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借款给分公司合同合法吗? 总公司借款给分公司合同合法吗?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资产是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公司为其分支机构提供钱款不是借贷关系。 总分公司之间的运营资金往来 不需要签订借款协议,不需要收取借款利息。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所以也不是独立法人。没有自己的注册资本金,所有运营资金是总公司出的。 如果是母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借贷,是需要签订借款协议并约定借款利息的。二、法律依据《...
·夫妻债务一方免责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债务一方免责协议书怎么写? 一、夫妻债务一方免责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债务一方免责协议书 男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现住: 女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现住: 甲女双方于年月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结婚手续,为了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双方根据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对夫妻债务债权事宜约定如下: 1、房产系银行按揭房屋,若男女双...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多久 一、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多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
·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包括哪些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
·欠钱不还找不着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找不着人怎么办(一)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延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同时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一百四十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麻将罚款不开票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麻将罚款不开票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罚款的话是需要开发票的。 提起行政诉讼的话,向交警队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但要提供你车辆被扣留的证据,比如证人,车辆在其停车场的单据,在其停车场的照片;提起行政复议的话,向交警队所属公安局或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但要提供你车辆被扣留的证据,比如证人,车辆在其停车场的单据,在其停车场的照片;投诉的话,向公安局纪委,当地县纪委,或向监察机...
·有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有朋友欠钱一直不还的,首先可以向欠钱人催要欠款,并且录音或录像,以此取得相应的证据,也可以找都熟悉的人参与催款,以便以后做证人;催款后仍不给,则可以凭借欠条和录音录像等证据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债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
·民间借贷借条手写的有用吗? 借条手写的有用吗?从法律上来讲,借条手写或打印都可以,但考虑到实践中有只有借款人签字的打印借条,借款人声称是在空白纸上签字,被他人事后打印的争议,所以,最好还是手写借据。打印的借条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借款人及出借人姓名信息、借款数额、借款期限、利息、违约责任、借款人签名、签署日期。严格的说,借条最好是手写的,尤其上边的签字,必须是手写的。二、书写借条有哪些注意事项?1、“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
·债务人死亡能否索要欠款,需要注意些什么 债务人死亡能否索要欠款,需要注意些什么有的人可能认为,债务人死亡的,此时债的当事人一方都不存在了,那么此时债权债务关系也就会消灭。其实不然。那么债务人死亡能否索要欠款呢?不少人对此都有所疑问。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债务人死亡能否索要欠款 根据《继承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死者的债务,由其遗产偿还。偿还之后,仍有遗产,剩下的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全部遗产不足清偿债务,在用遗...
·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一、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 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应当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
·离婚协议书有债务约定怎么处理 离婚协议书有债务约定怎么处理1、协议离婚时需要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进行约定,如下:(1)在财产问题上,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共同财产具体数目的查明,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2)在子女问题上,涉及到合适抚养方式的选择,抚养费的合理确定,探视方式的确定等等;(3)在债权债务问题上,涉及到共同债权债务的定性,双方承担比例的确定,以及行使债权和履行债务的方式等等。2、但是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协议...
·股权转让后债务承担者是谁? 股权转让后债务承担者是谁? 一、股权转让后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二、股权转让债务的风险 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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