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二手房合同丢失诉讼可以解决吗?

一、二手房合同丢失诉讼可以解决吗?如果二手房买卖的当事人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二手房合同纠纷,那么,就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来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法院处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主要依据是《民法典》和《民法典》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来说,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欺诈、胁迫等,否则法院都会尊重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约定。二、二手房买卖合同丢了能补办吗1、二手房购房合同丢了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二手房购房合同丢了要换成新的合同。三、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及业务实践,一份有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必须具备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当事人填写的具体情况应确保真实准确,双方对此均应进行必要的调查。2、标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在合同中应明确写到:房屋的位置、产权归属、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质量及附属设施等;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和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3、价款: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在合同中主要写明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如何申请按揭贷款、定金、尾款等。双方还要明确按国家规定缴交各自应当缴交的税费和杂费;如果双方另有约定,则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这一约定。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合同中应写明合同签订的期限、支付价款的期限、交付房屋的期限等。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亦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支付价款的方式,应明确以现金还是支票支付,付款是一次付清或分期交付以及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和数额等。5、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明确双方当事人不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时,所需承担的责任。明确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是采用仲裁还是诉讼。6、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或失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7、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综合上面所说的,出现了二手房合同的纠纷是可以利用协商还有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但两者的解决方式前提也是必须要有合法证据,但对于丢失的合同一般都是可以进行补办的,如果能协商的话,就尽量的协商,这样才能更快的保障自己的利益。



相关内容:

·夫妻离婚房子不分配可以吗
    当夫妻二人不存在感情后法院会按照规定判定他们可以离婚,而在离婚后房产的分配也是比较困难的,因为涉及到房产证上名字的归属,这时候又不想将房子变卖,那么是否可以对离婚房子不分配可以吗,法律中也对此作出了相关的规定,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离婚房子不分配的情况 1、借用他人身份购房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的归属的,而且规定房产证上的记载与房屋登记主管机关...


·一、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占用费需要支付吗?
    一、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占用费需要支付吗?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占用费不一定要给,通常都看当事人在先前有没有预想到这种情况并对占有费进行了约定。根据《合同法》第58条、第59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类型主要有:1、返还财产(包含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的折价补偿这一特殊方式)当事人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2、赔偿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当...


·房产夫妻之间婚内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房产是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所以我国公民是有权利对自己的房产进行处置和分配的。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将房产进行过户的话,需要到当地的房管局携带好相关的材料,依法办理房产过户的相关手续。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房产夫妻之间婚内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一、房产夫妻之间婚内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1、需要过户资料:原《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等。以上都要原件,最好能事先...


·房屋两证需要多少时间有规定吗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买房成为了社会所关注的焦点,买房往往需要的材料以及流程是非常复杂的,其中房屋的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是我们买房时关注的重点。那么办理房屋两证需要多少时间?下面我们总结了相关的内容,供您阅读。 一、经济适用房办理两证有时间规定吗 1、可以随时办理房产证的,房屋验收手续完毕就可办理房产证,但是5年后经适房才可出售。 2、购房者通过...


·根据法律规定共有房产有继承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共有房产有继承权吗?根据法律规定共有房产有继承权,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


·商品房委托销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商品房委托销售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机构;(2)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文件和商品销售委托书;(3)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如实向买受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4)受委托销售机构应当以开发商的名义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二、商品房销售中的五证齐全指的是哪五证1、《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指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


·新房网签去哪里办理备案手续?
    新房网签去哪里办理备案手续?1、正常购房流程是先网签购房合同然后在去房管局办理购房合同备案手续。2、网签和备案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3、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


·德阳郊区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在我国,房价一直是个热门话题,因为您都知道,中国的房价被炒得居高不下。导致很多普通工薪族很难买得起房,但是中国是个传统国家,您都认为有房才有家,所以很多人会考虑在农村买房,这样可以不用那么大压力。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德阳郊区农村房屋买卖应该注意的问题。 德阳郊区农村房屋买卖应该注意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使用权归农村居民,因此,具有无偿性、福利性和限制转让性...


·一、离婚财产还建房如何分割?
    一、离婚财产还建房如何分割?还建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能否分割,应如何分割等等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应确定还建房是否可以办理产权登记,若可,则实践中往往将依法进行分割。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走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由法院予以分割。婚前的个人房屋,婚后拆迁得到一套房是属于婚前一方的房产,然而在婚后因为拆迁的缘故,以产权调换的方式取得了一套拆迁安置房,而且还没有缴纳被拆迁房和安置房之间的差价的...


·遗赠扶养协议的房屋怎么过户?
    遗赠扶养协议的房屋怎么过户?遗赠扶养协议的房屋过户是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当事人把相应的信息填上这些文件上,然后有相应部门的敲章即可。具体材料如下:1、公证处提供的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由法定继承人的,其婚姻状况证明也需要提供)。2、公证处提供的受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3、公证处提供的希望某疾控中心出具遗赠人死亡证明的通知;死亡注...


·一、证明父母出资买房公证收费是多少?
    一、证明父母出资买房公证收费是多少? 证明父母出资买房公证收费一般是500元左右。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证明有: 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只对自己子女的单方赠与,无需父母再另行作出意思表示。 2、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的一方。 3、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向开发商买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目一致,这样就能证明清楚房款的来源。 当事人结婚后...


·一、卖房签了合同要离婚房子怎么办?
    一、卖房签了合同要离婚房子怎么办? 离婚后购房合同可以申请更名,具体申请更名流程如下: 1、如果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但还未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更名也仅限于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签订合同。 2、如果购房者签订的正式合同已由交易中心登记备案,那么更改合同的买受人,须将已登记备案的合同撤销,在更改了买受人后再进行登记。 (1)购房者拟写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