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2018年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2018年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1、婚姻法离婚财产分配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协议离婚财产分配不均能反悔吗

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从上文的内容中可以看出,夫妻双方都是以自愿的态度去签订相关协议的,在法律上来讲也属于有效协议。只有另一方能够主动站出来解释才可以最好的解决这种戏剧性的结果。




相关内容:

·夫妻财产约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夫妻财产约定有哪些注意事项1.约定的主体。由于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当然只能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可以对他们的财产做出约定。夫妻之间订立财产契约是从事一项事关当事人重大利益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进行约定时,双方必须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无权约定。同时,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必须由双方亲自签订,不适用代理制度。2.约定必须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


·刑法对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
    刑法对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刑法修正案(七)》第一条: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构成要件是什么?客体要件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主体要件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不用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结婚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为向女方家支付的。但是男女双方结不成婚或者很快离婚的,就可能导致彩礼纠纷。但实践中也不是任何情况下彩礼都要返还。那离婚时,不用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


·夫妻财产如何管理才公平?
    夫妻财产如何管理才公平?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而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1. 尊重当事人意愿的...


·男方起诉离婚女儿归谁抚养?
    男方起诉离婚女儿归谁抚养? 在离婚案件中,抢夺孩子抚育权的状况非常常见。夫妻感情尽管决裂,但不管哪一方,对于孩子的爱却并没有改动,所以许多夫妻都会想要获得孩子的抚育权,而假如对孩子的抚育权归属并没有达成共同,夫妻往往会挑选诉讼离婚,那么,男方起诉离婚女儿归谁抚育?咱们来了解一下。 一、男方起诉离婚女儿归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


·婚内男方外遇离婚财产分配女方如何让其净身出户
    我国没有净身出户制度,除非男方自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


·没登记有孩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没登记有孩子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的,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所生的儿女,和婚生子女一样,有同等的法律权利。同居期间双方所共同添置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坚持主张对某物的所有权或购置财产时出资较多,而另一方又否定的,主张一方要负证明该物所有权归自己的责任。如不能证明,则按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分手,不用办理离婚手续,直接分开即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承...


·富豪离婚财产归男方吗?
    富豪离婚财产归男方吗?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


·和平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和平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离婚不要小孩不给抚养费犯法吗
    离婚不要小孩不给抚养费犯法吗 一、离婚不要小孩不给抚养费犯法吗?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其次,就该问题而言,如果女方不给付关于孩子的法...


·新《婚姻法》彩礼的返还有哪些规定?
    在恋爱双方决定结婚的时候,男方家迎娶女方一般是要出彩礼的,彩礼的多少就由当地的风土人情来决定了。如果双方结果未满一年,根据法律规定男方是可以要回一部分彩礼的,那么法律对离婚时彩礼有哪些规定呢?下文对新《婚姻法》彩礼退还有哪些规定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新《婚姻法》彩礼的返还有哪些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


·法院是先判离婚后判分财产吗?
    法院是先判离婚后判分财产吗? 一、法院是先判离婚后判分财产吗? 法院不是先判离婚后判分财产,法院是能先判离婚后判债务的,法院判决夫妻离婚后债务怎么还?若该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偿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令其偿还债务。若该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可根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对债务的约定以及有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 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