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制度规定是怎样的
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制度规定是怎样的
在企业的交往过程中,拖欠款项的事情常常发生。为了保持平衡,企业也往往选择拖欠别人款项以平衡别人对自己款项的拖欠。这样往往会导致恶性循环,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很多企业建立了自己的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制度规定,今天,我们就和您分享一篇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制度的范文。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应收及应付款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款项全过程管理。
第二条财务负责人组织应收、应付款项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部门为应收、应付款项管理的主办部门,物资 部、机械管理部、合同部门为应收、应付款项管理的协办部门, 各部门应设立专、兼职的管理人员,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互通情况,共同做好应收、应付款项管理工作。
第四条 财务部门职责:
(一)办理应收、应付款项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编制并下达应收款项催收计划及催收方案, 并按月 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应收款项的清收工作;
(三)负责建立健全应收款项台账,定期编制应收款项明细表;
(四)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外借款、对外预付账款和工程垫资的控制和监督; (五)负责应收款项管理的分析总结工作,针对问题及时提出 管理建议;
(六)及时偿还债务,避免长期债务情况的发生;对已形成的 债务,合理确定偿还时间和规模;
(七)与债权方及时沟通、核对,财务困难时,要得到债权方的理解,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节 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
第五条债权债务账目的核对,主要由财务部门负责,其他有关各业务部门配合。
第六条 项目部应当建立债权债务定期清查和核对签认制度,至少于每季度末对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核对一次。 对各项债权必 须取得签认记录。对清理核对过程中发现的长期挂账、长期无结算、 账龄较长、核对不符等情况,应及时提请相关部门查明原因,按规定 做出处理。
第七条 物资采购、合同、机电等业务部门应配合财务部门与对方财务部门核对账目,并将核对情况及时通报财务部。
第三节 台帐管理
第八条 台账管理指应收款项明细台账管理和重点外欠款 档案管理。项目部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外欠款重点项目档案。
第九条 项目部应建立债权债务台账管理制度,详细反映各项 债权债务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账龄等财务信息。财务部门应 当至少按季编制债权债务明细表, 向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门反馈 债权债务的结算情况、余额、账龄等信息,分析债权债务管理情况, 提请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责任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节债权债务的清理
第十条 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与业主(局指)办理验工计 价手续,并根据业主(局指)批复计价确认应收账款。项目部物资、 计价等部门应及时办理材料物资采购入库报销、劳务结算、机械设备租赁等结算手续,以便财务部门正确确认应付款项。
第十一条 项目部应加强应收票据管理,对收到的承兑汇票应 设置“应收票据登记簿”逐笔登记每一张应收票据的种类、号码、出 票日期、交易合同及付款人、承兑人或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 期日和利率、贴现净额、收款日期、收款金额等信息。对已到期收回 的票据及时注销,对背书转让或贴现的票据及时在登记簿中做出标 识。 项目部对收到的应收票据可在综合考虑项目资金状况、 贴现资金 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根据情况采取背书转让、贴现等方式加快资金 回收。对到期应收票据应及时向银行提请兑付,保证资金按期回收。 项目部对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应随时跟踪和关注出票人财务状 况,防范到期不能收回的风险。
第十二条 项目部对预付账款应严格控制。所有预付款项应按 合同约定的比例付款,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及时清算或扣回。合同没 有约定预付款项的一律不得支付。 财务部门对长期挂账的预付款项应 及时提请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门查明原因后做出处理。
第十三条 项目部为加速或最大限度回收债权,拟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对应收款项进行处理的,应事先将债务重组方案报公司审批。
第十四条 项目部应及时偿还债务,避免长期债务的发生。对已形成的债务,合理确定偿还时间和规模。 与债权方及时沟通、核对,财务困难时,要得到债权方的理解,避免争议造成不良影 响。
第十五条 项目部对外支付需办理承兑汇票的,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办理。 对开出的应付票据应设置“应付票据登记簿” ,详细登记票据的号码、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 收款人名称、承兑人、存入保证金额、到期付款额等信息,并在应付 票据兑付后予以注销。 项目部对即将到期应付票据应提前安排资金,按期兑付。严禁出 现因不能按期兑付而影响公司银行信用的情况。
第十六条 项目部在与劳务队伍、 供应商等各类债权人办理债务 清算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与对方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确 保应扣的各种款项足额扣回。
第十七条 清算工作。
第五节 清查签认管理
第十八条项目完工后, 项目部应负责完成所有债权清收和债务 严格执行应收款项清查签认制度。各单位财务 部门应于季末和年末时,全面清查各项应收款项,并派专人主动 与债务人核对应收款项, 采取派人前往或发函确认的方式办理签 认记录,做到债权明确,账实、账账相符,确保诉讼有效。
第十九条 在工程竣工结算期间,财务部门、工程管理部、 机械物资部等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对合同总价进行清理,对合 同内、合同外或新增和变更部分应认真核对确认,形成最终应收 款额, 及时取得对方签认, 同时记入工程应收款台账并组织清收。
第二十条 对拖欠时间长,但又在诉讼时效期内的应收款 项,各单位应备齐相关资料和法律文件等有效证明,在该应收款 项诉讼时效期满前六个月专题上报上级财务部门, 并积极采取补 救措施,避免损失。
第六节 内部关联往来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部关联往来应于发生时通过银行及时 清算,不能及时清算的,可以于月末采取内部债权债务抵消和银 行结算相结合的方式清算。
第二十二条 严格内部关联往来签认制度。原则上债权方为发出“签认单”单位,债权方应按季于季末 5 日内向债务方发 出“签认单” ,债务方应于收到“签认单”的 3 日内予以签认。
第二十三条 对季末未能清偿的款项余额,债务方应向债 权方出具还款计划,经财务部门确认同意后,债权方可向债务方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收资金占用费。
第七节 损失管理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应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第二十五条损失管理指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确认,对确因债务人破产、死亡或其他原因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等需 作为坏账处理的应收款项,应按规定报公司批准后处理,并提供相关 证明材料。未经公司批准,不得擅自将应收款项作为坏账处理。
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处理的应收款项, 应按照账销案存管理制 度的规定进行备查登记并积极催收,最大限度予以收回。已作坏账损 失处理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及时入账。
从上述范文可以看出,一个企业债权债务及时清理制度规定主要包含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账目的核对情况,日常台账的管理,账目清算、债权债务清理工作的开展,还有出现债权债务问题时责任的承担等内容。
相关内容:
·河南非法集资高利贷款应该如何进行处罚?
当代社会,不管是哪个地方都会存在着一定的犯罪数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最近一段时间电视新闻上经常报道河南地区发生非法集资行为,因此您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河南非法集资高利贷款应该如何进行处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河南非法集资高利贷款可能会涉及到以下罪名:
非法集资犯罪主要体现在刑法所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两个罪名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一百七...
·给人干活欠钱不还怎么办?
给人干活欠钱不还怎么办?若形成了劳动关系,则要在考虑时效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若不是劳动关系,可直接向法院起诉。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
·合同到期公司不签借口辞退可以要赔偿金吗
合同到期公司不签借口辞退可以要赔偿金吗?可以要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2、公...
·贷款诈骗罪怎样认定 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如何判断
贷款诈骗罪怎样认定 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如何判断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经济领域的犯罪也发生了新变化。为更好的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997年刑法典第193条对贷款诈骗行为进行了规制,但是仍然存在着诸多不足,司法实践中,对贷款诈骗罪的认定也存在着大量的争议。到底贷款诈骗罪怎样认定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疑惑。一、贷款诈骗罪怎样认定贷款诈骗罪是以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
·因为疫情还不了贷款会被计入征信吗?
因为疫情还不了贷款会被计入征信吗?只要是因为疫情而不还了贷款的不会被纳入征信的。央行等五部门2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
·债权转让有哪些
债权转让有哪些限制一、债权转让有哪些限制
债权转让不论主体、客体,还是内容、形式均应受到限制。
1、主体方面的限制。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可以转让,但没有对转让主体进行限制,因此,可以理解为:债权人不论性质如何,形式怎样,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置债权。
2、客体方面的限制。
合同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但合同债权的客体主要是行为,即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行...
·欠钱不还也没有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也没有欠条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也没有欠条怎么办?
按实际情况,即使没有打欠条,但是有证据证明的确存在借款事实,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采纳相关的证据的,就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另外,如果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偿还债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有哪些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有哪些?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无法预料的事情,天有不测风云,这时候我们一般会选择向银行贷款,这是一种稳妥又有效地解决方式,但是银行的贷款也不是没有条件的,每个银行都有自己的审核标准和要求,那么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有哪些呢?
一、农村信用小额贷款是指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户用种、养殖及其他销费的贷款,当然买房也可以。
二、在当地信用社建有农户经济档案。所谓农户经济档案就是对当地...
·公司与公司间能不能借款
公司与公司间能不能借款可以相互借款,但限于生产、经营需要。我国司法对企业之间互相借款行为支持的情况限于“为生产、经营需要”,所以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借款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
·疫情信用卡申请延期还款的规定是什么?
疫情信用卡申请延期还款的规定是什么?疫情信用卡申请延期还款的规定是对于4类人员是在政策当中是可以予以倾斜的,因为疫情信用卡推迟还款的不会影响个人征信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明确因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没有收入及受影响的相关人员,可以延缓归还信用卡。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第(十四)项规定:切实保障公众征信...
·借钱时借条要写借到的数额吗
借钱时借条要写借到的数额吗
一、借钱时借条要写借到的数额吗?
借条中必须写借到的数额,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 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
·继承人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继承人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一、继承人如何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据此,继承人共同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当然应当偿还被继承人生前负担的债务,但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