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北京担保公司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北京担保公司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哪些

担保公司依法成立,进行相关的担保业务,获取收益,这些都是有法律的规定支持的,那么北京担保公司有哪些具体业务呢?我们通过了解做了一些整理。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还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能超出法律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

一、北京担保公司业务范围

1、企业经营贷款担保

企业经营贷款是以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以及私营业主为服务对象的融资产品,帮助借款人融通资金,贷款审批时间短,还款方式灵活。最高可贷评估值的100% 。同时,担保公司与合作银行执行更加灵活,务实的评判标准,建立特色服务通道,通过高效、优质的服务和科学、简化的审批流程,使每一位私营业主满意;

2、房屋抵押消费贷款担保

贷款人以自己或亲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可用于大宗消费、买车、教育、旅游、大宗耐用消费品等用途;

3、短期周转贷款担保

主要针对一到六个月短期周转需求而设置的贷款品种,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最快24小时内借款人可以拿到周转所需资金;

4、二手房贷款担保

二手房贷款担保是因购买二手房屋向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其范围包括城八区及郊区县的住宅、公寓、别墅、底商、写字楼等。最高七成,最长三十年,一般三天批贷,抵押登记后即放款;

5、二手房转按揭贷款担保

购房人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购买贷款尚未还清、处于抵押状态的房产。最高七成,最长三十年,担保公司可替卖房人垫资偿还原有贷款,从而彻底解决困扰买卖双方的赎楼问题。垫资收费低,办理快捷;

6、公积金贷款担保

担保公司作为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公积金贷款代办机构,正常缴纳公积金的客户可通过担保公司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享受极低的贷款利率,最高八成,最长三十年。办理快捷,费用较低;

7、信用贷款担保

信用贷款是根据借款人已有的信用记录发放的贷款。信用记录包括银行信用、资产和收入记录等,无需抵押就可以获得贷款;

8、代办权证过户

担保公司拥有一支规范化的权证办理队伍,可代理办理产权过户、产权划分、预售登记以及抵押登记等相应工作;

二、北京担保公司业务流程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签定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综上所述,我们对北京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和成立的法律依据都有了了解,这对我们以后寻找担保公司有很大的帮助,当我们需要担保公司借款时一定要找依法注册登记的担保公司,一旦我们找了非法的担保公司就会使我们蒙受损失,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可以求助的专业律师。
相关内容:

·公司股东能否为被告方?
    公司股东能否为被告方公司股东能作为被告,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有虚假、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


·创业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创业公司融资方式有哪些 创业公司融资方式 1、内部融资 对非上市公司而言,内部融资的优点有,成本低,周转性好,却风险性很大。内部融资主要是企业所有者的个人积累及其个人借贷等集资方式。这种集资方式除了筹集资金的量有限,不能有效发挥财务杠杆作用外,企业往往需要承担较多的外部压力,一旦经营状况不好,此方式便难以继续融资。信用丧失、债务纠纷等一系列严重问题,企业因此进入严重的危机甚至破灭。另外,倘若...


·一、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什么单位性质?
    一、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什么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企业的性质。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二、公司分类1、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一种我国特有的公民...


·公司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资金是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当公司自身资金不足时,就要对外融资。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公司的融资渠道也越来越多,很多公司都通过有效的融资获得了发展所需资金,实现了公司经营的良性循环。那么公司融资的方式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公司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1、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


·企业偷逃税金罚金怎么算
    企业晚缴税金罚金怎么算?企业偷逃迟缴税款从滞纳款日起,应按日计算缴纳滞纳税款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有关部门申请缓交,但不得超过三个月。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除按税务机关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外,还应从滞纳款之日起,按日计算缴纳滞纳税款千分之一的滞纳金。1、对纳税义务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


·我们去一家公司上班
    我们去一家公司上班,应该与这家公司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有些公司以各种理由不和劳动者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这样是不合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的。我们可以要求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在公司上班没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承担如下法律风险: 1、未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融资股权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公司融资股权分配的原则有哪些?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了创业的行列,一个公司的创立单单靠一个人是不能壮大起来的,它需要多方面的融资,然而融资以后,公司的股权分配也成了一个重大的问题,股权的合理分配至关重要,那么公司融资股权分配有哪些分配原则?本文就来介绍一下这个问题。一、 公司融资股权分配的原则理想状态下,创业公司会经历五个阶段:起始→获得天使投资→获得风险投资(通常不止一轮)→Pre-IPO融资...


·什么是控股子公司?
    什么是控股子公司?如何理解控股公司?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子公司、分公司,而其中对于子公司很多时候都是控股的,但此时却不属于全资子公司,也就是控股尚未达到100%。而说到控股子公司,您知道这是指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控股子公司 ? 控股子公司是指其公司出资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公司所控制,但未达到100%。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规定是什么?我么知道一个公司的成立需要的资金不是一笔小数目,因为在公司的成立过程中需要很多的资金来周转公司,因此对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规定在公司法中有详细的说明,确保公司的顺利注册,那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规定是什么?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


·企业注销国税应办哪些手续费
    公司注销所需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电子营业执照(原件);2、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证明(原件);3、发票及发票购买簿、三年的申报表、三年的年报、三年的凭证、总账、明细账;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5、公章、财务章、法人章、6、原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7、法人的身份证明;8、原公司章程(复印件)。《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作为个人或者是企业向银行贷款的第三方担保平台,担保公司所担负的责任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如果是个人想要组建担保公司,关于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的我们整合了相关的资料,供您进行参考。 一、担保公司成立条件 1、设立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其中实物不超过20%; 2、从事担保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可的从业资质,或具有2年...


·当事人主动申请离职公司能不批吗
    一,当事人主动申请离职公司能不批吗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不批准 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