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到法院起诉欠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到法院起诉欠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到法院起诉欠款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 起诉:

二 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三 审理前的准备:

1、审理前的工作:

(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

(4)当事人的追加。

四 开庭审理:

1、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

2、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

3 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

开庭审理 :

(1)准备开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

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

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法庭调查: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如果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语言,由法庭宣读;受诉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询问证人

的笔录应当在法庭上宣读)

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

当庭出示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 当庭宣读鉴定结论 鉴定人向法庭宣读鉴定的方法和经过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法

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法庭审判人员或者勘验人员当庭宣布勘验笔录,拍摄的照片或绘制的图表,应向当事人出示,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

向勘验人发问

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

、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

不能当庭认证的证据,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

合议之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工作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认定;如果认为此次法庭调查,未能查

清案件有关情况,法庭可以决定第二次开庭

法庭决定再次开庭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本次开庭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庭审已经确认的证据,并指明下次开庭调查

的重点。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必要的证据已经齐备,即可宣布终结法庭调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3)法庭辩论

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

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

二、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

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

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 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

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

综上所述,不管是到法院申诉什么都是需要按照流程来,先要起诉当事人,然后由法院受理,经过法院受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则立案,并将起诉状等相关资料副本给被告进行后面的一系列流程,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则不予立案。


相关内容: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才提出的吗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才提出的吗? 一、代位权的定义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二、特点 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 2、代位权是一种...


·离婚案件人死亡抚养费算债务吗
    ?抚养义务是法律规定的抚养人对被抚养人的法定义务,当具有扶养义务的人死亡抚养费算债务吗?这个要根据死亡的原因来具体分析。如果死亡是由于受到侵害,比如说交通事故、工伤死亡等,在赔偿受害人的时候要考虑到死亡者生前是存在需要抚养和赡养的人,如果有,那么在死亡赔偿金里面要包括这些方面。如果是婚姻关系解释如下。 一、《婚姻法》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


·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夫妻无子女财产债务离婚协议书需要写明夫妻双方及其姓名等基本信息,表明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无财产无债务。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署名。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登记离婚的必备条件之一,在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时应准备好。二、离婚协议书包含内容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


·入股合作协议书中个人对公司的权利义务条款是怎样的
    入股合作协议书中个人对公司的权利义务条款是怎样的 不少人想要与公司入股合作,签定入股合作协议,却并不清楚入股合作协议书怎么写。在他们看来签订了入股合作协议书后,只要等着利润送到手里来就好,但是其实个人对公司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这些在入股合作协议书中会详细的列出。在这里就让来为你解答一下“入股合作协议书中个人对公司的权利义务条款是怎样的?”。 入股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有效身份...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和要素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和要素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和要素有哪些? 1、 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 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 000万元。 (1) 净资产是指公司所有者权益,也是股东权益。股份公司要发行公司债券,其净资产额不低于3 000万元,这样,发行债券的公司的资产数额比较大,从而保证它在发行公司债券后,有足够的偿还能力。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公司,它具有封...


·债权人会议公告如何写
    债权人会议公告如何写 一、关于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其权利范围和行使方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主要是决议职能和监督职能。债权人会议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实现债权人破产程序参与权的机构”。债权人会议的制度构建和运作方式以及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设定等均应围绕此一定性展开。为便于充分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应当承认和强化债权人会议...


·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怎么认定?
    夫妻共同债权债务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认定,应当从债务的形成原因和用途来处理,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的,就属于共同债务。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


·借条在法院受理吗
    借条在法院是受理的,借条简单理解就是你问别人借钱,别人要求你留下一些能够证明你欠他钱的凭证,其一般也是因为借款而发生,所以借条往往都是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一种债权债务的证明,这种债权债务是受法律保护的。当然,在借条中,你们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还款的期限,也可以不约定。约定还款期限,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更加明晰,也就是说具体什么时候还款写明白的话,那么可以起到提醒对方还款的作用,不至于到了真正起矛盾的时候,因...


·无效婚姻中债务如何分割?
    无效婚姻中债务如何分割?1、协议原则。协议是处理财产的先行程序,只有在当事人对其财产达不成协议时,才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应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并且处理的财产只能是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前的财产、同居中的(同居中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各自的收入,不能作为处理的标的。2、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对重婚导无效婚姻期间的财产无效婚姻期间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里所称的...


·公司法债务与股东偿还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我国有两类公司是公司法规定的内容范围里面的,一个就是我们熟知的有限责任公司还有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两个公司的设立方式存在差异,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募集的方式设立公司,但是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那么关于公司法债务与股东偿还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公司法债务与股东偿还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什么债务不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什么债务不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夫妻从事赌博或吸毒等活动所欠下的债务不需要夫妻共同偿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


·欠钱被执行了还不还怎么办?
    欠钱被执行了还不还怎么办?欠钱被执行了还不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朋友欠钱不还,对于已经将钱借出去而对方到期不还钱的,提出以下建议:(一)到期直接开口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二)看准时机当面要清楚这种方法要看机会行使,比如当大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