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16周岁。

《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人。设定童工的年龄界限是依据公民的行为能为的不同情形,《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是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均是属于未成年人。但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用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是招用童 工性质,属于违法行为。这是国家法律对低龄未成年人的重点保护措施。

二、使用童工罚款

1、《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2、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3、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4、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也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负有相关义务。

综合上面所说的,童工对于我们国家来说是一律禁止的,也是禁止用人单位招收的,但对于未成年人是可以招收,但是用人单位必须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劳动者来说就要清楚工厂16岁算不算童工、会不会违法?这样用人单位可以更好的知道什么员工可以招,什么员工不可以招。


相关内容:

·公职人员一般都指国家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公职人员所从事的工作
    公职人员一般都指国家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公职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其实是需要对社会和公民抱有更强的责任心才可以的。因此,如果国家公职人员醉驾的话,相对来说公职人员醉驾对自己的影响肯定要大于普通公民。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醉驾公职是否会被开除? 一、在我国醉驾公职是否会被开除? 开除公职一般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来决定的,醉驾可能被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一般不开除公职;被判刑的,也要分情况根据身...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二、交通事故误工损失向法院提交的证据 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


·在我国工伤认定用病历吗?相关条例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病历肯定是属于个人隐私,除了医院和自己以外,其他人是都没有权利查看自己的病历的。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比如工伤认定,可能有关部门就会要求当事人出具自己的病历,有些劳动者还是觉得自己的病历不愿意给别人看。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工伤认定用病历吗?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用病历吗? 工伤认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 (三)病历卡复印件 ...


·工程质量保证具体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保证具体措施有哪些?现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小工程建设层出不穷。然而其中也出现了问题,一些“豆腐渣”工程忽视重要的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了巨大损失。质量是工程的生命,保证工程质量正是每一支施工队伍工作的根本方针。那么工程质量保证具体措施究竟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和您简单聊一聊。 一、事前控制 1、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每个施工承包单位都应有项目经理全面...


·入职一年解除劳动合同
    为了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我们终有一天要奔波于社会之中,去找寻适合我们自己的工作。随着劳动法的不断完善,在我们决定入职时都要签订劳动合同之类的文件。但是,并不是每个人的第一份工作就是自己真正想要的。也许在工作后你会发现自己并不喜欢和适合这份工作,但是自己却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此时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本文主要论述入职一年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 一、解决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为了规范化处理解除...


·深圳市劳动合同样本是怎么样的?
    深圳市劳动合同样本是怎么样的? 深圳市劳动合同样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但是,在发生某些特殊情况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已经成为不可能、没必要以及会招致一方或双方利益受到重大损害时,双方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


·武汉他项权证放款需要几个工作日
    武汉他项权证放款需要几个工作日银行放款一般于7个工作日内放款。如果是购买二手房需要办按揭的,在向银行提出申请后,确认征信无问题后,银行确定受理,需要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房子进行综合评估,3个工作日左右出具评估报告,银行再依据评估价值审批贷款的比例,如果贷款额 首付总额不足房管交易中心登记的合同金额,则差额部分必须在办理过户手续前付清,并将相关单据交银行备查。审核通过后银行会出具批贷函,买卖双方收到...


·一、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辞职,获得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在试用期间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在劳动合同届满未续合同期限,但劳动者依旧在职,而用人单位也未提出异议的情形。事实劳动关系既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那么走离职程序就会与普通员工离职程序不同。究竟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辞职?现在就和我们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事实劳动关系辞职应该注意的问题 1、首先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但你仍应提前30天书面提出辞职...


·工伤鉴定时间最长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受伤后,需要在一年内提出做工伤认定的请求,在确定为工伤后,才能向鉴定机构提出做工伤鉴定的请求。不少职员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故而认为在确定为工伤之后,提出工伤鉴定的请求是不受时间限制的,那么事实上,工伤鉴定时间最长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一、工伤鉴定时间最长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认定之后进行工伤鉴定是需要在两年内申请鉴定的。《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


·劳动法员工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劳动法员工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