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未婚怎么起诉抚养费,这样做合理吗?

一、未婚怎么起诉抚养费,这样做合理吗?


未婚诉抚养费是合理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一个子女的抚养费,按对方月收入的百分之20—30。两个以上子女的,按百分之50承担给付。


二、索要抚养费所需要符合的条件是什么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婚生育子女,没有监护权的一方需要向子女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这与正常已婚夫妻的孩子的抚养费待遇是一样的。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金额问题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提供材料或者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或者提高抚养费的金额。




相关内容:

·离婚反诉分割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
    离婚反诉分割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包括劳动报酬性质的实物、津贴等;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包括从事办厂、设立公司或企业、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营等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只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举证
    离婚财产分割怎么举证 可以提供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和证据。这一规定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做出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1、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


·离婚怎么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一段感情走到尽头,也许有人会选择以离婚结束,离婚意味着一个家庭的破散,那么许多问题也层出不穷,孩子便是其中一个问题。关于离婚怎么才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这个问题成了很多人不解的疑惑,我们为您整理下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抚养权判给的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


·未办结婚登记财产怎么分割?
    未办结婚登记财产怎么分割?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


·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般夫妻要是因为一方过错而导致离婚的话,那此时无过错方多半都会要求过错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不过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情形,损害赔偿才会得到支持。不过在主张赔偿的时候也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什么问题 1、过错种类 :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除此之外的其他...


·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赔偿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规定是什么?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夫妻共同债务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目前,在离婚案件的审理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主要依据的法律规定来自于两方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


·离婚夫妻能财产公正吗?
    夫妻能财产公正吗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财产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以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


·起诉离婚能获得离婚证吗,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在感情破裂之后,往往会选择离婚。而此时如果无法协议离婚的话,就只能诉讼离婚了。那么起诉离婚能获得离婚证吗?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内容,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能获得离婚证吗 判决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单独拿判决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只有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才算真正离婚(可以去民政局查询婚姻状况,躲避不是办法)。而只有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能获得离婚证。因...


·逮捕后撤案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据最高检第十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019年5月14日公布,2018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2461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


·婚前财产要如何界定
    夫妻双方离婚时在财产问题的处理上出现纠纷,有一部分当事人是不知道哪些应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需要你注意,被认定为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的部分,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婚前个人财产如何界定。 (一)个人婚前财产中婚前取得的财产 不动产以及某些动产的取得日期是有据可查的,如:汽车、房产(房产证或备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折、公司股份,这些财产在资料上记载有明确日期,只要早于...


·如何争取抚养权
    如何争取抚养权1、证据收集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生活条件、受教育程度、品德修养等,通过对双方基本情况的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2、收集父母双方基本情况的证据很多时候,并不是只有一个家长,尤其是学龄前儿童,通常只有一个家长。因此,儿童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父母的长期照顾意见和身体状况,往往是儿童监护的一个重要方面。3、收集儿童生活环境的证据如果双方离婚,但是一方离学校比较...


·当家庭产生矛盾和分歧
    当家庭产生矛盾和分歧,或者某些不可预知的意外发生的是时候,家庭就会产生分歧了,那么家庭产生分歧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需要监护的人,那么对监护人的规定是什么,对监护人的要求又是什么,这些都有明确的规定的。 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 依照《民法通则》第16条第2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1)祖父母、外祖 父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