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还要缴纳物业费么? 一、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还要缴纳物业费么?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关系。在此期间,尽管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业主享受到了物业服务,仍需缴纳物业费用。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决议不再和物业企业签约的,物业不得以“提供事实服务”为理由,要求业主缴费。如果业委会决议是在物业合同期满之后做出的,则需要缴纳物业合同到期日至业委会终止物业公司服务的...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 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 一、什么情况下合同可以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
·合同有效期和履行期限的区别 合同有效期和履行期限的区别一、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限的区别 合同的有效期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合同履行的...
·什么情况下抵押合同无效 什么情况下抵押合同无效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抵押物必须是特定的规定,抵押行为无效。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如以担保法第42条规定的特定物作抵押的...
·实践中的保证合同有哪几种形式的介绍 实践中的保证合同有哪几种形式的介绍 一、保证合同的类型 1、主从合同的形式 所谓主合同,是指独立存在,并为保证合同担保履行的合同,而起担保作用的保证合同就是从合同。 主从合同的形式就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单独的保证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这是建立保证法律关系的典型形式。 2、主从条款的形式 就是保证人与债权人并不专门订立一个单独的保证合同,而是由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三方共同订立一个合同,在...
·投资入股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投资入股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现在很多人有一定闲置资金后就通过投资入股的形式成立公司,谋求更大发展。签署投资入股合同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该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和条款?现在我们收集了一篇投资入股合同范本,让我们通过下文了解一下。 投资入股合同 甲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乙方: 有效身份证号码: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 在实践中,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式各样的合同已经逐渐为人们所知道,最常见的的有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劳动合同等,人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合同。但是,合同本身有着一种性质——相对性,即合同仅约束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之外的人没有法律效力。那么,作为合同一部分的违约责任是否具有相对性呢?如果有,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呢?下面,由的我们介绍一下吧。 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对...
·签订的合同于何时成立? 签订的合同于何时成立1、一般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意味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后达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认为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
·什么是合同补充协议 什么是合同补充协议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有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再签订一份合同补充协议,那么从法律角度上面分析,这个合同补充协议是什么意思呢?而补充协议的内容有哪些法律要求?本文将针对这两方面的问题,为您做详细介绍。一、什么是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
·在我国通知是合同的附随义务? 一、在我国通知是合同的附随义务? 在我国通知是合同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作为民法理论的新兴内容,尽管学者们对其理解各有出入,但是达成的基本共识是: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这表明附随义务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为前提...
·谁有资格行使撤销权 撤销权成立后,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均得行使撤销权。撤销权的行使,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并采取提起诉讼的形式。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撤销权的行使不以保全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享有的债权额为限,而是以保全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全部债权为其限度。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合同法》中关于撤销权的规定是哪些 《合同法》中关于撤销权的规定是哪些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法定情形时,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自己的撤销权来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撤销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所以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在合同法中有很多关于撤销权的规定,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比较重要的法条,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同法》中关于撤销权的规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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