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应该向那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

应该向那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现实生活中,债务人欠钱不还是常有的现象。而对于债权人来说,在遇到债务人欠钱不还时,是可以通过提起债务诉讼的方式来追回欠款的。此时,债权人应该向那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向那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提起债务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递交诉状。
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务纠纷官司诉状可以按照一般民事诉状的格式书写。
在事实和理由部分着重写明双方当人之间债务关系存在的依据,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事实,被告方未履行义务的事实依据等。在诉讼请求部分应写明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履行债务的数额及方式等。
二、提起债务诉讼应提供的证据
当事人打债务纠纷官司应围绕债务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以及债务内容、债务履行情况等方面提供证据,主要有:
(1)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借条、收据及合同等证据材料,这方面的证据应在起诉时附在诉状后面一同交给法院。应当注意的是当事人提供的借据等书证应是原件,如果提供不出原件的,则应以其他证据佐证,复制的收据借条等不宜作为证据使用。
(2)原告应提供已将标的物交给被告的时间、地点及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方面的证据材料。
(3)原告还应提供被告虽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履行债务或其他违反合同的证据材料。
(4)被告可以提供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消灭或变更的证据材料。
三、诉讼讨债应提供哪些材料
要想诉讼讨债,打好债务纠纷官司,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应向哪个法院提起债务诉讼?一般情况下,应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债务诉讼。在发生债务纠纷后,当事人如果要起诉解决,首先便要确定法院管辖的问题,然后写好起诉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再提起债务诉讼。其中,证据的提供至关重要,因证据的充足与否决定着当事人能否打赢官司。
相关内容:

·借条未约定利息要支付吗
    借条未约定利息要支付吗一、借条未约定利息要支付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债务人向债权人借款并写有借条,二者之间形成借款合同关系。自然人之间未约定利息的定期借款,出借人在约定期间内不享有利息的权利,借款人逾期或者无约定期限的借款,经催收后才有权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对支...


·信用卡欠款20万能判多少年?
    信用卡欠款20万能判多少年?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利息是当期的所有消费将从记账日(一般是消费后的第二天)开始计收,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


·离婚有债务各自承担可以吗
    离婚有债务各自承担可以吗可以,是先可以协商解决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二、离婚时哪些债务需要共同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


·公司法人挪用公款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
     公司法人在我国是一类公司内比较重要的一类公司代表人,对公司的运营和管理都有很重要的作用。同样这类人挪用我国的国家公款,一经查出即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我国的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公司法人挪用公款我国法律有哪些规定,这类问题为你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有关问题的解释》 (2001年9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93次会议通过 法释〔20...


·办假离婚贷款注意事项
    我国的房价一直处在居高不下的状态下,特别是在一线城市这种状态显得更加明显,很多城市出台了限购政策,这种政策使得很多人选择通过办理假离婚来进行贷款,以此来躲避政策带来的不利因素,今天我们主要为您讲解办假离婚贷款注意事项。 一、办假离婚贷款 假离婚证去办理房贷不但没有用,还会被虚假资料的理由被拒贷。申请贷款贷款申请人需保证资料的正确可查,否则银行可直接不予放款。 二、办理贷款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额度...


·父债子还的最新法律包括了什么内容
    父债子还的最新法律包括了什么内容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之规定,借款关系一旦形成,除非双方当事人协议变更,否则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此时的还款人仅能确定为订立合同时的借款人。因此,父债子还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在以下情况,子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1、接受了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不论这种赠于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2、从父亲...


·债权转让要了解什么注意事项
    债权转让要了解什么注意事项1、债权转让时由谁通知债务人方发生法律效力尽管债权转让主要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完成,但债权转让并非因此与债务人无关。因为在债权转让生效的同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同时消灭,债权转移于受让人(即新的债权人),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随之建立起来。在我国,法律对债权转让的规定,经历了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从传统民法的债务人同意主义,到合同法采用的通知主义,...


·司法拘留和罚款复议结果最迟多久提出?
    司法拘留和罚款复议结果最迟多久提出?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决定,并将复议结果通知下级人民法院和当事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申请人既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提出。提出申...


·借条带担保人的合同内容是什么?
    借条带担保人的合同内容是什么? 借条带担保人的合同内容是什么? 借条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


·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怎么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怎么处理公司为了更多地收集社会闲散资金,周转公司业务,获得更多经济利益,就会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就是其中一种,但是是一种票面利率比较低的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顾名思义,就是具有可转换性的特点,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转股,那么如果过了期限,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怎么处理?还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 下面,让我们为您一一进行讲解。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区别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为了拓展经营范围,企业单位会采取民间借贷、向社会不特定公众进行融资的方式获取资金的办法,我们知道民间借贷是一种合法的获取自己的方式但是不少企业单位的领导者利用借贷的方式实施非法集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该如何区别此两种行为呢,也即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的区别体现在那些方面? 一、非法集资及其后果 1、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单位或个人未经有权机...


·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书写有哪些风险
    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书写有哪些风险 一、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书写有哪些风险 向他人借款时,根据出借人的要求,借款人会出具亲笔书写的借条,或者在他人已经写好的借据上亲笔签名、盖章、摁手印等,表明借款事实。但有时也会发生借条上借款人的签名并非本人亲笔书写的情况,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双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或亲戚的场合,例如在农村,部分人不会自己书写自己姓名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也常有发生。从法律上讲,如果借条上的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