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北京劳动争议仲裁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北京劳动争议仲裁证据的种类有哪些?一、证据分类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能够依法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有下列几种:
1、书证
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表达一定的思想或行为,其内容能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如劳动合同文本、培训协议、保密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单(工资折)、考勤表、押金收据、户籍证明、医疗凭据等。
2、物证
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争议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物证包括实物(与争议案件事实有联系的客观实在物)和痕迹(物体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印痕和物体运动时所产生的轨迹)两类。如劳动场所、不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防护)工具等。
3、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运用现代技术手段,以录音、录像所反映的声音、形象,电子计算机所贮存的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所提供的资料来证明争议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谈话录音、劳动场所的监控录像、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
4、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争议案件情况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陈述。如其他在场劳动者的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当事人的陈述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就自己所悉知、理解和记忆的与争议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的陈述。包括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对诉讼请求的陈述”。主要体现在申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
6、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是鉴定人依据科学知识对案件中的有关专门性的争议问题所作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如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证文书、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的结论、审计评估报告、医疗诊断等。
7、勘验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查明案件的事实,指派勘验人员对与争议案件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并将查验的情况与结果制成的笔录。如勘验劳动场所制成的笔录(勘验笔录不属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二、证据分类的应用
1、证据收集
处理劳动争议,证据的收集是至关重要的。要想从根本上确保仲裁公正、准确,必须摒弃仲裁证据的收集与认定上的各种片面做法。全面提高仲裁员的自身素质,通过必要的培训,使其对收集证据的相关知识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掌握。更主要的是应有一个规范的劳动仲裁取证规则。
2、法律依据
目前我们的仲裁证据收集基本上是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做法,劳动仲裁与民事诉讼具有较多的共同点,但也有不同点,如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问题,当事人的举证能力等等。劳动仲裁应该根据自己的特点制定证据收集规则,规范劳动仲裁的证据收集和认定程序,使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更准确、更及时。
上述关于北京劳动争议仲裁证据的种类的问题,相信您通过阅读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具体案件中,您不需要对每一个证据进行十分准确的分类定性,您只需要保证您的证据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关联性即可。但是,由于证据的定性和采纳往往专业性较强,所以我们建议您在遇到困难时及时寻求相关律师的帮助。
相关内容:

·劳动局发的工伤认定书会过期吗?
    工人干活受伤的,家属可以代理其申报工伤。正常来说,从工人家属提出申请到拿到工伤认定书,也就是一个月的时间。在工伤认定书中,会写清工伤过程、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等。拿到认定书后,下一步就是伤残评级。那么,劳动局发的工伤认定书会过期吗?下面我们就给您分析下这个问题。 一、劳动局发的工伤认定书会过期吗? 工伤认定书没有时效限制。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


·工伤认定举证材料都有哪些
    说起申请工伤认定,这个过程中自然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材料,这样龚主任于才能据此作出相应的认定结果。而这里提供的材料也被称之为举证材料。那究竟工伤认定举证材料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举证材料包括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及劳动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5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是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基本材料...


·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书怎么写?
    劳动合同是每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凭据,而劳动关系解除通知书或证明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解除劳动关系除了双方协商解除之外,用人单位也可以单方面的解除,那么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书该如何书写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一一道来。 一、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书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 兹有□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于××××年××月—××××年××月在我...


·非法用工单位发生工伤怎么赔偿
    有的单位没有营业执照但却依然在用工,自然也会发生工伤情形,那么非法用工单位发生工伤该怎么赔偿,到底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这些问题如果不搞清楚很有可能影响工伤赔偿数额的多少,我们会在下文为您一一讲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用工单位发生工伤怎么赔偿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


·工资结算里的加班工资是什么规定的?
    工资结算里的加班工资是什么规定的?加班费计算公式:1、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2、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3、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加班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


·工资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起算
    实践中,可能出现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工资不明的情况,这多半是采取的口头的方式,由此就会产生较多的纠纷。那要是发现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工资约定不明的话,该怎么来处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资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对劳动报酬处理模糊,或者口头约定,因此常常引发劳动争议。工资...


·市政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市政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市政工程是政府为进行城乡建设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而施工的工程,市政工程建设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公民应当予以支持。质量保修期是建筑工程施工完成之后的最低保修期限,市政工程作为建设工程的一种当然也有质量保修期,市政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一、市政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是多久?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期:城市道路的保修期为1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绿化按照双...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解意见有哪些内容?
    工伤保险待遇的调解意见有哪些内容? (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


·起诉离婚要律师吗,起诉离婚是否要聘请律师
    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虽然都是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起诉离婚的手续相对要复杂的多,并且因为是打官司,因此很多人也会实际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但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起诉离婚要律师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要律师吗起诉离婚,聘请律师不是法院受理的前提条件,当事人完全可以独立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去哪里鉴定?
    在大多数情况下,工伤事故对工伤职工来说都是第一次遭遇,对工伤认定如何办理、工伤鉴定如何进行、工伤赔偿如何申请等事项一无所知也是比较正常的,因此,工伤职工要获得工伤赔偿、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必须了解怎么办理工伤认定,在取得工伤认定通知书后,最重要的就是要知道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去哪里鉴定呢?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去哪里鉴定? 1、工伤鉴定的申请条件 (1)申请初次鉴定(确认)的条件,职工发生工伤...


·劳动合同履行要遵守什么原则
    劳动合同履行要遵守什么原则劳动合同履行应遵循的原则是:1.亲自履行原则,是由劳动本身的特点决定的;2.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要按照劳动的规定完成义务,不能用完成别的义务来代替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3.全面履行原则,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履行全部义务;4.协作履行原则,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有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


·结婚后夫妻工资算共同财产么我国《婚姻法》第17条
    结婚后夫妻工资算共同财产么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针对以上财产,夫妻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在我国劳动者的工资,一般是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效益工资、浮动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