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再婚抚养费执行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再婚抚养费执行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


二、抚养费的变更情况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三、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要知道夫妻在离婚之后,双方就不存在婚姻关系,其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再婚。由于上一段婚姻的孩子与再婚的另一方来说是没有关系的,因此再婚抚养费执行不属于共同财产。若您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详情咨询本站站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一、在我们国家结婚前都需要准备什么?
    一、在我们国家结婚前都需要准备什么? 1、请柬 在选择请柬时,可以找一些比较有个性的请柬来吸引人的眼球。 2、签到簿 要提前准备签到簿和签到笔,若酒店有准备的话,婚礼当天提早找酒店领即可 3、酒水、饮料 在购买酒水、饮料时,要计算好桌数,比如:婚礼按20桌来计算,那么则要准备20瓶白酒,饮料,每种一瓶,每桌以两瓶计算,则需要准备40瓶饮料,啤酒每桌放一箱,则要准备20箱,当...


·一、协议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
    一、协议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是合法登记的夫妻,即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事实婚姻。2、双方离婚是完全自愿的,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


·协议离婚乙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协议离婚乙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乙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出轨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出轨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出轨财产分割的规定是立案是尊重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的,这样一种自由的分配财产的意愿,在双方当事人都不能够协商的情况之下,按照法律的规定的话,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应当是平均来进行分割,至于存在过错可以要求补偿。 离婚时,如果因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一般分以下几种方式: 1、双方协商决定 夫妻离婚时,一般情况下,两人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来分割...


·上海市女性退休年龄
    对于退休年龄问题,上海市女性较为关心的是,上海市女性退休年龄到底是50岁还是55岁,对企业职工,女工人和女干部的界定标准是什么?对于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宣布的关于延迟退休年龄方案中,又是如何规定的?还是让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法定退休年龄的现行法律规定 目前,在我国的《劳动法》中没有对退休年龄作出规定,退休年龄主要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


·离婚过错方认定条件是什么?
    离婚过错方认定条件是什么?离婚过错方认定条件,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义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了损害赔偿的几种情形。从以上法律规定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是一方违反法律规定的义...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能变更吗
    对于离婚夫妻而言,小孩抚养权也是很重要的问题,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必须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是不允许夫妻离婚的。那在确定了抚养权归属之后,日后小孩抚养权能变更吗?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小孩抚养权能变更吗 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这就是孩子抚养权的变更。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私生子社会抚养费如何计算
    私生子社会抚养费如何计算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


·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孩子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
    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孩子抚养问题而产生争议,其中不乏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然而此时孩子只有一个,注定有一方是无法获得抚养权的。因而就导致争夺抚养权比较激烈,那一般应该如何争孩子抚养权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1、工作性质 双方的工作性质,取证证明哪一种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2、工作环境 工作环境也很重要,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看双方的工作环境更好一些,那...


·公安赔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安赔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1、公安赔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两者的范围不一样。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国家赔偿。 所以行政赔偿只是国家赔偿中的一种 2、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 ...


·买卖婚姻一定是包办婚姻吗?
    买卖婚姻一定是包办婚姻吗包办婚姻不一定都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则必定是强迫包办的。现在买卖婚姻以及包办婚姻是合法的吗我国《婚姻法》第三条虽然明令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但对于包办、买卖婚姻的效力如何,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我国1980年婚姻法修正之前,由于该法没有规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因此,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均按照离婚程序处理此类婚姻纠纷。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离婚对方不同意分财产怎么办?
    离婚对方不同意分财产怎么办? 一、离婚对方不同意分财产怎么办? 离婚只要不同意分财产就可以进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