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玩忽职守罪间接损失100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间接损失100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玩忽职守罪间接损失100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间接损失100万元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玩忽职守罪的立案标准是: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4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7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导致2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5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75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1年以上,或者破产的;

7、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100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1000万美元以上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玩忽职守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任何工作岗位上的工作人员都必须要认真的履行个人的工作职责,有的时候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给国家、社会的正常发展造成的损失根本就无法弥补。所以对玩忽职守的这些工作人员,不单纯是要进行行政处分,造成一定后果就要判刑。


相关内容:

·犯罪未遂量刑司法解释是什么?
    犯罪未遂量刑司法解释是什么?犯罪未遂量刑司法解释是按照既遂犯的处理原则来进行一个从轻或者是减轻的处罚,当然首先需要明确的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即使是犯罪未遂,但也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是否决定从宽处理看法院。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构成诽谤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诽谤罪的要件是什么(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足以贬损他人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向公众公开扩散。方式可以是言语散布,也可以通过图画、报刊、微信、QQ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


·侮辱罪和诽谤罪相同点是什么?
    侮辱罪和诽谤罪相同点是什么? 二者都属于侵害名誉权的行为(1)诽谤。诽谤的方式分为两种:一是口头诽谤,二是文字诽谤。诽谤的内容,包括一切有损于他人名誉的事实,如诬蔑他人犯罪、品德不良、素质能力不高、企业形象不佳等,均是。判断的标准是,某种言论如果经社会中具有正常思维能力的成员判断,认为有损于他人的名誉,该言论即为诽谤。诽谤的范围,无需较大范围的散布,以第三人知悉为最低限度。(2)侮辱。侮辱既可以以...


·叛逃罪概念是什么,构成特征是怎样的
    说起叛逃罪,很多人都是感到陌生的,甚至有人还是第一次听说我国有这样一个犯罪。其实叛逃罪针对的是国家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这类人应该各司其职,认真为人民服务,但也有可能出现叛逃的行为。那叛逃罪概念是什么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叛逃罪概念是什么 叛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二、叛逃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


·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若犯罪行为人是精神病人的话,不是说就一定不用负刑事责任。换言之,根据实际的情况,精神病人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的。那到底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我国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


·犯罪未遂的情况有哪些?
    犯罪未遂的情况有哪些? 一、犯罪未遂的情况有哪些? 犯罪未遂的情况包括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却没有造成预期的后果等,具体的犯罪未遂的类型如下: (一)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


·有期徒刑和拘役和管制的规定是什么?
    有期徒刑和拘役和管制的规定是什么?有期徒刑和拘役和管制的规定是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


·刑诉法解释强制措施包括哪些种类
    在刑事案件当中所采用的一些强制措施并不在于犯罪嫌疑人当时是否配合,因为本身就是为了能够让整个诉讼活动顺利的进行下去,基本上强制措施都是关乎于涉及到普通民众的人身自由的。而下面我们要介绍的内容是刑诉法解释强制措施的种类主要就是包括取保候审,逮捕,监视居住等方法。 一、刑诉法解释强制措施包括哪些种类? 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


·能免除死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如何争取免除死刑
    能免除死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如何争取免除死刑 犯罪分子在罪大恶极时,则可能会被依法判处死刑。虽然有很多国家废除了死刑,但我国依然保留了死刑,对于故意杀人等犯罪,死刑是最高刑。不过,能免除死刑的情形都有哪些呢?在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下,犯罪分子如何争取免除死刑?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 一、能免除死刑的情形都有哪些 从法律角度讲,以下情况可以免除死刑: 1、依据法律规定...


·第一次偷渡如何判刑
    第一次偷渡不是组织者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不会判刑。组织者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非吸业务员上千万缓刑可能吗
    一、非吸业务员上千万缓刑可能吗 我国《刑法》当中的规定量刑一般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从犯可以争取缓刑,但需要满足《刑法》中规定的缓刑条件。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对象是什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所谓存款是指存款人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向存款人支付利息的一种经济活动。 三、法院判缓刑的条件 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


·认定抗税罪的标准是怎样的
    历史上,在国家产生的同时,也就出现了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财政。税收由政府征收,取自于民、用之于民,是维系政府机关正常运行、公共设施维护等国家行为的资金基础。如果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就会构成抗税罪,受到刑事追究。那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认定抗税罪?我们马上为你解答。 一、应该如何认定抗税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