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逃避抚养孩子会构成什么罪? 一、如果逃避抚养孩子会构成什么罪? 情节恶劣可构成遗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我...
·变更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变更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2款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如果离婚时协议或者判决确定的抚养费不足的话,子女可以再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但是是否能够变更抚养费,关键是看是否有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所谓必要性,就是指现有的抚养费已经不能够满足或者超出了被抚养人的客观需要。所谓可能性,是指抚...
·新婚姻法关于婚外情证据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关于婚外情证据的规定是什么?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要有证据链互相印证 此类婚外情证据一般很难被法院采信,因为当事人提供的此类证据很难保证是没有经过改动的。 如果要想让此类证据被法院采信,要有一套完整的证据链,让它们互相印证。比如说,邮箱是谁的、邮件是谁发来的、那个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等。 另外,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很难...
·不登记结婚离婚有孩子怎么办 不登记结婚离婚有孩子怎么办没领结婚证则是同居关系,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一)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
·后母占有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处理? 后母占有夫妻财产应该如何处理?后母占有夫妻财产应该和当事人员私底下进行一个协商,要求对方把这样的一种侵占的财产归还事实的时候,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进行一个解决,因为婚姻法当中规定的非常的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所拥有的,对于他人都不能够侵犯。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彩礼是女方个人财产吗? 一、彩礼是女方个人财产吗? 如果双方结婚,那么彩礼这种赠与行为是有效的,自然彩礼钱也应归受赠人所有。同时,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二、应当归还彩礼的情况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一般彩礼在农村都是在订婚的时候已经支付给女方,那么还没有举办婚礼也没有登记,而两个人因为感情问题要分开,那么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2、...
·女方主动提出离婚,会吃亏吗 女方主动提出离婚,会吃亏吗任何方提出离婚都谈不上吃亏的问题。只是女方在提出离婚时,另一方可能就会抓住女方急于离婚的心理,以坚决不离为手段,迫使女方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让步。为了早日解除婚姻关系,早些摆脱,可能就不得不在财产方面或其它方面考虑让步,以达到“拿钱买时间”的目的,从而早些离婚。所以女方如果提出离婚,就要运用法律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以及财产。二、女方先提出离婚会怎么样生活中,如果女方提出...
·男方没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男方没能力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如果男方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就可以请求减少或者经过协商后暂停支付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
·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浙江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1、调查取证 征收机关发现公民有违法生育嫌疑的,必须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征收机关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调查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对当事人不符合规定生育的调查取证可从以下搜集证据材料: (1)小孩的户籍申报证明; (2)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医疗机构出生...
·婚前财产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管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管理?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之后交给任意一方来管理。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资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4)知识产权的收益;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①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② 男女双方实...
·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 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 一、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