有时候保管不善会丢失,那么土地使用证不见了怎么办?下文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养殖水面,以及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依...
·强行征地怎么办,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强行征地怎么办,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我们经常在新闻、报纸上看到有的地方强拆房屋、强行征地等报道,那么如果你家中的土地被强行征用了,却没有给你一个合理的补偿,您知道该怎么办吗?详情请看我们下文介绍。 一、强行征地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
·土地确权证可以继承吗? 土地确权证可以继承吗?农村的土地属于整个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所以是不能让子女进行继承工作的。就算现在土地确权工作已经完成了,也是不能继承的。农村实行的是土地所有权与使用百权、经营权分离。土地确权是指对土地的度使用权进行确权,不是对土地的所有权进行确权,使用权是有时间限问制的,耕地使用权是30年,过了30年,就需要重新确答权。二、5类子女无法继承宅基地1、子女户口已迁出,不属于集体成员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