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女儿行贿外国人怎么判决? 一、为了女儿行贿外国人怎么判决? 构成行贿罪,可以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
·离婚后前妻再婚抚养费可以少给吗? 夫妻离婚以后,法院会确定双方的抚养权归属。但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仍然要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也就是根据国家制定的抚养费标准,支付给另一方孩子的抚养费。这是离婚以后的情况,当然我们的社会中也包括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夫妻离婚以后再婚的情况。那么,离婚后前妻再婚抚养费可以少给吗? 一、离婚后前妻再婚抚养费可以少给吗? 不可以。 一般情况下再婚并不影响抚养费的支付标准。除非给付数额明显过高,影响了支付方的...
·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怎么写协议书 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怎么写协议书随着社会的发展,男女观念也得到了开放,不再认为离婚是受道德谴责的事情,因此近几年离婚案发生的频率日益增多,很多夫妻虽然离婚但是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环境会决定采取共同抚养的方式,那么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怎么写协议书,下面就让我们带你看一下。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怎么写协议书(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每...
·宣告婚姻无效有时间限制吗? 众所周知,合法的婚姻是需要依据法定程序,到专门的婚姻登记局登记结婚,拿到结婚证才算合法婚姻。其中有一些情况有可能会造成婚姻无效,婚姻无效针对已经登记结婚的夫妻需要到法定机构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才能正式接触婚姻关系,那么宣告婚姻无效有时间限制吗?无效婚姻虽然欠缺法定要件,但婚姻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而结婚登记又具有确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法定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审查确认才能宣告欠缺法定要...
·婚内抚养费答辩词要注意哪些问题? 婚内抚养费答辩词要注意哪些问题? 1、不要使用过激言论。谁对谁错自有法官评说,故所用词语尽量选择中性词,特别是针对他人的人身攻击的侮辱性词语千万不能出现在你的文字中。因为答辩状是法官对你的第一印象,写的好坏是水平问题,使用过激言论和侮辱他人,则是人品问题。 2、不能产生歧义。答辩状的内容尽量少使用修饰的句子,书写的文字要端正,语句要通顺,条理性要强。最好诉状是打印的。因为使用过多的修饰词语,容...
·事实婚姻要怎么解除2023 事实婚姻要怎么解除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即行政手段(到民政部门)或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事实婚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事实婚姻关系最好是到法院(即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事实婚姻当事双方或一方,对婚姻法、对婚姻登记条例不够重视,不够尊重,所以有条件登记,...
·不给抚养费会坐牢吗? 不给抚养费会坐牢吗 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可见,不给子女抚养费不至于坐牢,但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如果行为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话,则就是有可能因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而坐牢的。 二、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
·民事起诉书离婚后财产纠纷格式是怎样的? 民事起诉书离婚后财产纠纷格式是怎样的?与离婚后财产纠纷有关的民事起诉书格式具体如下:(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
·离婚协议书如何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什么?离婚协议书中具体涉及哪些方面的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方面的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有怎样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如何才具有法律效力?我们通过下面的文章了解一下。 一、离婚协议书如何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所以,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
·离婚后还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后还可以变更抚养权吗不一定,看具体的情况。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
·离婚后抚养费可以减少支付吗? 离婚后抚养费可以减少支付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离婚支付孩子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职责。但是,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必须以父母有经济能力为条件...
·离婚后抚养费多久没给可以起诉? 离婚后抚养费多久没给可以起诉?离婚后到约定的支付抚养费期限没给就可以起诉。在离婚的情况下,抚养费是不与孩子生活的一方支付给孩子的,虽然在离婚协议书上签订了确定的抚养费,但是有的夫妻在离婚后,不与孩子生活的的一方,拒绝给孩子抚养费,不给抚养费是可以进行起诉的,一般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说拖欠抚养费多久才可以进行起诉,通常情况下,只要没有超过诉讼时间,那么就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讨抚养费。二、拖欠...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