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们知道,在房屋买卖活动中,办理房屋过户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参加

我们知道,在房屋买卖活动中,办理房屋过户是需要买卖双方都参加的,否则该过户行为将无法顺利完成,也就意味着新房主将拿不到房产证,而离婚夫妻办理房屋过户亦是如此。那么,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办
房屋过户过程中的一方不配合的处理方法1、诉讼离婚。对于诉讼离婚,因为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2、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对方如果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准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如果觉得双方协议离婚不够安全时,可以采用公证协议书的办法或者直接起诉到法院,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与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一样的效力。
二、前配偶不配合过户咋办
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5、取证。在这还要提醒您注意的是,离婚了房屋产权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关于“前配偶不参加房屋过户怎么办”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拿我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未还钱,结果是怎样
    拿我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未还钱,结果是怎样 一、拿我的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还不上担保公司钱,结果是怎样的?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担保法》第38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 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公司存在的风险 (一)抵押登记权的风险 1、“一物多押”的风险。《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出借人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2、土地使用权的风险。担保公,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如果只是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而没有办...


·现在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现在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一、经济适用房怎么申请? 1、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进行下年度经济适用房预登记; 2、上年度已预登记的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购经济适用房申请,并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3、街道办事处对接到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其居住地进行...


·离婚房产只有购房合同的如何分割?
    离婚房产只有购房合同的如何分割?房子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是一生当中最重要的一件物品,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以后,对房子的争夺也是双方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只有购房合同该怎么办呢?我们将针对离婚房产只有购房合同的如何分割的问题为您做出介绍。希望我们的资料能够帮助到您。一、离婚房产只有购房合同的如何分割?首先,可以协议离婚的;其次,尽管房屋没有取得产权证书,但是凭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


·一、住房租赁合同需网签备案吗?
    一、住房租赁合同需网签备案吗?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助理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其中并没有对不进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情况作出规定,因此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没有进行备案的,也不会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 但在部分地区对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作出了强制性规定,因此具体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


·买回迁房可以贷款吗?
    买回迁房可以贷款吗 回迁房买卖是合法有效,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按照这个原则来讲,回迁房是可以贷款的。回迁房贷款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1、贷款人申请; 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填报《个人住房借款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 (2)购买住房的合同意向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3)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人证明; (4)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证明。 2、贷款银行审...


·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
    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 一、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还有么 没有合同,就不可能有约定违约金,不能起诉主张支付违约金。 主张违约金,没有事实和证据支持,肯定会败诉。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


·男方出轨离婚房产分配的规定是什么
    一、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1、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 多义务的,离婚...


·买房子的五证都有哪些
    买房子的五证都有哪些 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 简单来说,五证”是指: 1、《国有土地使用证》 它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它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


·婚前男方按揭房离婚如何分配 三种情况:
    婚前男方按揭房离婚如何分配 三种情况: 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确约定外),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婚后还贷的部分; 3、双方约定婚后所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男方以婚后所得的财产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


·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孩子是否可以
    孩子在未成年之前,其基本的民事权利,还有一些重大的决定,基本上都是由父母代替当事人作出决定的。正是因为这样,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也想把房产留给孩子,但是对于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孩子是否可以的这一问题不是特别的清楚,因为会觉的可能因为孩子未成年,所以就受到相关的限制。 一、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孩子是否可以?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解除吗?未约定解除条件的,就只能在存在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当一定的情形出现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具有欺诈胁迫或者显示公平的情形,那么,在约定的条件具备时,合同解除。二、法定解除有以下情形:1、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构成欺诈的。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