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强制执行抚养费没钱该怎么办

强制执行抚养费没钱该怎么办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向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果你确实没有财产,没有工作,没有存款,法院强制执行没有意义,你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暂时延缓支付抚养费。


强制也不付抚养费是违法的。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负有抚养子女义务的,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后,在判决或裁定生效之后,仍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作了规定,即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指有义务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及对生效判决、裁定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拒不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方式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作为”形式,是指行为人采取暴力、威胁、无理取闹及其他积极作为的方法;“不作为”形式,是指行为采取消极不作为的抵触方式阻挠、对抗、破坏执行人员依法执行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活动。


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上对于强制执行抚养费也没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只是在执行强制执行的时候需要向法院解释清楚,没有合理解释的话,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是作为抚养的一方,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要求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尽快支付相关费用。




相关内容:

·怀孕期间离婚财产该如何分
    怀孕期离婚财产该如何分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分割时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方。有时会涉及到对于彩礼的分割,男方给的彩礼,一般在实践上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个别情形外,不予以返还男方。至于女方的陪嫁一般认为是女方个人财产,不用参与分割。离婚时女方已经怀孕,那么在进行财产分割时有以下两种情况:1、...


·起诉重婚的同时可以起诉离婚吗?
    在近期的一项婚姻调查当中,离婚率较以往上升较多。现代社会,夫妻离婚多是由于第三者的出现,一方出轨会导致婚姻难以维系下去,最终走向离婚。如果一方在没有离婚的前提下就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就构成重婚,这个时候作为婚姻里的受害者的一方,想要离婚同时又想告对方重婚,这两件事情可以一起进行吗?起诉重婚的同时可以起诉离婚吗?一方因为重婚导致夫妻关系出现裂痕,没有过错的一方选择离婚同时想要控诉对方重婚的,...


·轮流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轮流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子女抚养权可以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二、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


·现在很多人离婚之后抚养子女
    现在很多人离婚之后抚养子女,发现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导致自己根本一个人养活孩子有点苦难选择追加抚养费,那么抚养费是怎么追加的了?怎么向法院提出诉讼了?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追加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婚姻诉讼之抚养费的法院管辖,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民事诉 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


·结婚彩礼属于赠与吗,彩礼算赠与的财产吗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有时会把彩礼与婚前赠与混淆起来,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结婚彩礼属于赠与吗?现实中,产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是比较多的。若需要打官司的话,就要了解清楚彩礼返还的诉讼时效该如何去计算。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这两方面的内容。 一、结婚彩礼属于赠与吗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彩礼的含义有着严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赠与都可称之为彩礼。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


·如何进行结婚登记预定和相关注意事项
    结婚是一件喜庆的事,也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双方经过慎重的考虑,才会和另一方步入婚姻的殿堂。说到结婚,那结婚登记是必不可少的,那么如何进行结婚登记预定?一定得进行结婚登记预定吗?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了解一下。 一、如何进行结婚登记预定 现在的民政局一般都有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您可以选择在网上预约,可以替您节省不少时间! 1、网上预约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


·一方悔婚结婚彩礼如何处理
    在我国很多地方男女结婚婚前男方要给女方结婚彩礼。彩礼一般包括金钱、首饰等其他物品。在农村,这种行为尤其严重。那么,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和或其他事情发生分歧,婚前一方悔婚结婚彩礼如何处理?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我国传统风俗婚前男方送给女方结婚彩礼,那么什么是彩礼? 我国传统风俗婚前男方送给女方结婚彩礼,那么什么是彩礼?定义如下: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


·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 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 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


·怎样解除无效婚姻 哪些情况下的婚姻是无效婚姻
    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是必然有效的,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况。一般在男女中有一方不满足结婚条件的情况下,就会成立无效婚姻。对于无效的婚姻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那到底该怎样解除无效婚姻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情况下的婚姻是无效婚姻? 《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


·离婚诉讼时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离婚诉讼时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一、离婚诉讼时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一)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


·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罪立案标准
    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罪涉嫌贪污罪。贪污罪立案认定标准为:1、是国家工作人员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2、侵犯的是公共财物,具有刑事违法性。3、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4、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


·一,新婚姻法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