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请求该怎么写?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请求该怎么写?

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请求该怎么写?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请求可以写要求撤销该裁决的内容或者请求起诉的法院将这个裁决判定为是违法的。如果对于仲裁的裁决不服的话,必须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国家目前规定的,如果对于仲裁裁决的结果不服,那么可以在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5日的计算是从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 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不服劳动仲裁裁决主要表现:

一是后起诉的案件是否应该受理。

当事人起诉的时间必有先后的之分,一方起诉后即为原告,另一方为被告,另一方若对裁决不服,也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起诉,部分法官认为另一方是对同一裁决不服起诉,法院对先起诉的案件也会进行全面审查,因此不需再受理另一方起诉;部分法官则认为,诉权是由法律所确定的,赋予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基本权利,只要当事人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则必须受理,双方互为原、被告。

二是受理后合并审理还是分案处理。

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的解释(二)》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湖南省高院2009年5月20日通过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三条规定,应当合并审理,分案作出处理。并案审理应理解两个案合并成一案,但是是将前案并入后到后案中还是将后案并入到前案中,亦或合并成一个新案未予规定,且二案并成一案后,另一案(案号)是否应裁定终结诉讼;合并审理应理解为将二案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但案件数量不变。

三是审结后送达裁判文书及上诉的处理。

若并案审理,法院应向当事人出具一份裁判文书,该文书应该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实体处理结果,但案裁判文书中,是否应对合并审理的情形予以叙明亦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定,对另一案法院是否应当出具其他裁判文书对被并案件的处理作出说明,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判决不服,对并案的判决进行上诉的话,是否也需就被并案件上诉。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单位遭受了违法的待遇是不能直接找法官寻找解决办法的,只能先去仲裁机关要求其介入并帮助自己,但是最后得出的裁决还是没有让自己受损的利益尽可能挽回的话就可以将其作为起诉的依据并要求法官作出新的判决。





相关内容:

·深圳劳动争议仲裁怎么申请?
    深圳劳动争议仲裁怎么申请? 一、 深圳市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1.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 原件 1份 2.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原件 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 申请人身份证 复印件 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 授权委托书 原件 1份 (根据不同的授权委托情况提交;授权委托 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5. 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复印件 1份 6. 委托人...


·陕西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陕西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陕西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


·一、离职后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一、离职后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


·工伤出院后复查算不算治疗期
    工伤出院后复查算不算治疗期 一、工伤出院后复查算不算治疗期 社保或是单位。复查费用属于医疗费范畴,如保险不报也应由单位负责,如果双方都不报,就需要劳动仲裁了。如果够不上伤残也可以鉴定停工留薪期。 工伤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所以说,工伤医疗期...


·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不?
    生活中有不少劳动者的工资都是计件的方式发放的,比如按提成计算工资的销售人员就是属于计件工资。我们知道,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就要给员工加班费,但是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不?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计件工资员工有加班费不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


·建筑工程质保期有规定吗
    建筑工程质保期有规定吗? 一般建筑工程都是有很多质量需要把关的,尤其是工程质量的相关规定。作为当事人肯定会对保修期关心更多,那么工程质保期有规定吗?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又是多久呢?建筑工程办理交工手续后其质保期也是不一样的。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您可以看看。 一、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


·在上班时间里发病算不算工伤
    在上班时间里发病算不算工伤 一、在上班时间里发病算不算工伤? 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病死亡的,可以视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工伤认定的标准 依据...


·一、职员工伤的工资怎么计算?
    一、职员工伤的工资怎么计算?职员工伤的工资是以其基本工资为基础来计算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


·职工去世是因为过劳算不算工伤
    职工去世是因为过劳算不算工伤?“过劳死”认定为工伤需要考虑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样的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


·公司就员工的工伤上报时间有限制吗?
    公司就员工的工伤上报时间有限制吗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不少事故受害人,因为不清楚申请认定工伤是有时限的,常常错过了最佳的时期,给自己带来很多不便。申请认定工伤,用人单位申请应在1个月内,个人申请最长时限为1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


·公司被劳动仲裁的后果有哪些?
    公司被劳动仲裁的后果有哪些?公司被劳动仲裁的后果是可能会影响自己企业的形象,很容易导致其它的员工有担忧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是解决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劳动争议的合法途径。该劳动仲裁裁决结果并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劳动仲裁案件本身的客观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二、劳动仲裁受案范围有哪些?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


·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范本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范本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1、尽量填写辞职申请书 办理离职手续,你还需要再就业,如果没有相应的手续办理,再入职将会遇到很多困难。尽量写好辞职申请书,注明辞职原因交付用人单位,尽量不要在离职时和单位搞得不愉快,如果单位开出辞退文件,那么对你会有一定的影响。 2、解除合同的时间要注明 一定要注明合同终止时间,也就是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准确时间,在这个时间里办理完相关手续,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